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這道理無他,只怕人等待,事到面前便理會、便去做,無有不得者。只怕等待,所以説‘需者,事之下也。’”又曰:“ ‘需者,事之賊也。’若是等待,終誤事去。”又曰:“事事要理會,便是人説一句話,也要思量他怎生如此説;作一篇沒緊要文字,也須思量他怎生如此做。” (同上)

斷而不疑,鬼神避之。需者,事之賊也。(李方子録)

福州韓(闕)云:“能安其分則為需,不能安其分則為訟;能通其變則為隨,不能通其變則為蠱。”此是説卦對,然只是此數卦對得好,其他底又不然。(?淵録)

後世策士之言,只説出竒應變。聖人不恁地,合當需時便需。(同上)

王弼説初、上無位,如言乾之上九“貴而無位”,需之“不當位”。然乾之上九不是如此;需之不當,卻有可疑。二、四、上是隂位,不得言不當。(同上)

需主事,孚主心。需其事,而心能信實,則“光亨”。以位乎天位而中正,故所為如此。“利涉大川”而能需,則往必有功。“利涉大川”亦承上文“有孚,光亨,貞吉”。(同上)

問需卦大指。先生曰:“需者,寧耐之意。以剛遇險,時節如此,只當寧耐以待之,且如涉川者,多以不能寧耐致覆溺之禍,故需卦首言‘利涉大川’。”銖問:“乾陽上進之物,前遇坎險(乾下坎上),不可遽進以陷於險,故為需?”先生曰:“遇此時節,當隨逺隨近,寧耐以待之,直至‘需於泥’,已甚郎當矣,然能敬慎,亦不至敗。至於九五,需得好,只是又難得這般時節。當此時,只要安以待之耳。至上六居險之極,又有三陽並進,六不當位,又處隂柔,亦只得敬以待之則吉。”又問:“‘不當位’,如何?”先生曰:“凡初、上二爻皆無位。(二士,三卿大夫,四大臣,五君位。)上六之不當位,如父老不任家事而退閑,僧家之有西堂之類。”(董銖録)

“利涉大川”,“利涉”是乾也,“大川”是坎也,“往有功”是乾有功也。(或記云:以乾去涉大川。○呂煇録)

“需卦六四‘出自穴’,上六‘入於穴’。《程傳》謂:‘穴,物之所安也。’《本義》謂:‘穴者,隂陽陷之所。’二説不同。某竊以為謂之為隂陽陷之所,正得坎體之象,未知是否?”先生曰:“穴是陷處,喚做‘所安處’不得,分明有箇‘坎,陷也’一句。柔得正了,需而不進,故能出於坎陷。四又是坎體之初,有出底道理,到那上六,則索性陷了。”(?淵録)

問:“需於酒食,貞吉。”曰:“需只是待。當此之時,別無作為,只有箇待底道理。又須是正,方吉。”

   (《文公易説》卷三,王天宗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