易經詮釋學論 ——(卷三):《易》之“觀變”、“發揮”與“和順”

     
   鞠曦 ( 長白山書院 )


《易》之本體論邏輯、主體論形式與價值論範疇推定所實現的統一性表明,其理論體系以《說卦傳》為綱領、為“六爻成效”所實現。《易》博大精深,《說卦傳》給出的範疇提綱挈領,《易》和萬物之理即以“成萬物章”所推定,亦即《易》之“六位成章”,所以位者,“六爻成效”即效天下之動也,由此展開《易》的思想聯繫並形成體系。是故,就思想邏輯而言,《說卦傳》的形式與範疇為《易》之整體性邏輯規則,乃《易》之思想核心。所以,按《說卦傳》之“成萬物章”,《易》及《說卦傳》亦為“成萬物章”之所成,即無論《易》或《說卦傳》都以“成萬物章”的“六爻成效”之理形成“六位成章”。前論已知,根據“六爻成效”之“六位成章”,《說卦傳》為“艮”章,為《易》之成終成始,即昔者聖人之《易》成終而孔子之《易》成始。可見,只所以把《說卦傳》的形式、範疇稱為《易》之整體性規則,乃由《說卦傳》的層次關係及其形成的《易》理的邏輯關係所決定。《易》的承諾與推定表明,《說卦傳》之“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此既為《說卦傳》之綱,也是《易》理之總綱,按“六爻成效”及“六位成章”,此章書為《說卦》之“震”章。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是陳述《易》之歷史性,而“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是對《易》的思想方法的中和。“昔者聖人”所作之《易》,是“幽贊於神明而生蓍”之卜筮,所出六十四卦,通過對所“觀變”的陰陽之“發揮”,而有卦之剛柔交錯,以“生”出之爻辭進行解讀,把“蓍”之卜筮“和順”於“道德”並使其“理”之於“義”。通過上面的工作,轉化了“昔者聖人”所作之《易》的卜筮性,使其成為哲學性與的科學性的“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經典。成為經典之《易》表明,其對“幽贊”、“神明”、“觀變”、“陰陽”、“數”的概念都作為一種“中和”而“發揮”與“和順”,使其和其“道”而“順”於“德”,使其義理與“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而相宜。

所以,《說卦傳》之“震”章對於推定《易》的一以貫之的思想原理非常重要。有關《說卦傳》的“六位成章”及其承諾與推定,余將在《〈說卦傳〉的承諾與推定》中進行,這裡對以《說卦傳》之“震”章為綱形成的“觀變”、“發揮”與“和順”之理及其邏輯關係進行推定。


   一、《易》及《說卦傳》之“觀變”


《說卦傳》之“震”,按“雷以動之”,故為《易》之動,即動於《易》,所動者,昔者聖人所作之《易》也。故《說卦傳》之“震”章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可見,按其文本的邏輯關係,是為《易》成終成始進行奠基。“昔,往也”。(《廣雅·釋詁一》)、(《廣韻·昔韻》)。“昔,古也。”(《集韻·昔韻》)。“昔專為對今之詞,則引申之義也”。(王筠句讀《說文》)。“據今而稱上世謂之昔者也”。(孔穎達疏《說卦傳》)可見,“昔者聖人之作《易》也”,是指古代“聖人”所做之《易》乃“幽贊於神明”而成蓍之卜筮之用,其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易》“數”。 “數,計也。”(《說文》)“數,計也。,曰其數曰計也。”(《玄應音義》卷三“數知”注)。“數,言之紀也。”(《國語·晉語三》)“數,目物也。”(集韻·語韻》)。“數,辨也。”(朱熹集傳《詩·小雅·巧言》)這裡應當指出的是,朱子對《說卦傳》之“數”的解釋,卻頗為牽強,不得要旨,其曰“天圓地方,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以為三。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耦,故兩地而為二。數皆由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三耦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三一二則為八”。(朱熹:《周易本義》)。是故,“數”乃“昔者聖人”之《易》,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六十四卦之卦名、卦辭與三百八十四爻之爻辭,為“昔者聖人”所作。“倚,依也,從人,奇聲”。(《說文》)。“倚,倚依也”。(《玉篇·人部》)。“倚,謂因物而依倚也。”(《玄應音義》卷九“不倚”注。)“倚,因也”。(《廣雅·釋詁四》)是故,“倚”之於“數”者,乃為“昔者聖人”所作之《易》“數”,即把“昔者”之《易》與天地兩參,是“倚”於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之卦名、卦辭與爻辭。“倚”之於“數”與天地兩參而“於”其中“觀變”、“發揮”與“和順”,使《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與天地兩參而“倚”於“數”而有《易》之數者,即《說卦傳》後文之“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可見,由“參天兩地”而出的“天地定位”之“數往”與“知來”之數即《說卦傳》“是故,易逆數也”。通過“觀變”、“發揮”、“和順”,使《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關於逆數之理,見余《易道元貞》。[1]

何以要“觀變” 、“發揮”、“和順”?因“《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繫辭傳》。“方”者。“方其義也”。(《坤·文言》)由上可知,“昔者聖人”所作之《易》,乃“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因其“為道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為了使《易》成為“典”中之要,故需對“昔者聖人”所作之《易》“觀變”、“發揮”、“和順”。這就是說,成為“典常”之《易》,是經過孔子對“昔者聖人”所作之《易》進行了“觀變”、“發揮”與“和順”,使《易》於道德的層次上進行“義”“理”貫通而相宜,達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理論目的。是故,今之所以“和順”者,是因“昔者聖人”之“幽贊”而無“理”故“蓍”不相宜,所能“和順”者,是“昔者聖人”所作之《易》的“道”與“德”。“德者”得也,這些範疇是“參天兩地”所得之“數”而為“和順”所“倚”,“觀變於陰陽而立卦”乃“和順”於道,,“發揮”於發揮於剛柔而生爻”,使“爻”“和順”於“道德理義”。

《易·觀·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  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故“觀變”之道由“順”所成,“中正以觀天下”,天道之神,四時而已,故“命”之以“陰陽”。由此可見,通過對《易》之“觀變”,不但“和順”“筮數”於“生生”德,而且使聖人之“神道設教”“和順”為“道德”之“理義”,使《易》成為“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經典。是故,“觀變”、“發揮”、“和順”是為了“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觀變”是由“觀”而“變”之,“觀”之於“陰陽”因而“變”之為陰陽兩爻而立卦,“立天之道曰陰與陽”,“觀變”於“陰陽”是謂“和順”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何謂“占”?“極數知來之謂占”。可見,“觀其變”者,“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是故,“《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故“觀變”之道有三。其一,本體論承諾為時空之陰陽大化而生生不息,此即“觀變”於外時空,而把所以變之本體謂之“陰陽”,故“一陰一陽之謂道”(《繫辭傳》);其二,主體論承諾為昔者聖人之易,對其八卦與三百八十四爻的數理進行觀而變之,形成了“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卦理;其三,觀察天下眾生之生生之需,以《易》之變而用之。故《繫辭傳》給出了之所以“觀變”之《易》理:“《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恆”乃“固德”之本,故謂“恆雜而不厭”與“恆以一德”。是故,由“恆”可知,《易》道博大精深而一以貫之。


  二、《易》及《說卦傳》之“發揮”


《說卦傳》曰:“發揮於剛柔而生爻”。“發,  發也,從弓,聲。”(《說文》)“發,發矢也”。(《集韻·發韻》)“揮,奮也,從手,軍聲”。(]《說文》)“揮,震也” 。(《集韻·微韻》)《繫辭傳》曰:“六爻發揮,旁通情也。”,何謂“旁”者?《繫辭傳》曰:“《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可見,“旁行而不流”乃因其“樂天知命”,亦即“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何以謂“通”?《坤文言》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泰·彖》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同人·彖》曰:“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睽·彖》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節·彖》:“當位以節,中正以通。”《繫辭傳》曰: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通變之謂事。

變通配四時

觀其會通

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

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往來不窮謂之通。

變通莫大乎四時。

變而通之以盡利。

推而行之謂之通。

推而行之存乎通。

變通者,趣時者也。

以通神明之德。

交易而通。

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舟楫之利濟不通,

以通神明之德。

困,窮而通。


由上可知“發揮於剛柔而生爻”之博大內涵,其在於“旁通”,從而使《易》能夠“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而“不過”與“不遺”者,“生生”也,是故,“生生之謂易”。(《繫辭傳》)《易》之“生生”之道有三義。其一,《易》之本體為“生生”,是故以《恆》卦推出天地萬物之“生生”,因“生生”而“恆”之,乃本體之和中,是故“恆”者,中也;其為道而恆久不已,為理而“恆以一德”,德者,得也,得於“生生”一以貫之也;其為文乃六十四卦之中,為三十二卦,恆中而中和貫通,《易》之“恆以一德”也。其二,《易》之主體以“生生”為本,主體“恆以一德” 而“生生不息”,是謂《易》道恆久而一以貫之生生之德,主體由此才能從根本上把握《易》道。其三,《易》之形式為“生生”,即作為《易》經文本,是對“昔者聖人”之《易》的“生生”,“生生之謂易”仍為《易》,是故《易》“生生”而“恆以一德”,《易》道以中和一以貫之,其中和,乃經過“觀變”、“發揮”與“和順”的“恆以一德”,即“將”《易》“順以性命之理”,以“德行恆易”與“德行恆簡”使《易》“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此即“生生之謂易”與“恆以一德”之貫通,使《繫辭傳》之最後文字概括為: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德行恆易”與“德行恆簡”表明《易》之“恆以一德”,以此“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然此“恆以一德”乃“變化云為” 亦即“變而通之以盡利”,即“以利”對“剛柔雜居”之“變動”亦即“功業見乎變”,“變動”者,“觀變”而“見乎變”者也;“以利”者,“發揮”與“和順”者也。是故,此“變動”與“觀變”,與“化而裁之謂之變”、“化而裁之存乎變”與“唯變所適”之“變動”而“恆以一德”。之所以使《易》“恆以一德”,乃因《易》道屢遷,其不能“恆以一德”而“不可為典要”,所以要“唯變所適”。 “唯變”者,“化而裁之謂之變”也。“變”之結果使《易》成為“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之“典常”即“人謀鬼謀,百姓與能”之經典。

   三、《易》及《說卦傳》之“和順”


  《說卦傳》曰:“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和,相譍也。從口,禾聲”。(《說文》)“和,相應也”。(《說文通訓定聲》)“和,聲相應也”。(《廣韻·過韻》)“和,諧也”。(《廣雅·釋詁三》)。“順,理也,從頁從巛。”(《說文》)“順,本訓謂人面文理之順”。(朱駿聲通訓定聲《說文》)“順,順事而無逆”。(李軌注《法言-·問神》“成天下之大順”)“順者,不逆有敘也”。(邢昺疏《爾雅·釋詁上》“順,敘也”)是故,“和順”者,相應於聖人之《易》理,使其順之於“道德”賦予相宜之理,使《易》有所儀而有所“義”。“義,已之威儀也。從我,羊”。(《說文》)“義者,循理而行宜也”(《淮南子·齊俗》)“道無不理,義也”。(《莊子·繕性》)“義,儀古今字,凡威儀字,古正作義。漢以後叚儀度之儀為之”。(孫治讓正義《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儀辨等”鄭玄注“故書儀或為義”)“義,宜也”。(《孔子家語·哀公問政》)“義者,宜此者也”。(《大戴禮記·曾子大孝》)“義也者,萬事之紀也”。(《呂氏春秋·論威》)“義者,天地萬物宜也”。(《屍子·處道》) 

何以謂“和”,《乾·彖》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乾文言》曰: “利者,義之和也。”《繫辭傳》曰:“履,和而至。履以和行。”何以謂“順”?《坤·彖》曰“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文言》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師·彖》曰:“剛中而應,行險以順。”《泰·彖》曰:“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大有·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豫·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萃·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升·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革·彖》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義大矣哉!”《兌·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繫辭傳》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說卦傳》曰:“將以順性命之理。”

   由上可知,“順”者,“順”天地之“生生”之道也。“生”之所以“生生”,本體與主體之中和也。而孔子之所以對《易》進行“和順”,因孔子生逢春秋,其時諸子學說群起,道術為天下裂。孔子為了化成天下,以傳承中國文化為方式,,對中國文化典籍進行了修撰,以其推定的《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為文化體系,力圖以六經之教使天下化成。孔子晚年於《易》着力尤深,“老而好易”、(《帛書要》)“韋編三絕”,(《史記·孔子世家》)終於使《易》“可以無大過”、“於《易》也彬彬也”。(《史記·孔子世家》)“昔者聖人”所作之《易》,其在傳承的歷史過程中,經歷了複雜的變化而雜亂無章,最終經過孔子“將以順性命之理”,揚棄了《易》的卜筮性質,形成了成熟的“恆以一德”的哲學性及科學性的思想體系。因為昔者聖人所作之《易》已不能做為“典要”,孔子“唯變所適”,通過“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完成了對《易》的內容和形式之化裁,經過“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史記·孔子世家》),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易》學思想體系。然而,由於自孔子以後,出於各種誤解,人們不理解《易》學的歷史進路,不理解孔子何以“觀變”、“發揮”與“和順”《易》的內容和形式,所以不能在一以貫之的理路上推定《易》的思想原理。《易》的思想原理表明,《說卦傳》是孔子的易學思想綱領,因此,理解《說卦傳》一以貫之於《易》的思想原理,是把握《易》的理論體系的關健。

西學東漸的最終結果是中國當代文化的“西化”,儘管由於中國傳統文化深厚的歷史積澱,使現當代的文化生活在許多方面不可能被西化,但人們最基本的思想方法的已被西化是毋庸置疑的,而這也是最嚴重的問題。如果說西化的思想方法僅僅表現為人們一般的日常生活、僅僅表現為當代人們的社會實踐,應當認為,這無關大礙。可是,當人們不僅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而是把西化的思想方法運用于思想的歷史創造之中,亦即運用於對思想的思想之中,這樣做的結果是,不但是當代思想方法的西化,而且是不知不覺的使中國數千年的思想史與哲學史被西化。而當代之《易》學研究,更是深陷於西化而不能自拔。

 是故,從《易》哲學的自在理路通曉“觀變”、“發揮”、“和順”之道,才能把握《易》的哲學思想理路,走出西化的誤區。《易》的哲學思想理路是指形成《易》思想體系的思想原理,“觀變”、“發揮”、“和順”之道表明,其中的邏輯形式和思想原理是由本體論到主體論至價值論“一以貫之”的思想體系。這個思想原理是哲學性的,所能體現的理論價值是科學性的,其理論形式是《易》學性的,而不是西方哲學的那種形而下的無發貫通的思想理路。所以,推定《易》哲學的思想理路和思維方式的特點,是推定中國哲學思想體系的自在性工作。

《莊子·天下》曰:“《易》以道陰陽。”司馬遷曰:“《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易》以道化。”漢儒認為,《易》的特點是以“象數”為形式的卜筮性質,如賈誼以為《易》之用在“占”,董仲舒以為《易》之用在“數”。可見,上論均未深入《易》道,不得“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思想原理。把《易》提高到“群經之首”的位置乃以班固下論為代表:“五者(《詩》、《書》、《禮》、《樂》、《春秋》),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雖然如此,后儒卻不知孔子的易學之道何以一以貫之。

   “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矣;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矣;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矣;潔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矣;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者;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矣。(《孔子家語·問玉》)

而“潔靜精微,《易》教也”之理,乃因“君子言以榘方也。前(剪)祥而至者,弗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詭其德。”(《帛書易》)是故,對《易》之“觀變”、“發揮”與“和順”,就成為孔子“老而好易”、“韋編三絕”之必然。


注釋:

本文原為《易道元貞》的一部分,是書出版時因出版社之選題而取捨,故沒有收入書中。《易道元貞》,中國文聯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