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符號
如果說“姓”,是表明家族的字,那麼“名”,則是某個人的符號。
這個人與那個人不同,除了相貌、年齡、性別不同之外,姓氏和名字也會將兩個人加以區別。
三同時代的張飛和南宋的岳飛,同名而不同姓,自然是不同時代、不同家族的兩個人。
唐代的楊國忠和隋朝的楊堅,同姓而不同名,也是不同時代的兩個人。
名,也叫名字,有乳名、本名、學名、曾用名、筆名、藝名之分。
乳名,也叫小名,奶名,是一個人在孩童時期的名字。常見的小名有:小三、小蘭、小玉、柱子……一般從排行或本名的最後一個字而來。長大以後,便往往棄之不用丁,偶然呼之,也屬長輩或少年時的夥伴。
本名,為一個人正式起的名字。有別於小名、字、號、曾用名、筆名、藝名。
學名,指入學時正式起的名字,一般學名與本名等同。
曾用名,系某個人曾經用過的名字。因為曾經用過,所以在某個人以曾用名為名時,當時熟識他的人知道他以此為名,而不知他後來改的名字。
名字是一個人的符號,但它還經常用來表示其他的東西,如排行、輩份等等。
古人常有在名、姓之前加伯(孟)、仲、叔、季的。因為“伯”在弟兄排行的次序里代表老大(“孟”與“伯”同),仲代表第二,叔代表第三,季代表第四或最小;所以這些字出現在名、姓之前,就表明了這個人在家中弟兄中的排行次序。如伯夷、叔齊,一個老大、一個行三。孔丘,字仲尼,也有人管他叫“孔老二”。再如季札,又稱公子札,季並非其姓。季札為春秋時吳王諸樊的弟弟,大概是四弟,或者最小的弟弟。而孟姜女,則是姜姓人家的長女。
古人還認為以小動物起名,有避邪的作用。因而用小動物起小名在古代很常見,如司馬相如小名“犬子”,陶淵明小名“溪狗”。現代社會中,尤其在農村中,用動物起小名仍屢見不鮮,也不失為一種趣味無窮的現象。
也有的家族在同輩人中用同樣的字取名,以示同輩關係。如:唐代有顏真卿,其同輩堂兄弟有顏杲卿、顏曜卿、顏春卿。其間同樣的字為“卿”。此俗流傳至今,且為許多家族延用。
還有的家族在同輩人中用同樣偏旁的字取名,以示同輩關係。如:宋代文學家蘇軾、蘇轍兄弟。
二、“字”的意義
古人的名和字往往意義相連。字取有意,字起釋名的作用,如孔子名丘字仲尼,以曲阜之東有尼山取義;字通常是與名相表裡的,因此也稱為表字。
字起表德作用,有字的人自己不能自誇其德,所以一般情況下自己不稱自己的字,而稱被認為位列次之的名。字可以說是專供別人稱呼自己使用的。自稱“字”的情況也有,但以兄弟朋友輩為名。名與字不同,因而什麼時候稱名,什麼場合稱字,古人很有講究。尊者長者對卑者幼者稱名不為失禮,卑者幼者自稱名表謙虛,對平輩長輩稱字表示尊重。
古人取“名”和“字”,有多種類型。
第一種,名和字意義相同:東漢科學家張衡,姓張、名衡,字平子。“衡”與“平”意同,可組詞:“平衡”。唐代書法家諸遂良,字登善;宋代文學家曾鞏,字子固。良與善、鞏與固,都為同義字,都可組為“良善”、“鞏固”之詞。這是同義相釋、相補。
第二種,名和字相輔:唐代詩人白居易,姓白,名居易,字樂天。“因樂天”而“居易”,相輔相成。
第三種,名和字意義相反:宋代理學家朱熹,姓朱,名熹,字元晦。熹為天亮、光明,元為開始、第一、主要、根本;晦為昏暗、不明顯。如果“元晦”為開始昏暗,那麼就是正與天亮、光明相反了。
第四種,名和字取自古書、古典:三國時名將趙雲,姓趙,名雲,字子龍。《周易》有:“雲從龍,風從虎”。
第五種,名和字系干支生肖的配合:明代的唐寅,姓唐,名寅,字伯虎。在干支與生肖的關係中為“寅虎”
除以上五種,尚有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