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录自:http://fengshui-magazine.com.hk/No.159-Sep10/A107.htm
冯震师傅,放过我吧!骆思嘉顿首再顿首
香港很多玄圈中人,版权意识非常薄弱,对侵犯人家版权不觉得是什么一回事。以下是笔者新近经历的事,事情要由《新玄机》收到的两封电邮说起。
在个多月前,《新玄机》的电邮信箱收到自称冯震师傅秘书e来两封代冯震师傅投稿的电邮(两篇稿)。想不到冯师傅在周游各网站留言及亲自上门找各师傅合照之余,还有空嘱秘书向本刊投稿,实在受宠若惊。但因文责是由各师傅自己负的,故本刊一向不接受其他人代表投稿 (也从未有师傅在第一次向本刊投稿时就已找秘书代劳),故笔者向冯师傅的秘书覆两篇内容相同的电邮说明问题,并申明“任何有版权问题的稿件(曾于任何地方公开发表),亦请不要投稿给我们。”终于冯师傅抽空发来电邮,投来原先的其中一篇稿。笔者亦在回复电邮中重申我们接受稿件的原则。
及至文章刊出后,冯师傅的电邮仍然不断,一时要改连结,一时要这一时要那。而在此同时,笔者发现文章其实已公开发表过(笔者无可能看过一切文字及图片,只得靠投稿者自律和尊重)。笔者在8月3日覆电邮时,又再重申:“ 如蒙再赐稿,烦请交来未曾公开发表过(包括贵网或贵blog)的文章。这是我们一向对稿件的要求。谢!”
对作者的要求,笔者一直是尽量配合的,但因某天笔者刚好有要事,早上7时多出门前匆匆回复了冯师傅加作者介绍的要求:“请附来简单的作者简介,如太长,本刊会予以删节。谢!”谁知闯祸了,因太匆忙的关系,笔者看漏了电邮下部已附来了冯师傅的介绍。冯师傅马上覆来电邮举其他师傅为例,并问:“那又为什么要我删改内容呢?不明所以.......(请不要误会,本人一向只对事而不对人的)。”
对,对,错在笔者,连忙依order做事,后又改正了连结错误的地方,并在电邮中向冯师傅鞠躬致歉。鬼叫自己错咩!跟着冯师傅又要改标题,笔者回复如下:“冯师傅:唔好改啦,很累了!放过我吧!其实在你的网志内也已看到的了!读者会明白的了!”其后冯师傅又要在《新玄机》网站的不同位置加他的名字、他的blog等。这可容易解决了,笔者一回复说要收费,冯师傅的电邮一如所料停了下来,编者终于耳根清净了。
谁知过不了几天,冯师傅又赐稿了。笔者在8月15日的回复电邮中,这样写着:
“冯师傅:所投来的大作虽已在贵blog中删除( http://hk.myblog.yahoo.com/fengshuichun88/article?mid=334),但仍在香港风水网中可以找到,http://www.hkfengshui.com/blogs/400/---.html,不得已之下只得拒绝接受了。
且照片如非你拥有版权的,本网亦不敢刊登。请原谅!骆思嘉顿首”
冯师傅来电邮谓是上期稿件的延续,笔者回复说:
“冯师傅:上次刊登你blog内已刊登的文章是我的不察,我没可能看尽天下的网站吧!亦可能是大家就文章的基本要求沟通不足所致。但,既然知道了,沟通足够了,也就毋须再错下去吧!
匆匆
骆思嘉顿首”
冯师傅好像对敝网“情有独钟”,跟着又投来一篇令笔者侧目的稿件,笔者只得回复道:
“冯震师傅:
你新投来的稿件,经上网查看,除广见各网站外,亦可能与李居明师傅的文章相同(见http://www.exvv.us/mall/detail.jsp?proID=628195 )在未清楚版权谁属之前,本刊不打算采用。
又:先前给我们并已在本刊刊出的文章,经网上再详细查看后,除贵blog、香港风水网外,亦曾于其它论坛刊登,与本刊的选稿原则严重违背。
此原则已在最初与你往返的电邮中清楚说明:“而任何有版权问题的稿件(曾于任何地方公开发表),亦请不要投稿给我们。”
基于上述原因,本刊决定抽起有关稿件。情非得已,敬请 鉴谅
稿件是否刊登,出版人有绝对权力。但若你认为有处理不妥当的话,请电邮告知,本人将破例于2010年9月《新玄机》“编者的话”内公开事情始末并向读者及公众交待。
祝 好!
骆思嘉顿首”
(笔者补充:亦见香港居明堂号称于2007年5月第16次印、2008年2月第18次印,李居明著的《发达风水秘笈》第234-235页)
冯师傅在接下来的电邮没有提出要笔者公开交待的要求,说是“因之前并不知饶(笔者:应是晓字之误)你们的刊登说明”。
至此,笔者以为事情已完结了,也没打算写些什么,让一切随风好了。谁知过不了几天,冯师傅又赐稿了。笔者上网一查,又与澳门“彩虹水晶店”网站中的一篇没标示日期的文章《水晶治疗的应用》九成相似(包括涉及的人物名称不同)。文中“去年Jenny开始跟彩虹水晶店创办人梁志安先生学习打坐。Jenny就是那种弱不襟风的病美人……”,在冯师傅的文章中则是“去年有客人May小姐开始跟【风水阵玄学馆】馆主兼“斑彩灵气能量学会”会长 - 冯震师父学习打坐。May小姐就是那种弱不襟风的病美人……”,连错字也一样(应是弱不禁风),是谁抄谁,或是大家都在……。
唉!冯师傅真的仍未知晓笔者说什么吗?笔者实在不想再淌这趟浑水了。
但冯师傅又来电邮问可收到稿,笔者只得答:“冯师傅:放过我吧!骆思嘉顿首再顿首”。冯师傅又再来电邮,全通电邮以20号特大字体只写着以下12字:“难道你不会再登我的文章?”
冯师傅看来非迫我到墙角不可,笔者只得回复:“冯师傅:如果在其它地方登过的,请恕无法刊登。骆思嘉顿首再顿首”其后冯师傅来电邮谓e给我一篇几天前打、没有登过的稿件,但电邮中并没附来任何稿件。笔者连忙告诉他没有附来,当然嘛,否则又要说骆思嘉对他有偏见,怎么怎么了。终于,收到冯师傅自言是新打的稿了。笔者在8月23日发出希望是短期内给冯师傅最后的一封电邮,内容如下:
“冯师傅:来稿收妥,将于《新玄机》9月号刊登。如正式刊出之前,被发现有版权问题或已曾公开发表,本刊会改变安排。日后如有来稿,也会同样处理。出版稿件的同时,会如上次一样有您或您文章的资料。
另,因事务繁忙,以后未必第一时间回复电邮。如无必要,请毋须再来电邮。本刊对所有来稿一视同仁,但实在花不起时间回应您一个又一个的要求。
此外,请留意您电邮中的用语,没有人会对您不公平的。本人尊重任何人,但也不是惯于任人差遣的。
祝 好!
骆思嘉”
由7月11日至8月23日,双方就文章的来往电邮共计46通,笔者真的疲倦了,不想再重复又重复说我们对稿件的卑微要求,(事前征求我们及版权持有人同意而又读者群不同者可以例外,这也是很多传媒的基本要求吧!)。今次公开此事,是要告诉大家,很可能有版权问题的稿件仍在网上广泛流传,各网主自求多福吧。
若冯师傅仍然感觉“不明所以......”的话,请同时允许笔者公开他的电邮内容,《新玄机》可于下卷辟一专页将有关的来往46通电邮全部原汁原味刊登,让网友更深入了解问题。亦请不要误会,本人一向也只对事而不对人的。
忽发奇想,冯师傅对文字的理解力既然异于常人,又会否因“骆思嘉向我一再求饶”而沾沾自喜呢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