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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和《尚書》中國古代和諧思想的兩大源頭
《易經》和《尚書》是中國古代和諧思想的兩個重要源頭。陰陽是支撐《易經》哲學的兩個基本概念,陰陽兩個方面的和諧與平衡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關鍵。《易傳》在解釋《易經》時提出了“保合太和”的思想。《尚書》闡發了“協和萬邦”、“和恆四方”的政 治理想。
一
從《漢書·藝文志》開始,《易經》一直被推舉為群經之首,享有“大道之源”的美譽。存在於《易經》中的這個“大道”究竟是什麼呢?《莊子》說:“《易》以道陰陽。”《易傳》也說:“一陰一陽之謂道”,“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因此,陰陽就是《易經》所要闡發的大道。但陰陽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兩種物質力量和屬性,而是處於對立統一關係之中的事物的兩個方面。《易經》用陰陽兩個方面的對立統一關係的變化來說明宇宙運動的規律。《易經》六十四卦,每卦都是由陰爻( - - )和陽爻(—)構成的,卦爻的吉凶悔吝則是由陰陽的和諧狀況來決定。
陰陽是我們理解和把握《易經》思想的非常關鍵的兩個概念。陰陽兩個方面和諧平衡時,卦爻就吉利;陰陽兩個方面不和諧、不平衡時,卦爻就不吉利;陰陽嚴重失和時,就會有“悔”、“吝”、“厲”、“咎”、“凶”發生。例如,比卦、泰卦、咸卦等,都是陰陽和諧吉利的卦;睽卦、否卦、損卦等,則是陰陽失和不利的卦。
拿《比卦》來說,這一卦講的是如何治 天下的問題。《比》的反卦是《師》,《師》講的是如何打天下的問題,所以《易傳》說:“比樂師憂。”比的意思是比附、親和,它講的是人與人之間、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如何比附團結、和諧相處的道理。貫穿全卦的主旨就是:對內如果做到和睦親善,就會吉利平安;對外若能做到和睦親善,就會天下安寧。怎樣去比附親和呢?《比卦》提出了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仁善。《比卦》認為比附親和的首要條件是“元”,也就是“善”。《易傳》認為“元”不是普通的善,而是眾善之長,即所謂“元者,善之長也”。依照儒家的理解,一個人只有“內聖”以後,才能去從事“外王”的事業;“內聖”的程度越高,成就的事業自然就越大。帝王是最高的統治者,從理論上說當然也就是最富有元善之性的人,因此,《比卦》九五爻曰:“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比卦》以九五爻為卦主,該卦唯此一陽居尊,為上下所比附者也。
《易經》以“天子不合圍”喻九五之君的親附光明和正大仁義之象。所謂“天子不合圍”,指天子狩獵只是從三面圍追禽獸,從而捨棄前奔的逃命者,只捕殺迎面而來的投網者,有來者不拒、去者不追之意。該爻以此立象,旨在警示君主應親附百姓,仁愛萬物,視百姓為同胞,以萬物為朋友,實現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相處。
第二,信誠。《比卦》的初爻說,一個人懷有信誠,就不會有什麼咎害(“有孚比之,無咎”)。充盈的誠信,會給人帶來意外的驚喜和吉祥(“有孚盈缶,終來有它”)。三國時期的易學家虞翻認為,統治者若懷有孚信之心,雖異域殊俗之人,也會來同他比附親和。國與國之間是這樣,人與人之間也是如此。
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車輗,小車無車軏,其何以行之哉?”與朋友交止於信,無信就不能交往,更談不上比附親和。正如晉人傅玄所說:“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思不信。”基於此,宋代的哲學家程頤說:“孚信, 比之本也。”“相比之道,以誠信為本。”誠信是人與人交往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離開了誠信,人與人就無法正常地進行交往。
第三,心正。《比卦》的卦辭提出了比附親和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正”,而且是“永正”。《比卦》六二爻說:“比之自內,貞吉。”此爻以陰居內卦之中位,柔順,中正,又與外卦九五陽剛相應。《易經》作者以此立象,意在說明比附親和首先應注意群體內部的和睦團結,應恪守正道,發自內心;外部關係的協調也是一樣。對外親附時,也應堅持純正的動機,如此而往,結果定然吉利。所以,《比卦》的六四爻曰:“外比之,貞吉。”所謂“貞吉”,就是說恪守正道是吉利的。《比卦》六四爻以陰居陰,是為當位得正,外比於九五之賢,故云:“貞吉。”可見,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要想保持穩定和諧的關係,就必須恪守“貞正”的原則。群體內部的比附親和要堅持“正”的原則(“比之自內,貞吉”),群體外部的比附親和也要堅持“正”的原則(“外比之,貞吉”),尤其是追隨親附比自己賢明高尚的人,更要有純正的動機。只有心誠意正,恪守正道,才會實現群體內外的和睦相處與吉利平安。
《大學》中講“三綱領”、“八條目”,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正心”。只有做到了“正心”,才能“身修”,“身修”才能“齊家”,“齊家”才能“治國”,“治國”才能“天下平”。
在《易經》中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值得我們注意。比如說泰卦,它的卦象是上為坤(坤為地),下為乾(乾為天),否卦的卦象和它正好相反,即上為乾天,下為坤地。在《易經》中,地上天下的泰卦是吉利的,天上地下的否卦卻是不吉利的。初學《易經》的人多於此處生疑,以為天在上地在下,符合自然現象,故應當是吉利的;地在上天在下,不符合自然現象,故應當是兇險的。但這實在是一個誤解。
在《易經》的系統中,天屬陽,陽輕清而升;地屬陰,陰重濁而降。若輕清之天在上,重濁之地在下,就意味着天地相背,陰陽不和,萬物不通,當然就兇險;相反,重濁之地在上,輕清之天在下,就意味着陰陽相交,天地相通,萬物化生,自然就吉利亨通。泰卦的卦象雖然是地在上天在下,“違背”了自然現象,但因為在泰卦中,天地相通,陰陽相接,陰陽是和諧的,所以就是吉利的。否卦的卦象雖然是天在上地在下,“符合”自然規律,但因為在否卦中,天地相背,陰陽相離,陰陽因乖離而失和,所以就是兇險的。
我們知道,《周易》包括《易經》和《易傳》。《易經》六十四卦特別注重陰陽的和諧與平衡,《易傳》是對《易經》的解釋。《易傳》在解釋《易經》時,也多從“和”的角度予以闡釋。
打開《易傳》,我們可以看到,在《乾卦》中,陰陽和諧了,則“萬物資始”,“雲行雨施”,“品物流行”,“各正性命”,“保合太和”,“萬國咸寧”;在《坤卦》中,陰陽和諧了,則“萬物資生”,“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在《咸卦》中,陰陽和諧了,陰陽二氣“感應以相與”,則“天地感,而萬物化生”,“天下和平”。
此外,《易傳》還講“終日乾乾,與時偕行”、“凡益之道,與時偕行”、“與時行也”,“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和其明,與四時和其序”,說的都是人與外部世界的和諧。達到了這樣的認識和境界的人,就是“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的“大人”、“聖人”;實現了這樣目標的社會就是古人眼中的“太和”社會。
因此,從《易經》諸卦和《易傳》對《易經》的闡釋中,我們可以看到後世儒者孜孜以求的和睦親善的大同社會 政 治理 想的早期萌動,也可以看到后儒“合和”思想之源頭。
二
與《易經》不同,《尚書》作為我國現存最早的史書,它以“誥”、“謨”、“誓”、“命”、“典”等文體形式,為我們生動展示了夏、商、周統治者在其實踐活動中的講話、誓詞、冊命等。這些都是存傳下來的極其寶貴的歷史文獻,從中我們也可以找到中國古代和諧思想的源頭。
《尚書》作者特彆強調“德”,有着較為豐富的德治思想。但是《尚書》作者並不是空言德和德治,而是把它們和治國安民的社會實踐聯繫起來,和實現上下清明的和諧社會聯繫起來。
《堯典》說:“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俊德”,就是美德。“百姓”,在春秋以前即指百官族姓。“雍”,就是和諧的意思。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說,能夠修明美德者,才能實現自己九族的親睦。九族和睦了,就可以平理百官族姓,昭明禮義。百官族姓明理彰義,就會實現天下萬邦的親睦和諧。理義昭明,萬邦協和,風俗大化,天下百姓自會雍和而化,循時而進。
司馬遷寫《史記》時,援引了《堯典》的這一敘述,稱讚帝堯“能明馴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 合和萬國”。這是我們迄今所見到的“合和”一詞的最早出處。把司馬遷的這段話和上面《尚書·堯典》中的話相對照,我們可以看到帝堯所統治下的古代“合和”社會之景觀。
《尚書·皋陶謨》說:“允迪厥德,謨明弼諧。”意思是說懷敬信之心而行德,就會實現計謀的光明和弼匡的和諧。《呂刑》篇說:“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於四方,罔不惟德之勤。”天子有穆穆之美德居於上,百官有明明之美德察於下,自上至下,這自然是一番政治清明、光照四方的和美氣象。出現這一氣象的原因,就是君臣百官無不勤勉於德政(“罔不惟德之勤”),正如孔穎達所說:“皆勤行德矣”。《尚書·盤庚》明確要求統治者不要“自荒茲德”,要“施實德於民”,要“積德”,要“式敷明德”,因為只有這樣,才會使天下百姓“永肩一心”,和諧相處。
《尚書·梓材》也對施行德政的盛世和美景象有所描述:“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夾,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亦既用明德。”先王如能勤用明德,懷遠為近,就會出現萬邦來朝、四方賓服的盛況。以德服邦以後,就是以德服民,所以,《梓材》篇又說:“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後迷民,用懌先王受命。”這樣就可以實現先王以德化民、天下和諧的理想。
《洛誥》也說,只有“公稱丕顯德”,“惟公德明,光於上下,勤施於四方”,才能“奉答天命,和恆四方民”。“恆”,是普遍的意思。“和恆”,就是恆和,就是說萬民皆處於和諧社會之中。因此,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只有明德光於天地,勤政施於四海,才會呈現四方萬邦之民遍享和諧的盛世景象。
《尚書·立政》在談到商湯以德治國時,說過這樣兩句話:“其在商邑,用協於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見德。”《爾雅·釋詁》釋“協”為“和也”。“式”,就是法度、規矩。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說湯王在商都用和諧的德政濟世安民;其在天下四方,則是通過奉行統一的法度來昭明其大德。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能按照字面上的意義,把這句話理解為商湯在商都用“協”(和諧),在四方則用“式”(法度)。事實上,這裡的“協”和“式”是聯繫在一起的,與“秦時明月漢時關”相似,使用了修辭學上所謂的“互文”手法,具體說來就是“協”中有“式”,“式”中有“協”,“式”中見“德”。在這裡,德法統一的思想、和諧社會的思想都以萌芽的形式存在着了。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尚書》和《易經》一樣,都是中國傳統和諧思想的源頭。 作者: 孫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