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不少朋友咨询牛年“双春”究竟是否适合结婚的问题。
我这里原文摘登两位朋友的来信:
1、董老师您好!今年有两个立春,是民间所说“‘60年一遇的孤鸾年’,两次立春有二度春的含义,不宜结
婚”,这种说法在易学上到底有无根据,对人的婚姻有影响么? 渴盼董老师给我们一个权威的答复!
2、今年是双春,又是闰月年,听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年份,所以家人都催着我们赶快结婚生孩子。
这种说法流传于部分地区,认为没有立春的农历年份是“盲年”,不适合结婚,喜事要赶在“无春”年前办完;而
“双春”年则是难得的好年景,适合嫁娶生子;还有的地方认为“双春”意味着“多子多福,婚姻幸福”。
对于双春,为什么会有着如此截然相反的说法,究竟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呢?
这就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双春”了:
牛年“双春”,是指在己丑牛年的年初和年末出现了两个立春节气。分别是:2009年的立春,时间是2月4日夜后子时(农历己丑牛年的正月初十);而
2010年的立春,时间为2010年2月4日(农历己丑牛年腊月21日2时42分丑时)。
为什么会出现双春呢?
双春其实只是阳历和阴历之间的"阴差阳错"造成的。
阳历,是按照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规律制定的,地球公转一周为一年,算做365.24天。一年12个月,这个“月”,实际上与朔望月无关。阳历的月份、日期都
与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较好地符合,根据阳历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显看出四季寒暖变化的情况。
阴历是按月亮盈亏变化的规律制定的,以月球绕行地球一周为一月,一年为十二个历月的一种历法。因为每月初一为新月,十五为圆月,易于辨识,使用方便,所以
通常称这种历法为阴历。十二个阴历月只有约三百五十四天。
我国的历法自古就是一种阴阳历。是结合太阳和月亮运行的周期制定的。一年按太阳的运行分为二十四节气,又按照月亮的运行分为月。阴历与阳历相差约十一天,
为了解决阴历和阳历的时间差问题,古人就以增设闰月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若干年中就会有一年是十三个月。
所以每19年中就会有7年“双春”,7年“无春”,这完
全是人为的节气和物候的调整,与婚丧嫁娶的吉祥与否并无联系。
“双春”和“无春”都是阳历和阴历之间必须“置正”安排的结果。
而“无春”或者“双春”也是人为安排的结果,与运势什么都无关。
所以说,这两种说法都不可取。
准备结婚的朋友们不必再为所谓的“双春年”、“无春年”而忧心,结婚的日子、时辰才是影响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