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象数?古代最早的占卜文化是烧龟甲,然后观看龟兆及龟裂,象数就是起源于观龟的兆文及裂数。《易经》中的象数是抽象的,它包括象和数两部分:(—)为阳爻象,它的象数是九,(- -)为阴爻象,它的象数是六。在一个卦象中又含有六个爻象,这六个爻象所在爻位分别是:初、二、三、四、五、上。如需卦(卦象图略),第一爻称为初九,第二爻称为九二,第三爻称为九三,第四爻称为六四,第五爻称为九五,第六爻称为上六。又如讼卦(卦象图略),第一爻称为初六,第二爻称为九二,第三爻称为六三,第四爻称为九四,第五爻称为九五,第六爻称为上九。由此可见,象变数也变,数变象也变,《易经》正是从象和数两个方面来揭示事物的变化法则。《易经》这种以符号和数的概念来认识、推断、预测事物的变化和发展规律,是《易经》特有的思维方式,它在借助形象思维的时候总是伴随着数的形成,两者是合一的,是数中有象,象中含数,由数推象,由象得数,互为生成。所以,对事物中象数的认识,前人总结为:天下之万数出于一偶一奇,天下之万象出于一方一圆。”
   2、什么是术数?易经上的术数是由象数推生出来的,术数是象数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用于卜筮。在谈术数时必须涉及一个概念,即“大衍之数”。《易经?系辞》)记载:“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指在占筮时,只用四十九数。具体是:“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是固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这是一套严格的占卜程序,对此,传统易学的一般解释是:把四十九根蓍草,在手中任意分为两份,左手一份象天,右手一份象地,表示以象两仪。尔后从右手蓍草中任取一根,置于左手小指间,象征人,这就是“挂一以象三”,再以四根蓍草为一组,先用右手分数左手的蓍草,然后再用左手分数右手的蓍草,就这样以四根一组的逐组分数左右两手中的蓍草,即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四时是指春、夏、秋、冬。“奇”是指以四根蓍草为一组分完后所剩的余数,这余数可能是一或二或三,并以此余数象征积余日而成“闰月”,前后两次闰月大约在五年之中,故称“五岁再闰”。归奇就是将左右两手的余数归放在一起。具体步骤是:

⑴取50根蓍草,去其1(1为太极不用),剩49根:

R=50-1=49

⑵将R任意分成两部分:R=R1+R2

⑶在R1或R2中减去1(这里设R1-1):(R1-1)+R2=48

⑷将两组蓍草每4根一次次分出,得每组余数大于等于1小于等到于4

即:r1≥1,r2≤4

⑸去掉两组余r1,r2及⑶中拿去的1根,这样共去掉:r1+r2+1=5或9

⑹剩下的蓍草必为40或44,即:R-(r1+r2+1)=40或44

这就叫做一变,现在假上述一变后剩下的蓍草数是44根,再将剩下的蓍草重复上述⑵—⑹步骤,得剩下的蓍草是40或36根,这叫二变。

又假设二变后剩下得蓍草是40根,再40根蓍草按上述⑵—⑹步骤进第三变,三变后剩下的蓍草肯定是36或32根,这时假设是36根。经过上述三变后得数是36,这个36是4的倍数,以4除之,其商是9为整数,也称为筮数:

36÷4=9,为奇数为老阳爻,这就是“三变得一爻”。一卦象为六爻,要经18变才能得一卦,所以“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是指挂一、分二、揲四、归奇这四个占筮步骤。

现在我们假设经六变后得数是32,经九变后得数是28,经十二变后得数是24,经十五变后得数32,经十八变后得数是36,由此得下列六组数:

十八变:36÷4=9(老阳)

十五变:32÷4=8(少阴)

十二变:24÷4=6(老阴)

九变:  28÷4=7(少阳)

六变:  32÷4=8(少阴)

三变:  36÷4=9(老阳)

我们从上述发现,《系辞》筮法每三变过后剩下的数肯定是在36、32、28、24之间,商为9、8、7、6,分别为老阳,少阴,少阳,老阴。郭雍认为,九七八六和阴阳老少的对应,符合自然之理,不是随意配合的。其云:“易象九为老阳、七为少,八为少阴,六为老阴。……九七八六之数,阳顺阴逆之理,皆有所从来,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这种易占法称之为过揲法,其过程是:挂一,分二,揲四,归奇。不过朱熹对此法不以为然,另创“挂扐法”,以求老阴、少阳,少阴老阳,有兴趣的朋友可查看朱熹《周易本义》,在此不再赘述。

3、关于“大衍之数”的理解。我们必须弄明白什么是“大衍之数”?为什么说“大衍之数”是五十?占筮不用五十只用四十九?关于这一点自汉至今一直争论不休,成为易学史上的一桩悬案,综观历代易学家对它作过的种种猜测,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

《汉书·律历志》说:“是故原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按照这样的说法,大衍之数是这样得来的:

1+2+3+4=50;50-1=49

京房曰:“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按照这种说法,大衍之数为:

10+12+28=50;50-1=49

马融曰:“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转过而用也。”按照这种说法,五十是由太极(一),两仪(二),日月(二),四时(四),五行(五),十二月(十二),二十四气的(二十四)相加而得,再减去居位不动的北辰(一)得四十九。即:

1+2+2+4+5+12+24=50;50-1=49

荀爽曰:“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干》、《坤》二用,凡五十,《干》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按照此说法,大衍之数为八卦的(八)乘以每卦六爻的(六),加上乾坤二卦的(二)而得,再减去乾卦中初九勿用一爻,得四十九。即:

8×6+2=50;50-1=49

李鼎祚《周易集解》一书引用崔景的说法是:“艮为少阳,其数三;坎为中阳,其数五;震为长阳,其数七;干为老阳,其数九;兑为少阴,其数二;离为中阴,其数十;巽为长阴,其数八;坤为老阴,其数六。八卦之数总有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长阳七七之数也。”按照这种说法,大衍之数是以八卦卦象对应之数相加而得,又七七长阳自乘得四十九。即:

(3+5+7+9)+(2+10+8+6)=50;7×7=49
(注:本人认为上述卦象所对应之数不合理义,如艮少阳其数三、坎中阳其数五、震长阳其数七、干老阳其数九、兑少阴其数二这尚属合理,但离中阴其数十、巽长阴其数八、坤老阴其数六实为凑合五十之数。按理义应是:离中阴其数四,巽长阴其数六,坤老阴其数八,这样八卦卦象对应数之和应为四十四了。)
   朱熹《周易本义》说:“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则止用四十九,盖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按照这说法,大衍之数五十是由天的生数五乘以地的成数十所得,至于为什么占筮只用四十九不是人的智力所能及的。
   以上的种种解释可说是五花八门,多属牵强附会,拼凑出五十和四十九这两个字来,没有从数法自然这个大道理中去思考和研究,也违背了先人创作《易经》试图揭示自然现象的初衷和本义。
   对此,本人另有见解:
   什么是“大衍之数”?根据数法自然这么一个大道理,可以肯定的说,易经上所说的大衍之数就是天地之数!
   《易经》说:天数五奇(阳数):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合之是二十五。地数五偶(阴数):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合之是三十。天地这数合为五十五。
   “大衍之数”既然上承“天地之数,”就应当与“天地之数”一致,是“五十有五”,而不应当是“五十”。所以说,《易经?系辞》)记载:“大衍之数五十”,实是“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之误。众所周知,通行本《易经》出于古文易,是汉费直所传。东汉陈元、郑众、马融、郑玄皆传其学。后王弼即本费氏《易》,以彖、象、系辞、文言解经(见皮锡瑞:《经学通论》)。汉灵帝时,熹平石经《易》亦云“大衍之数五十”,与通行本《易经》同,皆属汉代经学系统。早在北宋,陆秉就曾指出通行本《易·系辞》的这一错误。他说:此脱文也。当云“大衍之数五十有五。”盖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五十有五。而用四十有九者,除六虚之位也。古者卜筮,先布六虚之位,然后揲蓍而六爻焉。如京房、马季长、郑康成以至王弼,不悟其为脱文,而妄为之说,谓所赖者五十,殊无证据。(见沈作桔:《寓简》卷一)。
   大衍之数为五十五,是天的生数二十五和地的成数三十之和,正好揭示了天地之数的自然属性,也符合《易经》作卦的本义,至于为什么卜筮用数为四十九?本人是这样认为,这是古人经过长期实践后摸索出来的最佳选择。因为不论用何种方法进行卜筮,它都必须符合两条公理:一是随时性原理;二是等概率性原理。古人在实践中发现,用四十九根蓍草,经过挂一、分二、揲四、归奇排序后,最后所得的数字正符合“随时性”和“等概率”两条公理。这就是古人卜筮不用大衍之数五十而用四十九的原因!
   有些事情本来就是很简单的道理,可后人却偏偏把它复杂化,如古人讲的“大衍之数”本就是天地的自然之数,由于前人在传释古文易经时的疏漏,将“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脱文为“大衍之数五十”,给后人研究易学造成了困扰和牵强附会的种种猜测。再的,古人卜筮用数四十九本来只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选择,并没有什么太多玄乎之处,可后人偏偏把它想得很玄奥,忘记了古人创易的本义。
   在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近代对易学的研究多注重于象和理,对术(包括术数)的研究甚少,一说到术往往就跟民间方术联系在一起,跟算命、迷信联系在一起,总感到它登不了大雅之堂,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古人的卜筮是通过爻象的变化来预测卦象的变化,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是通过卜筮来揭示天道和人道,是对易象和易理的补充。应该说,在易学中,术数和象数是相辅相成的东西,对两者有所偏颇都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正确的研究易学态度。


文章标题 :对《易经》象数和术数的认识来自:藏风得水 ,原文链接:http://www.zangshu.com/zhouyi/yjjc/2011/0202/21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