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中的神鬼信仰與德性意識(楊慶中)

 


 

殷周之際,思想界發生大變革,周公根據政治需要和本民族的文化傳統,“損益”“殷禮”,建構了適合周初社會需要的“以德為本,以天為宗”的宗教思想。《易經》雖為占筮典籍,但與殷商骨卜不同,它不僅重視“鬼謀”,更強調“人謀”,也恰恰體現了周初時代的思想特徵。茲分別論述如下:

一、卦爻辭中的神鬼信仰

《易經》本為筮書,古人筮占,涉及方方面面,所以《易經》卦爻辭中保存了大量的有關上古時代的信息。就宗教信仰的層面而言,“天”(這裡指至上神意義的天)、“帝”各出現一例(《大有》上六、《益》六二),“鬼”一例(《睽》上九),“廟”4例(《家人》九五、《萃》、《豐》、《渙》),“禴祭”3例(《萃》六二、《升》九二、《既濟》九五),西山(岐山)2例(《隨》上六、《升》六四),“享祀”1例(《困》九二)“祭祀”1次(《困》九五),“史”、“巫”各一例(《巽》九二),涉及祭祀而沒有名目者5例(《大過》初六、《損》、《萃》、《震》、《中孚》),與祭祀有關的器皿、牲牢有:盥、薦(《觀》),白茅(《大過》初六),二簋(《損》),大牲(《萃》),匕、鬯(《震》),豚魚(《中孚》),牛(《既濟》)等。由此不難得出如下結論:

其一,天帝信仰十分明確。

《大有》上九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意思是說,獲得上天的佑助,非常吉利,沒有不好。該卦的主旨,用張立文先生的話說,是通過大豐收來說明社會及人們的面貌。看來,《大有》卦的最後一爻——上六爻系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之辭,頗有理論總結,把大豐收的原因歸結為“自天佑之”之義。它一方面表示了對天神的敬畏,一方面也表示了對天神的感謝讚美,一方面還體現了筮者因得到“天助”而自信和自豪。

《益》六二:“王用享於帝。”“享”,“獻物以祭之義。”“王用享於帝”即王獻物以祭帝神。此外,《隨》上六的“王用享於西山”,升六四的“王用享於歧山”,也均是獻物以祭之義。不過,《益》六二,《升》六四中的“王”,沒有明指,不知何人。而《隨》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中的“王”,學者多認為指文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之。”今本《竹書紀年》:“帝辛二十三年囚西伯於羑里,二十九年釋西伯。”高亨先生據此認為“殆信有之事”,並指出:“《周易》此文拘系之,謂紂囚文王於羑里也。從維之,謂放歸於周也。亨即享字。王用享於西山,謂文王歸周以為賴神之庇右,得免於難,因享祭於西山以報之也。”(《周易古經今注》,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68頁)

又,《隨》上六,《升》六四,只言享於“西山”(岐山),未言所“享”何神。而由享祭的地點“西山”(岐山)言,當是祭祀天帝。先民祭天,場所往往比較特殊,最主要的場所是高山。如五嶽之一的泰山,就是上古帝王祭天的主要場所。據《史記·封禪書》記載,到泰山上祭天,始於伏羲氏之前的無懷氏。之後,伏羲氏、神農氏、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商湯、周成王等都曾到泰山頂上祭天。“泰壇”可能即由此風俗演化而來。以此觀之,“王用享於西山”,當是享祀天帝。天帝信仰,是殷周之際殷人和周人的共同信仰。卦爻辭中將“豐年”歸結為“自天佑之”,又數次言到“享於帝”、“享於西山”,表明卦爻辭中的天神信仰與殷周之際的宗教觀念是十分一致的。

其二,人鬼信仰很受重視。

《睽》上九曰:“睽孤,見豕負途,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后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禮記·祭法》:“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說文》:“人所歸為鬼。”《釋言》:“鬼之為言,歸也。”又《禮記·祭義》載孔子與弟子論鬼神曰:“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萋傖,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照孔子的解釋,眾生死後,其氣發揚上升,活着的人往往看不到聽不到,但這些氣常在人的左右,可以感動乎人,以顯示其存在;也可以在祭祀時回到祭祀者的面前,享承祭祀。以此看來,通俗一點說,所謂“鬼”就是人死後的靈魂。《睽》上九爻辭“載鬼一車”,雖屬錯覺,但表明在當時,人鬼信仰是十分盛行的。

其三,祭祀形式多種多樣。

《易經》乃筮占專書,非祭祀之書,但其中涉及到的祭祀形式,也頗具啟發意義。除前述“享祭”外,如“禴祭”,《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禴,夏祭也。”《萃》六二“孚乃利用禴。”《釋文》:“殷春祭名,馬、王肅同。鄭云:夏祭名。”張立文先生據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認為殷歷、周曆有差,殷三月為周四月,故殷春祭為周之夏祭。並指出,此種祭祀可用麥菜,亦可用禽,也可用豕等牲(《白話帛書周易》,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9~210頁)。其它如《觀》卦之所謂“盥”(祭祀時洗手灌酒於地以迎神),《震》卦之所謂“匕鬯”(祭器),《大過》初六之“藉用白茅”,以及“西山”、“廟”等,都隱約表現出了當時的祭祀形式的複雜和祭祀活動的頻繁。

其四,“德”性價值正在凸顯。

在《易經》有關祭祀的卦爻辭中,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德”性價值正在受到重視。如《損》:“二簋可用享。”“簋”內圓外方的盛黍稷的祭器。金景芳先生指出,享祀之禮,最多的用八簋,一般的用四簋,最少的用二簋。卦辭說“二簋可用享”,主要是為了強調誠敬乃享祀之禮的根本。“意謂享祀之禮不在供物多少,只要心存誠敬,即便最簡約的二簋,也可以用以享祀‘上帝鬼神’。”(金景芳、呂紹綱:《周易全解》,吉林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5-286頁)又如《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張立文先生注引王引之曰:“豚魚者,士庶人之禮也。……豚魚乃禮之薄者,然苟有忠信之德,則人感其誠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魚吉’,言雖豚魚之薦亦吉也。”(《白話帛書周易》,第546頁)又如《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王弼《周易注》:“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禮記·坊記》引《易》此文,鄭註:“東鄰,謂紂國中也。西鄰,謂文王國中也。”而金景芳先生認為,東鄰西鄰不過是用以指代兩種不同的祭祀而已。一種是用大牲的盛祭,盛祭可以致福但不一定能致福;另一種是用黍稷沼毛的薄祭,薄祭也可以致福但不一定能致福。致福與否關鍵不在於祭之盛與薄,而在於主祭人是否心懷誠敬;……”總之,不管“東鄰”“西鄰”具體何指,目的都是強調祭祀中的“德”性地位。由此不難看出,在《易經》有關祭祀的卦爻辭中,祭祀主體的“德”與祭祀對象的“福”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這,正反應了周初“以德配天”的宗教思想。

二、卦爻辭中的“德”性意識

《易經》不但在有關祭祀的卦爻辭中凸顯了“德”性價值,其它卦爻辭中也大量涉及主體修養、道德意識等問題。可以說,在《易經》中,靠反省自我,加強品德修養而轉化禍福的觀念是十分強烈的。而這一點正好與周公“天不可信”,“惟人”(《尚書·君奭》)的思想觀念相表裡。關於此問題,可從主體修養和政治理念兩方面來分析。

其一,就主體修養的層面說,《易經》主張勤勉、敬懼、謹慎、謙卑、節制、恆之以德。如關於勤勉: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乾》九三)

《乾》卦九三爻辭,是勸人勤勉不倦,因時而動之義。“乾乾”,《呂氏春秋》高誘注曰:“乾乾,進不倦也。”“惕”,《廣雅·釋詁》:“惕,懼也。”《說文》:“惕,敬也。”傳統以為,“夕惕若厲”是指到了傍晚仍敬慎慚懼,若有危厲。今人廖名春先生則認為,“惕”者“息”義,爻辭的意思是:君子日則黽勉,夕則安閑休息,雖處危境,亦可無咎。並指出這是強調因時而乾乾,因時而止息(《周易經傳與易學史新論》,齊魯書社2002年版,第7~8頁)。廖先生此解,與《文言傳》所謂“乾乾因其時而惕”、“‘終日乾乾’,與時偕行”的解釋貫通一氣,深得其師兄呂紹綱先生的認肯,認為“‘惕’字訓詁解決了,今本易傳、帛本易傳對乾九三爻辭的解釋就一目了然了”。如此看來,《乾》卦九三爻辭是告誡人們要勤勉不倦,因時而動,如是則可轉危為安。這種觀念,無疑體現了對主體的德性及能動性的重視。

關於敬懼,如:

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需》上六)

履虎尾,愬愬,終吉。(《履》九四)

履錯然,敬之,無咎。(《離》初九)

《釋文》:“速,馬云:召也。”“不速之客”,即不召而至之客。不召而至,事有突然。但《需》上六爻辭指出“敬之終吉”,即“含辱,忍讓,敬而待之,不與之爭”,則“可化險為夷,從困境中走出”。這是強調對於突發事件,只要措施得當,亦能獲得好的結果。“履”,踩。“愬愬”,《釋文》:“子夏傳云:‘恐懼貌。’”踩着老虎的尾巴,無疑是十分危險的事。但《履》九四認為,只要保持恐懼謹慎,仍可獲得吉祥。“錯然”,王弼《周易注》:“敬慎之貌也。”孔疏曰:“警懼之狀,其心未寧,故錯然也。”爻辭的意思是說,踐行事務敬慎不苟,而又有所警惕,則無咎害。上述三條爻辭都強調敬懼謹慎,並認為如此行事可免災獲吉,說明吉凶悔吝並非全然聽命於上帝的安排,與人的行為也有直接關係。

關於謹慎,如:

括囊,無咎無譽。(《坤》六四)

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大有》初九)

介於石,不終日,貞吉。(《豫》六二)

不遠復,無祗悔,元吉。(《復》初九)

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王母。(《晉》六二)

《坤》六四:“括囊,無咎無譽。”高亨先生注曰:“括囊者,束結囊口也。束結囊口則內無所出,外無所入,人之與事不問不聞,有似於此。於事不問不聞,則無咎無譽。”此謹慎自守之義也。“無交害”,不交往若禍。《大有》初九爻辭認為,不交往若禍,就不會發生危害。亦謹慎以自處之義。“介於石”,“猶言堅於石也。”“不終日”,孔子釋之曰:“知幾者其神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繫辭傳》)可見,此句爻辭亦是勸勉君子剛強知“幾”之義。其它如《復》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王弼《周易注》:“不遠而復,幾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難遠矣。”也表明修身遠患是卦爻辭所特別看重的。

關於謙卑、節制、恆之以德,如:

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謙》初六)

鳴謙,貞吉。(《謙》六二)

勞謙,君子有終,吉。(《謙》九三)

無不利,撝謙。(《謙》六四)

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恆》)

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恆》九三)

不節若,則嗟若,無咎。(《節》六三)

安節,亨。(《節》六四)

干節,吉,往有尚。(《節》九五)

 “謙謙”,謙而又謙。《象傳》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意即用謙卑來制約自己。“鳴謙”,高亨先生注曰:“鳴謙即名謙,謂有名而謙,即有令聞廣譽,而自以為不克當也。”《謙》六三:“勞謙,君子有終,吉。”高亨先生注引《周禮·司農》:“事功曰勞。”認為“有功勞而不自伐,是為勞謙。”《謙》六四:“無不利,撝謙。”張立文先生註:“撝為推舉、施布,所到之處”之義。撝謙則指“世人推舉而又謙虛,布施於人而又謙虛或處處謙虛”。上述《謙》卦諸爻辭,雖因爻位不同而表現形式各異,但中心只有一個,就是“謙卑”。與此不同,《節》卦六三、六四兩爻主要提示節制的意義。如《節》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不節”,不節制。“嗟”,嗟嘆傷悔。爻辭認為,人能因嗟嘆而知悔,自可免於災患。《節》六四:“安節,亨。”金景芳先生說:“所謂安節,不是勉勉強強以為節,是循乎成法,制節謹度以為節。……故不但有節,且為安節。”爻辭認為,安節則“貞吉”。此外節卦中還講到了甘節、苦節等等,均表明節製作為一種品德修養,對人十分重要。它如《恆》卦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也分明體現了對德的重視。以上所引卦爻辭,側重於體現主體修養意識。這種意識與周公的思想十分吻合。

其二,就政治理念的層面說,《易經》主張誠信、憂患、明察、謙虛、任用君子、廣泛和同、賞罰分明等。如《訟》卦:“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訟”,《釋文》:“訟,爭也。鄭云:‘辯財曰訟’。”“孚”,《釋文》:“孚,信也。”“窒惕”,張立文註:“謂恐懼警惕。”卦辭的意思是,訟,既要心懷誠信,亦要恐懼警惕;爭訟過程之中雖有吉祥,但終是兇險。這是主張“打官司”要有誠信,要有惕懼,因為爭訟畢竟不是好事(終凶)。可見,“卦名叫訟,不是鼓勵人們爭訟,而是希望人們息訟。息訟最好,迫不得已而訟,也以‘有孚窒惕中’為吉。”又如《小畜》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孚”,誠信。“攣如”,孔疏:“攣如者,相牽繫不絕之名也。”“富以其鄰”,《周易集解》引虞翻:“以,及也。”《周易程氏傳》:“富者推其財力與鄰比共之也。”這是主張誠信待鄰,“共同富裕”(《象傳》:“‘有孚攣如’,不獨富也。”)。又如《益》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爻辭的意思是,誠信惠民,民亦誠心惠之;不用說是大吉大利的。這是主張以誠待民,民必愛之。又如《萃》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翠”,會聚。“有位”,地位尊貴。“匪孚”,信譽度不高。“元永貞”,永遠守正,以德服人。這是主張在人們對自己還不了解之時,要以誠得人。總之,上述材料,或講以誠息訟,或講以誠待鄰,或講以誠惠民,或講以誠得民。體現了《易經》作者重“誠”的政治理念。

其它如《同人》初九:“其它如同人於門,無咎。”《同人》六二:“同人於宗,吝。”體現了作者廣泛和同的政治理念;《師》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大有》九三:“公用享於天子,小人弗克。” 《既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則體現了作者任人唯賢的政治理念。

傳統易學,向來視《周易》古經為出於文王、周公之手,近人則對此多所懷疑。就前面的論述說,卦爻辭中反映出的宗教倫理觀念,確與周公或周初的政治理念頗為吻合。

總之,由這種思想上的對比不難發現,《易經》卦爻辭中所體現出來的宗教信仰,“德”性意識,政治理念等,與周初統治者的思想觀念是比較一致的。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易經》卦爻辭雖然對人的品德修養十分注重,對於品德修養與吉凶轉化的關係多有提示;但其對天神的信仰卻堅定不移(“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這與周公的思想如出一轍。據此推測,《易經》卦爻辭雖未必周公親手所作,但周公曾居“主編”之位,似不無可能。果然如此,則《易經》的成書,必然是在西周初年。(楊慶中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