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本人不是一位修行者,因自少受先母的薰陶,亦曾感應過觀音菩薩<觀自在>

及祖先的顯靈,得以觧救多次家人的生命,亦幸得託附此神恩才得順渡前大半生;

此實賴祖輩於苦難中不斷行善助人之因,才生後人之福果。

自此誓言於有生之年,必恭奉祖先及觀自在菩薩,並每天堅持信念<六字大明咒>兩趟,

以感此大恩大德,;同時,自始至今恆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平常心座右銘,

亦已應有果報得平安是福的大半生好運。對於人有輪廻之說,一生堅信不移,

於言行間常警惕自己尊守善業因果之法則,偶有於十中犯一,亦力行補救,務求心之所安,

更無妄念企圖,亦不敢冒犯。偶然間於網上得覧演培法師之著作,演述有關輪迴之實證內容,

頓生心同此感,法理同宗之念,才敢稍撮其要,公諸有緣人士共勉而矣:

業緣起生輪迴果:

1.生存在這世間的人,假定沒有自己所造的業力在展動,不說所生存的整個世界的活動,

會要立刻停止下來,就是能生存的人類生命,亦將無法延續下去。

業力包含因果在內,為任何人所不可侵犯的鐵則。

2.現代科學家說過:「你什麼都可不相信,唯有因果不可不信」。

因果是世間萬事. 當知宇宙間的物類,有無量那麼多的差別,而生命界的形態,

亦有種種的差異,至於社會界現象,更是五花八門的眾多,

特別是人類生存在這現實世間,有着各種不同的遭遇,假定不以業力來加說明,

試問怎能清楚的分別生命界及自然界的種種演化?

3.奧義書時代的宗教家及哲學家,從現實人生方面去觀察,發現人類有情的生活,

不但明顯的有苦樂的差別,且亦清楚的有禍福的不同。如有些人於一生中,

不是遭遇到奇禍,就是受種種痛苦,而另些人於一生中,不是有無窮福樂,

就是有高度享受?同樣是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初雖感於百思不得其解,

但諸學者體認到彼此行為有所不同,而人所以有苦樂福的差異,

原來是由各人不同業行招感而來。由於學者有了這一明確體認,所以業因果與輪迴說,

自然而然的就被結合起來,且漸成為強而有力的理論,為諸社會人群之所一致信受!

近代物理學家及科學家等,亦已具體而微的有了這個觀念:

「與其視宇宙為一大機械,毋寧視其為一大精神思想」。是以不論現在人們思想,

怎樣的向前邁進,但總不能否定業緣起及輪迴這一思想論說。

業力是靈與體的因果活動:

1.    業力不特在眾生界形成,更以業為根本的原因,在<地球>宇宙界形成,

   同樣是以業為基本的動力。

人沒有自己所造的業力在展動,生存的整個世界的活動,立刻會停止下來,

就是能生存的人類生命亦將無法延續下去。

印度宗教:不能說明萬有現象的差別,只好說是自然如此!什麽是自然?

例如:植物中的荊棘是尖尖的,什麼人把它削成這樣的?

再如動物中的烏鴉是黑黑的,什麼人把它染成這樣的?

亦無法找出這樣的人,去做這樣的工作,不是自然如此是什麼?

2.有宗教學者認為,萬物有這樣眾多不同,同樣無法說明它們的所以然,

只好說是萬能的神,牠喜歡造成這樣就成這樣,高興造成那樣就成那樣,

神的意旨如此,人<靈性生物>不必推論,推論也推論不出一個所以,

神意豈容人妄加推論?

擬想出來的神鬼論宗教?

1> 如認諸法自然是這樣的,是不肯運思追求諸法原因的人!

2> 說是神創造的,同樣為業力說者不能同意,因凡具有創造意志的神,

必然是平等博愛的,理當創造一個平等的世界,怎會造成千差萬別的現象?

況且所謂創造者,根本是人類所擬想出來的,並非真的有這麼一個創造者。

3> 說是鬼神之所驅使,更是一種怪誕之談,騙騙無知的人還可,

   要想通過知識群的認可,

   那是無論如何做不到的!依佛法所說,全由各類眾生所造不同的業力,

   不斷在那兒轉動所形成的。更引俱舍論說:「世別由業生」,

   「但由有情業差別起」;

   成實論業因品說:「業是受身因緣」;引佛經說:

  「宇宙從他(業力)而生,依他而立」。

   如此,佛教說業的関聯性理論,

   在人類的行為思想上的各種表現觀之,是較有說服力及可信性.

4> 以神為本論的宗教,既說一切都由大力者所創造,

   甚至人們的行為活動,亦以神的意旨為意旨,沒有說什麼業力?

   業力對神教徒來說,可說是毫無意義的。

   所以真能詳盡的說明業力,並以業力說明萬有差別,

   只有佛教,因信仰佛教,必須信仰業力。

業的實質活動是什麽?

1> 善惡業: 業是一切善、惡,行為的通稱,生存在這世間的人,

   如承認自己有行為活動,就不能不承認有業力,如承認自己行為有好壞,

   就不得不承認有善與惡業。

2> 業果報: 不說現實生命為業所牽,就是無始以來直至今日,

   都是在業的世界中轉來轉去,從來沒有鑽出宇宙而得自由的活動,

   業的活動空間籠罩着我們,是多麼的堅牢?人在業界中無法突出,

   為善業之所牽時,就得較為快樂的果報,為惡業之所牽時,

   就會感受極苦的果報,鑽來鑽去,無非是苦樂果報的轉換,

   要想突出此業網是靠自我力行修維。

佛教的宇宙觀及人生觀:

1> 業力: 既皆以業為本,是則業的力用不可思議可知。引彿經所說:

   「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

   亦說:「業力為最大,世界中無比,譬喻債物主,追逐人不置,

   是諸業果報,無有能轉者,亦無逃避處」。是以眾生不投入業網便罷,

   投入不但難以突出,且受果的地方,不論怎樣遙遠,業都有種力量,

   牽你前往受生,千山萬水固然無法擋住,天地之大亦沒有你逃避的地方。

   地藏經說:「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 

   業是這樣的強而有力,無怪佛教中,特別重視業力!

2> 應業: 為進一步的堅定人對業的信仰,不再對業有所懷疑,

   可引太虛大師於民國二十七(西元一九三八)年冬,

   在重慶長安寺佛學社,為眾說法時道出:

   由業所引生的結果有業才會有報,故生人首以業為本。

因緣的道理:

1> 廣義的緣起說: 世出世間的一切法則,沒有一法則不是<托緣起說>為<緣起>,

例如:自然界及生命界的種種,找不到一法則不是從緣而起的;

2> 狹義的緣起說: 則是專指<十二緣起>說的,亦即唯就<有情的生死流轉說>的。

例如:通常說的業感論,就與<業果說>是相當的;

如說一切法則皆是緣起,是就泛指一切<因果>而言,

亦即以因果說明一切現象,與<業果說>就不怎樣相當。

說緣起是佛教的特質可,說緣起是佛教最要的一法則不可!

空無我性法及人天善行法:

1>空無我性: 是指導人們獲得身心解放的修煉,但這必須斷除纏縛身心的煩惱,

而煩惱的解決,不通達一切<空無我性>法,根本是不可能的,

因身繫縛的煩惱不斷,怎能得生死解脫?但這唯就修學<出世法>者說,

亦為修<空無我性>所追求的終極目標。

2>人天行善: 然在未能踏出世道而邁向的修法者,

只修世間的<人天善行>,就不需要通達空無我性。

業報:

1>    感報: 世間必要深信有業有報,不論從那一角度分析,由業而感報,

         其力不可思議。

2> 果報: 亦不可思議!人在生命歷程中,無時無刻不在活動,或是內心的想像,

 或是身語的動作,以致造成很多的業。人所有動作,

 不論是合理的或不合理的,是對的或不對的,皆是一種意志的表現。

業的定義及其體用

1> 業感: 佛說:「諸比丘!心之意欲,即我所說業。志之所向,乃作身、語、

          意業」。

   在此造作中,無可否認的,有有形的造作,有無形的造作:

   有形的造作是我們可以看到或聽到的,如身體的各種不同的表現,

   語言的各種不同的音聲;無形的造作是心理上的各種活動,

   是我們所見不到聽不到的。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活動,

   不是活動過去就算了,而是有股力量保存下來,這叫做業。

   有情生命依於此業而招感,

   宇宙萬物依於此業而產生,沒有各種造作的業,

   根本沒有辦法說明世間的一切。

2> 漏業: 雖說業力支配着世間所有變化,但是籠罩在業力網中的人,

   不知業力會影響生命的苦樂,仍然不斷的造作種種漏業行徑,

   以致在生死中往返不息,不能跳出天地人的網羅,不再受業力的支配!

體性的注釋:

1>  思為體: 思在識學上,為五遍行心所之一,俱舍學上,為十大地法之一。

    俱舍論卷四說:「思謂能令心有造作」;

    唯識論卷三說:「思謂令心造作為性,

    於善品等役心為業」;大乘義章卷二說:「思願造作名思」。

    人任何一個行為活動,都不是突然而來,是由思所發動的,

    就是思有一股力量,推動驅使吾人的一念心,或造有益的善行,

    或造有損的惡行,致有善不善業的產生。

 2> 善惡思: 驅使心作或善或惡的思,要經過三個過程:

 a> 首先是審慮思,就是在心中仔細的慎重的考慮又考慮,

    看看這個事情應不應該去做;

 b> 接着就是決定思,起決定心而將採取行動的思;

 c> 最後是為發動思,就是正式的發動身語,而作或善或惡的最勝思。

3> 意業:最初二思,尚在思考的階段,屬於<意業>;

4> 心語業:最後一思,正式通過身語採取行動,是為<身語二業>。

5> 心語意:證知身語意三業活動,無不以思為體,則體性之詮釋。

6> 念業:人每個意念的活動,為什麼都叫做<業>?

    因它是由煩惱策動所成,將來會要感受苦樂之果的。

7> 新造業:如已斷煩惱的彿薩,雖同樣的在現實世間活動,

   但決不會再造感受生命的新業,因而也就不再在生死中流轉。

   或有人說:業力論者都說人現實生命,是由過去業力所招感的,

   豈不有宿命論者之嫌?或是由命運之神所安排的?

宿命論:

1> 前生業:宿命論或定命論,與業力說的思想,有着很大的不同,

   決不能混為一談。宿命論者,說人現在的生命體,

   是由過去的業力所感,固然是不錯的,但因過於偏重過去的業感,

   認為現在的一切,已由過去所決定,人現在沒有辦法,

   可以對之稍加改變,像這樣的抹煞現生行為的價值,

   是業力論者,特別是佛法,絕對不能苟同。為什麼?

2> 今生業: 現實所有的一切,果真都是前生決定了的,

   人現在不論怎樣向好的方面努力,豈不等於白費氣力?

   又有那個肯得向上向善?所以宿命論者的論調,是佛法所不同意的。

   據佛法的業力說,所以不是宿命論,因人現生的生命體,

   不論是苦是樂,雖說是受前生的業力影響,但現在的行為活動,

   是可改善當前生命的苦樂。如先天失調的嬰兒,

   現在如能善為照顧或調治,是可成為健康活潑的兒童的,

   那裏說是失調就無法改善?反過來說,

   假定生來是個健康活潑的嬰兒,由於未能好好的照料,

   不幸竟然數月或數歲就死亡了,難道這也是過去決定如此的嗎?

   佛法的<業感論>與<宿命論>,最大不同的一點,

   就是重視現生的<因緣力>,亦即肯定現生行為的價值!

   因此,人一方面固應深信生命為業所感,

   而另方面更應重視現生行為的向善!<注:先天與後天之業緣>.

3> 潛業 :人過去不論造成或善或惡的那種業力,

   對於現在只能說有一種影響力,但不能說可以支配現在的一切,

   因業之所以為業,不唯是過去行為,

   應說是過去又是現在的,決不能支配未來的一切。

   生命時刻在不斷前進中,未來生命固要繼續而來,

   現實生命亦要以過去為背景。生命在三世時間長流中,

   現在存在的時間是最短的。時間儘管很短,但通過這短暫的生命體,

   造成或善或惡的業力,完全是要自己負責的,沒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得了,

   就算有血緣之親,歧路相逢亦各不相代!

4>業因:人首得承認的,就是人的每個行為活動,不是活動過去就沒有了,

  而是必然還會產生結果,且是先有因而後有果的,亦即果是從因來的,

  或說果是業的反應,所以佛法說業,不唯是指業因,而實含有因果關係。

  如人隨意的舞動木棍,打傷了某個人的身體,不用說,

  舞動木棍是行動的因,打傷他人是行動的果,

  但問題並不就這樣簡單的結束,因被打傷的人,

  還會成為後來更多麻煩的因,如要對他加以醫藥的治療,

  而醫治的費用,不能移作他用,且該受傷的人,縱然被醫治好,

  但因對你存有極大惡感,可能對你採取報復行動,

  這樣的發展下去,一個行動的結果固沒有完,

  所造成的業力同樣是沒有完的…<意業之因果也>。

5>業果: 人生存世間,每個行為活動,能不特別注意!換句話說,

  做人任何一個行為活動,都應使之向於善的方面,有損自他的罪惡行為,

  千萬不要讓它有所活動。因諸行為如果是善的,反回到生命體上來的,

  必然是有益的,如是不斷展轉下去,會有更堅強的善業出現。

  同樣理由,人行動如果是不善的,以此反應到生命體上的,

  自亦是有損的。經中佛曾這樣說:依於所播的種子不同,

  所得的結果必也是不同的。

  則行善的自會得善果,作惡者當然得惡果,這是因果的必然性,

  不說凡夫無法可以改變,就是諸佛<出世>亦不可能改變!

6>業因果: 人生存在這世間,不論怎樣的境遇到來,

  都當安然的予以接受,因這是你自己行為所得的結果,

  不是那個人強加到你身上來的。常說:當美好的環境向你逼來,

  使你在美好環境中,感到相當的快樂,應知這是向你顯示,

  你所表現的行為是對的,根本不要向什麼大力者,

  表示你的謝意;如有惡劣環境向你逼來,使你在惡劣環境中,

  感到相當的痛苦,當知這是向你顯示,你所表現的行為是錯的,

  絕對不可向任何有關的人,表示你的怨恨!

  如所灑到土地裏的苦果種子,其所結成的果實必然是苦的;

  如所放到田土裏的甜果種子,其所結成的果實自也是甜的。

  苦果的種子不會結成甜果,甜果的種子不會結成苦果,

  這就是佛常說的因果法則。

7> 造業: 則公正之業評,世間最公正的是什麼?

   敢說沒有比業更公正的,且業的公正是永遠的,

   不會有時公正有時不公正,除了業似還很難找出更公正的。

   正因業是永遠如此公正,所以給予任何生命的苦樂,

   亦是最公正而沒有絲毫偏差,既不會某個生命有所愛好,

   特別給與他相當的快樂,亦不會對某個生命有所憎,

   特別給他一些苦頭吃吃。業根本不知你是誰,

   只是老實照你所造業的本身,應該得到怎樣一個生命,

   就給你得怎樣一個生命,其間沒有絲亳差錯的。

   如你於中妄為分別,說業有很大的偏心,給他快樂而讓我受苦,

   那是你自己本身所造的漏業所致,絕對自負果報…三世因果報。

8>業感果: 引聖龍樹認為都是無自性空的,

   但空不是什麼都沒有惑,苦...的假相還是有的,

   所以有業感果的事實,對此不能予以抹煞。

   宇宙人生既皆由業所感,人要想得到美滿人生,

   生存於較好環境就得本着良好的思想、語言和行動去做,

   至不好的思想、語言和行動應予避免,佛教稱為「業宗」,

   以顯佛教與各宗教,有着很大的不同。人不論造了什麼業,

   儘管是存在的,只要未對治前,必然會要<感果>。

   雖則如此,但要找個業的固定個體, 無論如何是找不到的,

   由<業>而感受<苦樂>不同的<果報>,固是不容否定的事實,

   但要找個受苦受樂的固定個體,同樣是沒有辦法找得到的,

   因而人在生死流中不斷流轉,只是<業與果>的轉變而已,

   其間並沒有一個<實體>的東西轉來轉去。

 輪迴實證:

1> 世人所以不信輪迴,最大原因,就是自己對前生的事並不記得,

    假定這現實生命是由前生來的,我們對前生的事,

    為什麼沒有一點印象?或為什麼完全不能記得?

    關於這問題:

a>          印順大師在佛法概論第七章中說:「由於身心的一度崩潰,

    根身與情識相離而不再起,一般多不能記憶前生的經歷,

    弄得生不知所來,死不知所去。

b>        三世業感說: 每難以為一般所信受。然而不能記憶,

    並不即是沒有。所以對於輪迴,應該確信是有,不可少有懷疑!

2>  長於瑞士的有名作家費孝克,是公元一七七一至一八四八年間的人。

    他說在磁希堡一個所熟悉的家庭中,與該家中做工的一個女裁縫,

    從來沒有見過面,但是看來好像很相熟,

    而且還能記出他的一段秘密,人們聽我說他秘密事情,

    不但用奇異的眼光看我,而且以為我與他是相識,

    決不相信我與他沒有一面之緣。這種情形,

    除了說明他們的過去關係,還有什麼更好的說明?

    輪迴又怎能不信?

3> 出生於公元一八一二至一八七○之間的狄更斯大文學家,

   曾經說有這樣一個事實:一天太陽快要落山,所騎的馬亦已疲倦,

   我一個人獨自出外走走,看看這兒自然風景。

   當我走到一個狹窄的郊,突然感到這裏一切的一切,

   都是非常的熟悉,不論什麼東西映入我的眼簾,

   都好像是在什麼地方見過。如不遠的一座小橋,

   橋上有幾個農家少女,正在憑欄若有所思,而遠處是個小小的山谷。

   這時暮色逐漸蒼茫,黑暗開始吞食大地。像這樣一個地方,

   在我來說太熟悉,於是我的血液奔騰,我的情緒更加激動!

   我的前生倘使曾經被人謀殺,

   那我相信沒有比這塊土地更為真實,於是我對此地,無論怎樣不能忘懷!

   前生假定沒有到過,現在為什麼感到這樣逼真?

   當知這都是輪迴轉生最好的證明。

4> 美國有位天才文學家,名叫冷熟,是一八七六至一九一六年間的人。

    他曾向人說:在我的一生中,常常覺得在過別的時代,和在別個地方。

    從未囁嚅地說過自己曾經做過國王,但清楚記得確曾是個王子。

    不特如此,還記得我曾是個奴隸,又曾是個奴隸的兒子,

    頸上並且戴着鐵枷。我在不斷地成長,與所有人是一樣的。

    成長的起點,不是從呱呱墮地開始,也不是從母親懷孕開始。

    生長了幾千幾萬年,在過去數不清的歲月中,

    就在不斷地滋長、壯大。在已逝去的年光中,我可能曾經是個女人,

    也曾養育過自己的孩子。不特過去如此,

    就是未來我還會再次誕生到這人間來,而且不是一次。

5>春渚紀聞卷六中說:錢塘西湖壽星寺有位老僧說:

   蘇東坡來此做官一百日,始與參寥子同登本寺丈室,

   就對參寥子說:我生平從來沒有到過這個地方,

   可是今我來此所見,好像都是我素來所經歷者,

   如從這兒上去懺堂還有九十二級。遣人去數一數,

   果如東坡所言。到此東坡又對參寥子說:我前身是此山中的僧人,

   現在寺中的出家人,都是我的法屬。從東坡的自述,

   可知他在過去曾經做過出家人。這不是輪迴是什麼?

6> 生命在生死中不斷輪迴,不是單行道,人死仍然為人,

   豬馬牛羊仍為豬馬牛羊,而是展轉在各舞台上出現的。

   因為人畜都不過是善道或惡道之一,有時畜類可以上生為人,

   有時人類亦會下墮為畜。由人而變為畜的固然很多;

   由畜而來此間做人的亦不少。現舉佛在雜寶藏經所說為例,

   可以證知確為事實。

總評:

   不論從那方面說,輪迴確實是有,人不可不信,

   切勿受進化論或唯物論的初期所擬的思想所蒙蔽,

   當知一個生命的受生,不是由什麼大力者所主使,

   亦不是由什麼進化而來,實由各自所造的業力所感。

   業是由心造的,形是由心轉的。一個心腸極為惡毒的人,

   不說死後會變為蛇,就是現身變現亦有可能;

   一個心腸極為殘暴的人,不說死後會變猛虎,

   就是現身變虎同樣有其可能。

   是以生命究竟出現在怎樣的舞台,完全是隨業力的牽引。

  「是以佛說十二因緣,乃貫三世而論,前因必感後果,

   後果必有前因, 善惡之報,禍福之臨,乃屬自作自受」。

 註釋: 

 近日科學家宣佈: 63光年外行星證實有甲烷可能出現生命型態。

 由此可確認古代聖哲所言之<天外有天>,太陽系之外,

 亦有另一個天地人的事實, 己快揭盅。

 若地球上人類社會仍執迷不悟,不謀求國與國之間和諧、

 人與人與生態環境不謀求共存、或逆天地而行,

 不堅信宇宙輪迥的因果,居地球上之人類,於未來之半世紀,

 將必遭大變天。願大家共勉!
來源網站: 吳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