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与早期《周易》占筮(刘震)

卦象与早期《周易》占筮(刘震)

 

卦象的存在是《周易》有别于其他儒家典籍的一个显著特质,传说这一符号体系由伏羲所创,而所谓“八卦”的创立,关键在于通过模拟自然与比附物象而完成。

  “卦”并非《周易》的基础符号,“卦”由“阴”与“阳”两种“爻”组成。后两个符号的出现代表了中国人在认识自然世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和达到的新标准,从此世界的表述不再是混沌的,而是一分为二的。此后,随着先民认知能力与认知范围的不断发展与细化,“阴阳”又分化形成了所谓的“四象”。从类比的角度而言,如果说阴阳象征日月,那么四象则可象征四时,这种从一天拓展到一年的时间跨度变化,体现了人类认知能力质的飞跃。但四象既不是一个基本单位,也不是一个完成状态,因此其并没有被独立地广泛使用。四象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周易》筮法之中最为重要的八卦。

  八卦的出现与“定吉凶”的占筮有直接的关系,吉凶意味着认识世界与准确定位。在这样的一种指导思想之下,先民建构了一种认识自然的模式,也形成了中国最古老的“占筮”模型。


 

 卦象在“占筮”之中的原始运用主要体现在其所代表的事物,根据 《易传·说卦》,八卦早期可以用来代表指称各种事物,而在一些先秦筮例的记录之中,八卦的这些象征意义在“史巫之士”的口中都有所表述,不同筮例之中卦象指称有时完全一样,或是相去不远。如“震”卦象征车辆,“坤”卦象征母亲,这说明卦象指称在这一阶段已经形成了共识。

  但是,在先秦文献所记载的筮例之中,还有另外一个极为有趣的现象,就是在某些筮例的分析之中,不同人物在判断上出现截然不同的方向,如 《左传》、《国语》之中所记崔武子所占《困》之《大过》、穆姜所占《艮》之《随》等皆是如此。结合诸如《清华简·筮法》篇之中的内容,有理由相信在这一时期解读与使用《周易》筮法者有两类人群,其一是“史巫之士”,其二则是当朝贵族知识分子,两者存在较大的差距:史巫之士属于当时执行礼义的群体,其多为商代后裔(孔子即为其例),思想上强调人对自然要保持敬畏,认可天道对于人自身命运的决定性;周朝贵族知识分子则多为周王姻亲,思想上以周文化为主导,从理性方向出发提出人类命运应当“以德配天”而并非完全由天道主导。也正是这种文化差异,使得这两类人群在解释占筮结果时必然侧重有所不同,史巫之士多完全从卦爻自身出发,并不注重甚至于完全不使用卦爻辞,例如在《清华简·筮法》篇中就没有出现今日所见之卦爻辞;而贵族知识分子的分析则多以卦爻辞为主导,例如《国语》中记载晋国公子重耳曾经占算是否还有机会重返晋国执掌大权,在史巫之士纷纷表示占算结果“闭而不通,爻无为也”的情况之下,司空季子却凭卦爻辞断定重耳一定能够最终得到晋国。

  这种差别从本质上来说体现了商文化与周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 “占筮”理念,商人重视天意,其“占筮”理念强调了“卦象”的原始性,“卦象”作为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存在,其构成了对于事物未来时空发展的一种情景模拟,人们所做的则是需要在这样的预设之中准确判断出不同卦象所代表的事物,以及其间的关系,从而透过预知场景而计划自身的未来行动。在这种场景分析中,“卦象”是完全自然性的。

  然而随着商王朝的轰然倒台,加之人们的认知能力愈加增强,使得西周初期的人们在崇尚自然的同时,开始用理性的人文视野去审视生活,从单纯的“因顺自然”过渡为“天人合一”。对“卦象”的理解也有了系统性的解释与定义,卦象与事物的对应有了固定与规范。“卦象”与事物的对应,并非来自神授,而是经验总结。同时,为了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卦象的不同含义,周朝的贵族知识分子开始用文字的形式对卦象作出解读,即《易传·系辞》中所言“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由此,“卦象”的象征意义被逐渐固定与体系化,这一点在《易传·说卦》与《清华简·筮法》之中都有所体现。


 随着“卦象”指称的系统化,透过其认识世界的手段不再只有“占筮”一种,而是将“卦象”也作为一种世界模型去加以研究,进而模拟与推导出某些自然属性与天地之道,这种非“占筮”模型的建构,代表了中国人认识世界的发展。“卦象”从“模拟自然”发展成为“代表自然”。在《周易》草创的时代,受制于人类自身的认识水平,对自然的模拟是粗线条的,其指标体系本身也并非十分精准,甚至往往以神秘主义为主导。但不可否认其中所表现出的精神是科学的,是进步的。从运用“卦象”代表自然开始,人们依据相应元素来结构知识世界,这样的模式时至今日依然有效。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周易》的筮法,并由此探索《周易》所蕴含的理念,而卦象无疑为此提供了重要指示。我们既要整合传统文献之中对于卦象的表述,更要通过卦象内在精神将现实之中新的事物与之相匹配,这样才可以完成卦象的更新,进而完成《周易》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