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周易》中的天人合一
- 作者: 中国风水学院
- 发布于 8/01/2013
如何解读《周易》中的天人合一
中国目前社会的发展是以“和谐”为中心进行推进的,而一提到“和谐”自然不可绕过“天人合一”这一主题,如今嘴上挂着、笔下写着“天人合一”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但究竟什么是“天人合一”?它的深刻内涵又是什么呢?这恐怕真正领悟的人并不是太多。
下面就从《周易》的四个方面来谈谈天人合一的关系:
一、《周易》的“天人合一”观,既追求天与人的和谐统一,同时又肯定天与人的区别。
《周易》的特点是:它自身是认识的主体与认识的客体之间的中介,它一头联着客体,描摹着客体,恰如《系辞传》中所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书是以天地为准则,所以能包罗天地万物的规律),“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易》书所包含的道理十分广大,从远处说则没有止境;从近处说,则止于一身即可验证;从天地间的事物说,则无所不备),“夫《易》何为者?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易》的作用是什么?它是用来揭示事物内在的道理以判断事体,概括天地间的规律,如此而已),“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总之,是用《易》来明白天道,细察民事的)。
这些论述,都说明《周易》是认识对象的反映,它以描摹客体为务;而它的另一头又是联系着认识主体,是主体赖以认识客体的依靠。又恰如《系辞传》中所言:“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易》书的产生,是“圣人”穷极了深奥的抽象理论,所以才能开通人的思想;唯其研究了极其微细的运动变化,所以能够判定天下的具体事物;唯其变化之快,所以不急走却迅速,没有看到行动却早已达到了目的)。“圣人”就是这样利用《周易》所揭示的事理,去认识世界。《周易》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就反映了《周易》把“天”和“人”是区别开来的,这正是《周易》明显有别于先秦其他著作的突出特点。
二、《周易》的“天人合一”观,既肯定天与人的区别,同时又重视天与人的联系。
对于天与人的联系,道家也十分重视,但其性质大异于《周易》。道家强调天与人的自然性,意在迫使“有思有为”的人回到自然的状态中去,像庄子所主张的那样“万物一体”;而《周易》则强调天与人的规律性,无论是天的运动,还是人的活动,都不是或不可任意而为的,都是有规律可循的。
《豫卦·彖传》有这样的话:“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豫”卦所言的顺其事理而行动,天地的运动都顺从这个客观规律,更何况建侯封国、行师作战一类的事呢。天地顺其固有的规律而运动,所以日月运行不失其常规之法度,四时的循环变化没有差错。“圣人”顺其事物固有的规律而行动,则刑罚分明,万民服从。这说明无论天道还是人事,都须“顺以动”,“豫”的意义重大啊!
“天地以顺动”,是指天地的运动是有一定的规律性的,而且其动是自然的;“圣人以顺动”,说明了人的活动也是有一定规律的,但人是有意识的,非自然的。在遵从“规律性”这一点上,天与人都是不可违背的。
类似这样的论述,在《周易》中有多处。如《观卦·彖传》、《恒卦·彖传》。
《恒卦·彖传》:“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这话的意思是说,天地客观自然规律,总是处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之中的,有始则有终,有终则有始,终始相因,往复不穷,日月照耀大地,这是恒久不变的,但这个恒久不变的照耀,又是以得天作为它的存在条件,没有天这个客观条件的存在,日月照耀就不能恒久(强调了恒久不变的现实性与相对性),四时的运转总是处在变化过程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停顿,万物由此生生不已,“圣人”经久地掌握和运用它,推行教化,来成就天下人。
三、在《周易》全书中,强调了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有意识的,而作为客体的“天”是无意识的。
这个观点,通过《系辞传》,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现:“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文字不能完全表达语言,语言也不能完全表达思想。如此说来“圣人”的思想认识岂不是见不到了吗?孔子回答说:正因为语言、文字不能完全表达思想,“圣人”才确定用形象的东西来表达他的思想,设计出卦来反映他认识的虚虚实实,再在卦下系上文字说明来作为完全尽意的话,加以变通来得到全部好处,从而使百姓受到鼓舞而不倦于事业,这就收到了阴阳变化不测的神妙作用。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爻。言天下之至颐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功而不可乱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圣人”看到天下事物最复杂,从而用卦爻来比拟它的形态,象征它的事物所宜,所以叫作象。
由此看来,“圣人”有思有意,通过立象,设卦、系辞、变通和鼓舞,把“思”与“意”表达出来,说明“人”是有“意识”的。至于说明作为认识客体的“天”是无“意识”的,请看下面的文字: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天地无思无为,自然而然,“圣人”有思有为,却主动设计,《周易》肯定了“人”的主动性。先秦道家,老庄者流,重天轻人,视人仅仅是自然的一部分,却失去了主体的意义,《周易》在天人关系中,则重天更重人,人是认识的对象,更是认识的主体。此外,《周易》也与荀子不同,不言胜天的问题,它认为天与人本来就是统一和谐的,人的任务是从实践和认识这两个方面,来实现这种统一与和谐。
四、《周易》“天人合一”,是“合”于“生”而规避“死”的。
在《易经》六十四卦“吉凶观”的基础上,《易传》衍生出了关于人的“生死观”,这就使卜筮中的“天人合一”,发展到了先秦哲学中的“天人合一”的智慧高度。卜筮以人之生为吉,以人之死为凶,其思维与情感的流向总是趋吉避凶;而当发展为哲学的“生死观”时,《周易》则突出表现为“重生忌死”。在《易传》中,处处谈“生”,由此看来,《周易》在生死观上,是重视“生”而轻视“死”的。
《周易》把关于“生”的思想,与“天人合一”对接在一起,认为“天人合一”,就“合”于“生”。“天”下生为“人”;“人”上应于“天”。天,人格外、人情化;而人,天则化、天道化。《周易》以“生”为内容的“天人合一”,是与生殖崇拜思想密切相关的。
《系辞传》下说:“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是说,天地阴阳二气交融在一起,最后凝聚变化,形成万物的形体;男女或动物两性形体交合,万类才能生化。
乾坤为天地,天地又是男女,男女又是乾坤,这就是“天人合一”。这种哲学智慧,就其思维的品格,就是从男女的交合去比附天地的“化育”;就是将“人”纳入了“天地”运行发展的整体动态大系统之中,却仍然是从人的角度来理解“天人合一”的关系和境界,而有生命的延续和进化,才是人类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