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易經》作者的主體意識與道德內求思想
- 作者: 中國風水學院
- 發佈於 10/05/2009
摘要:《易經》作者具有強烈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這典型地表現在《謙》、《節》、《中孚》、《遁》等集中論述道德修養的專卦之中,亦散見於《乾》、《履》、《同人》、《恆》、《隨》、《升》、《萃》、《既濟》諸卦之《易經》作者之所以對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給予了極大的關注,是因為在生產:力極不發達的古代社會中,主體意識和道德倫理對於古老社會共同體內各種關係的協調和穩定,對於人類改造客觀世界活動的成功,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易經;主體意識;道德內求
80年代,我國學術界開始關注主體性問題。但是,就在主體、主體意識等問題的討論漸人高潮的時候,有人提出在中國傳統哲學中缺乏對主體精神的觀照,缺乏應有的人文意識。對此筆者一直期期以為不可。近讀《易經》,更深切地感到中國傳統哲學所關注的焦點始終是如何做人的問題。中國傳統哲學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注重內心世界的追求和:體意識的培養。從孑l子的“仁”說,到孟子的“知心”、“知性”、“知天”,到《大學》的“明德”,直到陸象山的“發明本心”和王陽明的“致吾心之良知”,遵循的都是這一條路,沿着三條路線向上追溯,其源頭就在《易經》那裡。筆者認為,《易經》作者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思想,比較集中地體現在《謙》、《節》、《中孚》、《遁》等卦,亦散見於《乾》、《履》、《同人》《隨》、《恆》、《萃》、《升》、《既濟》諸卦中。
一
《易經》作者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首先集中地表現在《謙》卦中o《謙》是《易經》64卦中非常特殊的一卦。言其’特殊,是因為《易經》諸卦由於“三多凶”、“四多懼’’(韓康伯:《周易注》),而且初爻處卑下始生之地,上爻處亢盛強極之位,因此,在《易經》64卦中要想找到一個卦辭、爻辭皆吉的卦例,幾乎不可能,但唯獨《謙》卦例外,它不僅卦辭吉,且六爻之爻辭皆吉,其卦爻辭為:“謙,亨,君子有終。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六二,鳴謙,貞吉。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六四,無不利,媯謙。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由《謙》之卦爻辭可以發現,不僅《謙》卦辭名之以“亨”、“有終”,二、五兩爻名之以“貞吉”、“無不利”,而且初爻、三爻、四爻、上爻亦分別名之以“吉”、“吉”、“無不利”、“利”。對此,前賢已有所覺察,王弼就曾說過:“《謙》六爻雖有失位、無應、乘剛而皆無凶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王弼:《周易注》)胡一桂亦云:飛謙》一卦下三爻皆吉而無凶,上三爻皆利而無害。《易》中吉利罕有若是純全者。謙之效,固如此!’’(轉引自李光地:《周易折中》)那麼,《謙》這一從卦辭到爻辭無一不吉的罕見現象的出現說明了什麼呢?
我們認為,《謙》之卦爻辭無一不吉這一特例的出現,表現了《易經》作者強烈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反映了《易經》作者對主體精神的極大關注。鄭玄云:“艮為山,坤為地,山體高,今在地下。其於人道,高能下下,謙之象也。”(轉引自李鼎祚:《周易集解》)劉表亦云:“地中有山,以高下下,故曰謙。謙之為道,降己升人。山本地上,今居地中,亦降體之義,故為舉象也。”(同上)孔穎達《周易正義》對此有更為明晰的闡釋,他說:“謙為諸行之善,是善之最極”,其義為“屈己下物,先人後己。以此待物,則所在皆通”。在這裡,孔氏對《謙》從卦辭到爻辭無一不吉的奧秘可謂一語道破。依照常規,三爻本為多凶之爻,然《謙》之九三“有勞而不矜伐,有功而不自以為德”,故能“致恭以存其位”(《周易程氏傳》),是以《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因此,可以說是由於三爻君子有勞謙之德,從而化凶為吉。通常情況下,四爻為“多懼”之爻,《謙》之六四爻既居“多懼”之地(切近六五君位),又在賢臣(九三爻)之上,處境實為尷尬、艱難,然此爻斷語為“無不利”,究其根本,就在於撝為謙”。撝,猶舉也,施布之象,如人手之媯也。君子處此境地,當對上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對下卑順撝舉勞謙之臣,動進息退,皆施其謙。這便是此爻“無不利”的秘密所在。再如初爻,通常代表着事物的萌芽和起步階段,因此,大多要經受一些困難和挫折,然《謙》之初六斷語為吉,原因亦在於謙之善德。正如尚秉和所說:“初臨坎水(按:指初六之上的六二、九三、六四成坎),坎險坎陷,本不易涉。然初居下卦之下,謙而又謙,卑以自牧,故可用以涉此大川,而無不吉也。”(《周易尚氏學》)那麼,又該如何解釋《謙》之六五爻“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既雲謙,又雲“利用侵伐”,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我們認為,並非如比。六五爻乃陰爻以柔居至尊之位,謙而至此,已近其極。但謙極並非柔弱之極,倘被人視為柔弱可欺,這時就應予以反擊了。高亨先生在注釋此爻時說:“不富以其鄰,義見泰卦六四,因鄰人盜竊其財物而家貧,是人之不富以其鄰也;因鄰國寇掠其財物而國貧,是國之不富以其鄰也。有鄰如此,侵伐之,名正而言順。”故侵伐不義之鄰,並不害人之為謙。最後再談一下《謙》之上爻。上爻大多代表事物發展的頂峰,以此喻事物盛極而衰。然《謙》之上六爻並無衰象,其云:“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亦屬吉占。究其原因,亦在於謙之善德。蓋《謙》之上六爻以柔處柔,極乎謙者也。此爻承六五爻義而來,以至謙之德,鳴之於世,以示后發制人,利用行師征邑國,當無所不利。
二
《易經》作者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還集中地表現在《節》、《中孚》及《遁》諸卦中。
先談《節》卦。其卦辭云:“節,亨。苦節,不可貞。”意謂講求禮節和節儉是件很好的事情,故可亨通。但倘若以節為苦,那就不利了。初九爻曰:“不出戶庭,無咎。”戶庭乃指家室之內。李鏡池先生認為,此爻乃承卦辭“苦節”而言,故其義應為:以節為苦,如果僅僅局限在家庭內部,還不太要緊。九二爻曰:“不出門庭,凶。”《一切經音義》云:“在住宅區域曰門。”因此,李鏡池先生認為“門庭”即住宅區,該爻可解為:以節為苦,一旦走出家門,即便
是發生在住宅區內也是很糟糕的,故“凶”。六三爻曰:“不節若,則嗟若。無咎。”意謂那種不知加強節的修養的人,儘管有時也不會有什麼大的咎災,但卻極易陷入窮困潦倒、唉聲嘆氣的悲慘局面。六四爻曰:“安節,亨。”安於節儉,就會亨通吉利。九五爻曰:“甘節,吉,往有尚。”“甘節”,即以節為甘,這是較“安節”更高的一個修養層次和環節,因此,《易經》作者認為,能達到這一修養境界的人,就會在改造客觀世界的活動中取得成功,並因此而蒙
賞。上六爻曰:“苦節,貞凶,悔亡。”意謂貪圖安逸,把加強“節”的道德修養視為苦事,這是很壞的,即使本人無比悔恨,但最終的結局必定是倒霉。
《中孚》是講人的信誠之德的專卦,我們從該卦的卦名上就可窺見《易經》作者對主體精神和道德內求所給予的高度重視。中者,心也,忠也;孚者,信也。因此,中孚,即忠信之謂也。其卦辭云:“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孔穎達《周易正義》在解釋這句話時說:“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魚者,蟲之幽隱。豚者,獸之微賤。人主內有誠信,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獲吉。故曰豚魚吉也。利涉大川、利貞者,微隱獲吉,顯者可知。既有誠信,光被萬物,萬物得宜,以斯涉難,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貞也。”王引之《經義述聞》亦云:“豚魚者,士庶人之禮也。”“豚魚,乃禮之薄者,然苟有忠信之德,則人感其誠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魚吉’,言雖豚魚之薦亦吉也。”《萃》卦之六二爻、《升》卦之九五爻皆云:“孚乃利用榆”,也是說一個人只要心存信誠,就可以薄禮祭天,而且還能保證“引吉”、“無咎”。凡此等等,都表現出了《易經》作者對主體意識的關
注和強烈的道德內求思想。
尤有可言者,《易經》作者有明顯的隱遁思想,且專立《遁》卦,以彰顯其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其卦辭云:“遁,亨,小利貞。”意謂隱遁是亨通吉利的,但往往是僅有小利而無大益。《易傳·序卦》解“遁”為“退也”,《雜卦》亦云:“遁,則退也。”這說明《遁》卦講的就是
天地相閉、君臣乖背、賢人隱退的事情。由於《遁》的卦象為乾上艮下,因此,程頤在解釋這一卦時說:“二陰生於下,陰長將盛,陽消而退,小人漸盛,君子退而避之,故為遁也。”又說:“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謂也。”(《周易程氏傳》)該卦九五爻云:“嘉遁,貞吉”,意謂讚美隱遁,行事即吉。該卦之上九爻云:“肥(飛)遁,無不利”,則是說遠走高飛、深居簡出,就無所不利。相反,人家想隱遁,你卻去阻攔,這就危險了,《遁》之六三爻曰:“系遁,有疾厲”,說的就是這種情況。除《遁》之外,在《坤》、《蠱》等卦中,我們亦可發現《易經》作者的明顯的隱遁思想。如《坤》卦之六四爻云:“括囊,無咎無譽”,按照高亨先生的解釋,此爻的基本含義就是“束結囊口,則內無所出,外無所入”,以此喻“人之於事不問不聞,則無咎無譽”(高亨:《周易古經今注》)。《蠱》卦之上九爻亦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對隱遁表現出了明顯的讚賞和肯定的態度。《小象》云:“不事王侯,志可則也”,亦對《易經》作者的隱遁精神予以充分肯定。值得一提的是,《易經》作者的這種隱遁思想為《易傳》所繼承。《乾·文
言》云:“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坤·文言》亦云:“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由此可見,《易經》作者由於重視主體精神的內求,因而表現出了遁世離俗的思想傾向。這一點為後世道家所繼承和發揮。《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云:“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老子,隱君子也”。《易經》作者和老子所共有的隱遁思想,表現出了他們共同的道德
內求思想和對主體精神的關注,也表明了《易經》中的確蘊含著濃厚的後世道家的思想內容,只是道家更多地繼承和發揮了《易經》中謙退的思想,而忽略了《易經》中剛柔相濟、進退有時的思想,因而,與《易經》相比,其基本傾向是消極的。
《易經》作者的主體意識和道德內求思想還散見於《履》、《同人》、《隨》、《恆》、《萃》、《升》、《既濟》等卦中。如《既濟》之九五爻云:“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意謂商部落殺牛以重視祭天,還不如周部落以薄禮祭天更能博得上天的恩賜或惠施。原因何在呢?清人孫星衍著《周易集解》回答了這一問題,他說:“祭祀之盛,莫盛修德。”這說明,只有物質上的禮,上天未必能看得上,而更為重要的則是內心的“誠”和精神上的“德”。《履》之初九爻曰:“素履,往,無咎”,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即只要你內心坦誠,無論走到哪裡也不會有什麼災難,即便是偶有不測,亦可化險為夷,甚至於遇到像踩在老虎尾巴上這樣驚險的事情,最終亦吉。《履》之九四爻曰:“履虎尾,朔,終吉”,說的正是這個意思。本來《履》之九四爻“逼近至尊(九五爻),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王弼:《周易注》),以此喻人處境險厲,但由於九四爻“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畏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同上)。可見,《易經》作者是把“履虎尾”而“終吉”的原因,歸結為“以陽居陰,以謙為本”,歸結為人的主體精神,亦即審慎修省的“朔朔”之德。《易經》作者認為,審慎修省是君子之德,《乾》卦之九三爻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亦是其證。故《履》卦中雖有履虎尾之險厲,然其人有君子乾乾(“朔朔”)審慎之德,就不但無事,反而終吉。《小象》則把履虎尾而終吉的原因歸結為人之“志行”,其云:“朔朔終吉,志行也”,也是歸結為人的主體精神。凡此等等,都表現出了《易經》作者對主體意識的極大關注和強烈的道德內求思想。限於篇幅,我們不再一一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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