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據司馬遷說,《周易》起源於殷周之際,它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六十四卦的卦辭,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辭,這部分叫《易經》;二是解釋卦辭和註解與論述爻辭的部分,這部分共十篇,叫《十翼》,也叫《易傳》。《易經》和《易傳》合起來,總稱叫《周易》。

 司馬遷認為,孔子整理過《易經》。實際上,《易經》不是一人和一個時代成書的,是巫師們編撰的,大約是從商末周初到戰國幾百年間陸續形成的。郭沫若考證說,《易經》較早,《易傳》部分較晚,大概成書於戰國初年。

由於《周易》是多人不同時期寫成的,它的思想體系也不一致。其基本思想,大體和思子、孟子及鄒衍的陰陽五行學說相符,所以,它多半出於孟子和鄒衍的學生之手。

由於甲骨文是記載巫術活動的咒語或驗辭,從甲骨文到八卦圖,再到《周易》,是從一個字代表一個意思,到一個圖形代表一個意思,再到一句話代表一個意思。灼燒甲骨文看“兆”進行占卜,比較麻煩,用《易經》占卜,方法簡易,又是周朝人習慣用的方法,故稱《周易》。

《周易》的性質作用,在古代,與甲骨卜辭大體相近,二者的區別是卜筮的方法和書寫的體裁不同。卜辭用甲骨,稱卜;《周易》用蓍草,稱筮。《易》是巫術時代精神生產的文獻。在文學史上它是從殷商卜辭到《詩經》的過渡橋樑。在哲學史上,到兩漢時被讖緯化(巫師的隱語、咒語),魏晉時被玄學化(玄,道家指高深莫測的道,也指萬物的本源。),宋元明時代又被理學化(強調主客觀精神),到了近代又被混同於自然科學。

 陰陽。最早見於文字記載的陰陽觀念是《國語·周語上》,其中記周幽王三年(公元前779年)伯陽父認為“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周易》以奇偶符號代表陰陽,以陰陽變化說明萬物消長。戰國末年的鄒衍將陰陽觀念神秘化。西漢董仲舒進一步把陰陽和“天人感應”說結合起來。

 八卦。卦是《周易》中象徵自然界各種現象和人類社會各種人事變化的一套符號。卦是以“—”和“- -”這兩個基本符號相配變化而成。由三爻組成的卦共八個,通稱“八卦”。八個“卦”的標識和名稱較常見,此不贅列。

 傳說八卦為伏羲所畫,伏羲人首蛇身,“坐於方壇之上,聽八面之氣,乃畫八卦”。不可信。范文瀾說:“伏羲是指遠古開始有畜牧業的一個時代”,是發明畜牧業的遠古氏族的代稱,在原始社會中期,後世傳為帝王。伏羲是神不是人,它是溝通人與神兩界的神。八卦起源於原始宗教的占卜。商代無八卦,周人作《易》,始有八卦。

 從文字學角度看,《周易正義》《易緯》說:“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故謂之卦。”這說明,八卦最初是上古人們用作記事的符號,后被用為卜筮符號,逐漸神秘化。

  八卦中的“─”和“- -” 這兩個基本符號叫爻畫。這兩個爻畫最開始表示什麼意思?目前沒有一致意見。多數認為“─”代表陽,“- -”代表陰;有人認為“─”代表占筮時的一根長草,“- -”代表兩根短草;有的說“─”象混一的天,“- -”象水陸兩部分構成的地;有的說“─”代表繩子的一個大結,“- -”代表兩小結;有的說“─”代表男陽,“- -”代表女陰;有的說“─”代表奇數,“- -”代表偶數,眾說紛紜。只要世界有兩種相對的東西,它都能代表。自從西周伯陽父提出陰陽二氣,陰陽學出現,並與八卦的兩個符號結合,“─”叫陽爻,“- -”叫陰爻。其它一切相對的事物都可以囊括其中。

 八卦中的陰陽。最初,人類是從男女性別崇拜去聯想八卦中的陰陽的。陽,日出為陽;陰,雲復日為陰。引申為明或暗、暖和寒、南和北、表和里等一切相對或相反的物象。在自然界,天為陽,地為陰;在人類,男為陽,女為陰;在性情,剛為陽,柔為陰,以此類推。漸漸被抽象化以後,把陰陽看成是宇宙萬物生成變化的兩種基本元素,並支配一切事物。再進一步就把它神秘化了。這對內涵無限豐富又十分活躍的元素,使八卦的含義日新月異。

 因為天地萬物的一切性質、關係和變化,幾乎都能用陽爻和陰爻來象徵、概括。於是,占卜人就用它的變化來解說、推測事物的變化,哲學家用它演繹出各種大道理。

 八卦的象徵意義無窮無盡。首先象徵自然界的天、地、水、火、雷、風、山、澤,這是八卦的基本意義。

 比之禽獸,為馬、牛、豬、雉、龍、雞、狗、羊;

 比之人身,為首、腹、耳、目、足、股、手、口;

 比之方向,為西北、西南、北、南、東、東南、東北、西;

 比之季節,為秋末冬初、夏末秋初、正冬、正夏、正春、春末夏初、冬末春初、正秋;

  比之人倫為父、母、中男、中女、長男、長女、少男、少女;

 還有比之品性、器具、顏色、植物、狀態等,這些是巫術發展的產物,為巫師們“施展才能”開創了無限的想象空間。

八卦自迭和互迭又構成六十四卦。原來由陽爻和陰爻組成的八卦稱為經卦,由兩個經卦相迭組成的六十四卦稱為別卦。西漢以前認為文王推演六十四卦。

其實,伏羲和八卦、文王與六十四卦之間,都是傳說,史無明證。八卦與六十四卦卦辭乃至三百八十四條爻辭,都是《周易》最早用蓍草卜筮的記錄和說明,只是古人占卦時用來標記蓍筮的數量而已,其中並無多少奧妙。

用《易經》占筮的方法,雖然比商周時的甲骨卜辭簡單明了,但由於它運用陰陽、剛柔、動靜的原理,變化多端,同時在變化中又要看出不變的法則。所以說,《易》有三義:簡易、變易、不易。“簡易”跟整體觀相關聯;“變易”跟變化觀相關聯;“不易”跟本質觀相關聯。在這方面,《周易》即使籠罩着宗教迷信體系的外衣,卻透出辯證法的思想光芒。因此,《周易》漸漸取代了用甲骨占卜的地位,後來,出現了籤詩之類更簡單的方法,《周易》又漸漸退出了占筮的歷史舞台。

八卦、六十四卦乃至《周易》,是祖先智慧的結晶,如果不是迷信行騙,而從哲學、社會學甚至自然科學的角度研究它,能給人許多好的啟迪。孔子就是從古代文獻的角度闡述《易經》。孔子以後研究《周易》的人,開啟一個新河,即並不着重於它的筮法,而着重以唯心或唯物的觀點去探索它的哲學。如漢代的經師、魏晉的玄學家、宋元明三代的儒家和理學家對《易經》和《易傳》進行闡發,形成了各自的哲學體系。

歷代學者研究《周易》,形成了眾多學派。主要有:象數學派、義理學派、訓詁學派。五 4以後,尤其是近半個多世紀以來,大陸學者多從社會學角度,用唯物論觀點,深入系統科學地探索《周易》的真面目。代表人物有聞一多、郭沫若、李鏡池、高亨等。台灣學者多從天文、數學、醫學、物理學的角度,探索《易》卦的基本原理及其應用。進入信息時代以來,《周易》“研究”已經從精神到現象、從思維到物質,廣泛深入到各個學科領域,且“熱浪”一陣高過一陣。

《周易》,尤其是八卦,最初是遠古人反映自然的幾個記事符號,簡單、樸素而又隱含一些通行於萬物的真理。后被用作神秘化的卜筮符號,春秋以後又被用作宣揚天命和迷信的工具。

兩個基本的爻畫“─”“- -”,談哲學的說是陰陽,談人倫的說是男女,談自然的說是天地,談計算機的說是1和0,等等。二爻,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千變萬化,萬物都可以囊括其中,這就是《周易》和“陰陽八卦‘的“秘密”。

以上內容,都是准宗教現象,基本屬於古人的數術範疇。這些都集中反映了古人對天、地和人的非科學認識,以及天人感應思想,雖然不科學,但是,為後人積累了大量的天文學等史料。(待續)主要參考書目,見全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