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此 , 首 先 可 将 五 味 : 咸 、 苦 、 酸 、 辛 ( 辣 ) 、 甘 ( 甜 ) 、 区 分 为 : 咸 味 属 水 , 苦 味 属 火 , 酸 味 属 木 , 辛 味 属 金 , 甘 味 属 土 。
至 于 如 何 利 用 这 五 味 的 属 性 来 作 趋 吉 避 凶 之 用 呢 ?
大 底 上 可 分 为 两 大 部 份 : ( 一 ) 是 在 健 康 方 面 ,( 二 ) 是 在 运 气 方 面 。
( 一 ) 在 健 康 方 面 :
( i ) 咸 味 属 水 , 在 人 体 上 脑 部 和 肾 脏 、 膀 光 属 水 。 若 能 多 吃 一 点 咸 味 的 食 物 , 可 对 以 上 器 官 有 帮 助 。
( i i ) 苦 味 属 火 , 在 人 体 上 心 脏、 小 肠 属 火 。 若 能 多 吃 一 点 苦 味 的 食 物 , 可 对 心 脏 、 小 肠 有 帮 助 。
( i i i ) 酸 味 属 木 , 在 人 体 上 肝 、 胆 、 筋 骨 属 木 。 若 能 多 吃 一 点 酸 味 的 食 物 , 可 对 心 以 上 器 官 有 帮 助 。
( i v ) 辛 味 属 金 , 在 人 体 上 肺 部 、 大 肠 属 金。若 能 多 吃 一 点 辛 味 的 食 物 , 可 对 以 上 器 官 有 帮 助 。
( v ) 甘 味 属 土 , 在 人 体 上 脾 、 胃 属 土 。 若 能 多 吃 一 点 甘 味 的 食 物 , 可 对 以 上 器 官 有 帮 助 。
在 另 一 方 面 而 言 , 因 土 克 水 , 水 克 火 , 火 克 金 , 金 克 木 , 木 克 土 的 原 故 , 因 此 :
( i ) 凡 肾 、 膀 虚 弱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甘 味 的 食 物 。
( i i ) 凡 心 、 小 肠 虚 弱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咸 味 的 食 物 。
( i i i ) 凡 肺 、 大 肠 虚 弱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苦 味 的 食 物 。
( i v ) 凡 脾 、 胃 虚 弱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酸 的 食 物 。
( v ) 凡 肝 、 胆 虚 弱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辛 味 的 食 物 。
( 二 ) 在 运 气 方 面 :
( i ) 凡 在 农 历 正 月 、 二 月 出 生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酸 味 。
( i i ) 凡 在 农 历 四 月 、 五 月 出 生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苦 味 。
( i i i ) 凡 在 农 历 七 月 、 八 月 出 生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辛 味 。
( i v ) 凡 在 农 历 十 月 、 十 一 月 出 生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咸 味 。
( v ) 凡 在 农 历 三 月 、 六 月 、 九 月 、 十 二 月 出 生 的 人 , 不 可 多 吃 咁 味 。
以 下 是 文 章 中 所 提 及 到 的 出 生月 份 的 计 算 方 法
正月 立春后至惊垫前 2月3-5日后 至 3月5-7日前 二月 惊垫后至清明前 3月5-7日后 至 4月4-5日前 三月 清明后至立夏前 4月4-5日后 至 5月5-6日前 四月 立夏后至芒种前 5月5-6日后 至 6月5-6日前 五月 芒种后至小暑前 6月5-6日后 至 7月6-8日前 六月 小暑后至立秋前 7月6-8日后 至 8月7-9日前 七月 立秋后至白露前 8月7-9日后 至 9月7-8日前 八月 白露后至寒露前 9月7-8日后 至 10月7-9日前 九月 寒露后至立冬前 10月7-9日后 至 11月7-8日前 十月 立冬后至大雪前 11月7-8日后 至 12月7-8日前 十一月 大雪后至小寒前 12月7-8日后 至 1月5-7日前 十二月 小寒后至立春前 1月5-7日后 至 2月3-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