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中国人丧礼葬礼里的“做七”与“做旬”,首先,我们必需了解什么是做七?什么又是做旬呢?又为什么要做?有了正确的观念后,再来决定做或是不做,而不是盲目的做,那是毫无意义的事情。

何谓“做七”?顾名思义,就是每七天做一次,所以习惯上叫做七,依传统风俗上留传下来的做七,总共有七个,又依单、双数分为大、小七,一、三、五、七单数为大七,而二、四、六双数则为小七。

那么,什么又叫“做旬”呢?如果大家记得中学时,学校老师曾经教过,日期的计算中,一个月约为三十天,并分为上、中、下旬,每一旬为十天,所以旬为每十天做一次,简单明了吧?

而台湾丧葬里的做七与做旬,因为受了道教清修宗旨及佛教因果报应的影响,还有传统儒家思想天地君亲师、伦理、孝道的薰陶,发展出一套特有的进行方式,接下来我们将好好的来探讨一番。

前面谈到做七为每七天做一次,因为相传亡者去世后,在阴司鬼差或者土地公的带领下(传说,台湾各地方的说法不一样),每七天可以回来阳间一趟,了解 自身于生前在阳世间的因果,好像检察官带嫌犯到犯案现场了解事件的始末,顺便让亡者可以回阳世探望亲人,了解自身已经死亡的事实,从此阴阳两隔,不可相互 纠缠,道教经典里说到人死后需经过阴司里,十殿冥王的审查,四位判官的判决,而后发落六道轮回或成仙佛。

佛教里也谈到我们所存在的世界里,共有十个法界,人生在世则会因为前世、今生的作为种下因业,于现世、来生往生其法界获得果报,佛教传入中国后,很 多的观念与中国的道教经过了冲突及融合,使得很多宗教上的观点,科仪的举行方式有很多入境随俗的做法,尤其台湾不像中国大陆,因为历经文化大革命的洗礼, 把很多传统风俗给取消了,反而发展出一套独特的丧葬礼仪风俗,佛、道教不分的宗教信仰方式,常在道教的庙宇会看到佛教的观世音菩萨,而佛教的寺院也会见到 一些如土地公等等的神明。那是因为在日据时代时,台湾以道教的信奉者居多,当时的台湾为日本帝国的殖民地,日本人信奉的宗教为佛教,自然不允许台湾人信奉 道教了,因此这些道士与土公仔为了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生存,在不改变道教科仪的习惯下,改以诵读佛教的经典来让台湾人民接受,并可以避免日本政府的压迫, 形成了“司公”这样佛、道教不分的独特宗教科仪人员。

做七为前七位冥王的审查,了解亡者于阳世的因果功过,既然有行审查,必然有判决,于后的做旬为四个旬,用来祭拜四位判决判官,后还有百日、对年、三 年来祭拜其后的三位冥王,这正是丧葬里,时常听到别人谈及的“七七王官过”,整个丧葬科仪才算完整。所以,我们要了解做七与做旬是不同的,请大家不要混为 一谈,由其身为殡葬业者及掌管法事科仪的宗教师,如果连做七与做旬也分不清楚,无法向丧家说明并按部就班的执行工作,只想到利益方面,实在是有违专业的立 场。

到了现今,很多的殡葬业者以及宗教师等等,为了因应时代的变迁,虽说配合丧家的需求服务,而缩短变更了做七的程序,在亡者出殡火化前,以“干净灵” (台语唸清气灵)做为理由,从头七起以每两天或其他的方式将要做的七个七甚至百日全部做完了事,而没有尽专业上需向丧家告知的义务,一切以赚钱利益为标 的,没有道德观念,令人难以苟同,实在不可取之;所谓的“干净灵”,是说于出殡火化、返主安灵后,即进行除服、除孝(脱除孝服,不再戴孝志,古礼遇丧事守 孝为三年)的动作,而非出殡前将法事、科仪全部做完,在此说明,希望大家可以了解。

打个比喻,我们都知道每个人每天基本上都要吃三餐,且吃的时间为何大约是一定的,如果那一天帮我们准备三餐的人对您说:“今天的三餐我在早餐时已经帮你准备好了,请你一起吃完,午餐及晚餐我将不再准备给你,请自行斟酌。”,请问您有什么感想?呵呵,我们可想而知。

况且,除了做的时间点上不恰当外,传统不论风俗及礼俗上并没有规定法事科仪得于出殡前做完;从前的丧葬习惯多以土葬的方式居多,加上没有现代的活动 冰柜来协助保存遗体,土葬除了先行找个好日子及时辰来入殓外,还要找到一块福地来安葬以庇荫子孙,所以办理丧事的时间上时常会拖长了许多,少说也有一个半 月至两个月甚至更久的也有,导致丧家把做七的法事全部做完成为稀松平常的事,不过习俗上留传下来的做七以丧家准备六菜一饭奠拜亡者即可,因为早期的台湾社 会经济并不富裕,只有比较有钱的人家才有能力聘请宗教师来举办法会告慰亡者,以法会的进行来超渡徘徊于阳间飘流的亡魂,累世的冤亲债主,再将功德回向给亡 者,也会另外准备一份牲礼祭拜阴司鬼差等等,请冥王审查时高抬贵手,可以为亡者注销一些罪业,平安顺利地通过王官的考核,习惯上也多只在单数的大七举行而 已,并非每个七都做,加上驼鸟心态地认为不拜判官做旬的方式,自己的亲人就不会被判刑,可见人们重孝道及人情事理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