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報章的頭條都是有關於龔如心的千億遺產的官非,我想藉此機會有感而發。


一個人過身後,如遺囑出現問題,爭產的情況便會出現,繼而會出現對薄公堂的情況,但是即使經過仔細而公正的審訊後,判決又是否真的是過了身的人的遺願?而這些遺囑的真偽又是否是偉大而公正的法官大人能夠判斷呢?我個人覺得一個人的遺願及遺囑的真偽只有她本人才能正確判斷,第三者又豈能真的知好心意呢?一些在現今情況下永遠也沒有答案的問題,為還繼續要這樣像似仔細實是武斷的方法去尋求解決方法呢?既然連十分愚蠢的小弟也能看出這些漏洞,偉大的法官大人及官員又為何想不到呢?


言歸正傳,撇除遺囑的真偽及是否是龔如心真正遺願,依先生的八字而言,相信勝方將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