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的语言形式与著作年代(周锡)

《易经》的语言形式与著作年代(周锡)

 

  《易经》的语言形式与著作年代——兼论西周礼乐文化对中国韵文艺术发展的影响

 


 

  内容提要:周初有古本《周易》,乃参照商之《归藏》编纂而成,到西周末,因变得艰涩难读,不便实占的应用,遂由史巫以新兴之韵文形式增损改写,而成为今传本《易经》。中国的韵文艺术自西周中后期起,能获得迅速的流行、发展,很大程度上乃拜礼乐文化彬彬大盛所赐;四言体诗歌之成熟是一例,今传本《易经》之撰作也是一例。

  关 键 词:《易经》/二重证据法/礼乐文化/韵文艺术

  一、另一种“二重证据法”

  王国维在其“最后的讲义”——《古史新证》中,提出了著名的以“地下之新材料”印证“纸上之材料”(指传世文献)的“二重证据法”,对中国现、当代的学术研究产生了人所共见的重大影响。但和此相关,尚有另一种“二重证据法”似亦不容忽视,那便是:对“纸上材料”之断代(或辨伪),除应重视其内涵意蕴(可称为语料)外,语言形式(可称为语体)也是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文本内容(包括史实、传说、风俗遗存以至天文、历象记录等等)可借用先世的材料,有时会今古难辨,但“语言形式”则较易“泄漏天机”,显出其特定的时代性。所以,最稳妥的方法就是,以文本之“语体”印证其“语料”,如两者的时代特征相合,始可作出认定,而成为强有力的“本证”;否则,对有关“纸上材料”的可靠性也尚须存疑。所谓“语言形式”,主要指语法、修辞(包括某些虚、实词的运用)、音韵等方面。

  这种“二重证据法”的重要性,近数十年其实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并在具体研究中加以运用。比如《诗》中三《颂》,过去有学者以为《商颂》最古,但现在普遍认为《周颂》最古,而不是《商颂》,便主要由语体形式判定。《大雅》中有些历述早周创业过程的诗篇(如《生民》、《公刘》、《棉》等),尽管直呼“古公亶父”而不称“太王”(周朝建立后,古公亶父被追尊为“太王”),但我们也不会认为那是先周或周初所作(指写定),其根据也多在“形式”而非内容。《尚书》之“虞、夏、商书”,现在都知道大多是托古或述古之制(即使《盘庚》三篇也有不少后代修改的痕迹),语言因素也是“鉴证”的有力依据之一。……但可惜,限于各种主客观条件(例如文史学者不一定是语言学者),并非所有学人对这种方法都能重视并予采用,更非所有重要古籍都获得如此验证。于是,学术界不少分歧、争议便由之而起。

  就以“六经之首”——《周易》为例,其六十四卦卦爻辞(即《易经》)究竟著于何时,便异说纷出,成为悬而未决的公案。

  大要而言,可分五种观点,而合为三派:成于殷末,成于殷末周初,成于周初武王时;成于西周后期;成于战国。其中前三种时代相近,与传统“人更三圣,事历三古”之文王、周公说比较接近(就时间而言),故可加统合;而此派学者之“阵容”亦最鼎盛:余永梁、顾颉刚、梁启超、高亨、汤鹤逸、任继愈、屈万里、高怀民、沈瓞民、黄寿祺……随着近岁考古发掘材料增多,以卦爻辞所述古事为主要依据的周初派声势也日益浩大。(注:有些学者更断定是周初某某人作。如谓由周公、召公指导史巫编成(李大用《周易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或谓为散宜生作(黄凡《周易——商周之交史事录》,汕头大学出版社,1995年);或谓南宫括作(谢宝笙《易经之谜是如何打开的》,香港:明窗出版社,1995年);等等。)另外,主张战国的一派有郭沫若、日本学者本田成之、平心等。而主张西周末年者则有李镜池、王力、宋祚胤等。

  关于战国说,李镜池的《论周易的著作年代——答郭沫若同志》,屈万里的《周易卦爻辞成于周武王时考》等文都曾详加辨驳(注:李镜池:《论周易的著作年代——答郭沫若同志》,黄寿祺、张善文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90-506页。屈万里:《周易卦爻辞成于周武王时考》,《屈万里全集·书佣论学集》,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第1-28页。),最近已少见有人重提。而主张西周末之李先生则举出了“政治社会背景”、“思想发展”以及“文学形式”三方面的理由(注:李镜池:《论周易的著作年代——答郭沫若同志》,黄寿祺、张善文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90-506页。屈万里:《周易卦爻辞成于周武王时考》,《屈万里全集·书佣论学集》,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第1-28页。详见李镜池《周易探源》(中华书局,1978年)前五篇所论。);近年宋祚胤先生又补充了“南征”(《升》卦)之事,并据“武人为于大君”(《履·六三》)的乱象,直指《易经》成于周厉王末年。(注:见宋祚胤《周易新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82年)第一章第48-52页。)由于西周初与西周末两派都有较强的举证,所以始终各执一辞,互不相下。

  笔者在通盘衡量各方理据,并结合文本反复考索后,发觉论辩双方似乎都忽略了有另一重大可能性,就是:周初原有一本《周易》,乃参照商之《归藏》编纂而成,故卦名、用语、述事有部分相似之处(注:宋人李过云:商人《归藏》“六十四卦名与周卦名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讼》、《师》、《比》、《畜》、《履》,次序大略亦同。……如此则文王重《易》止因商《易》之旧。今以《周易》质之《归藏》,不特卦名用商,卦辞亦用商,如《屯》之‘屯膏’,《师》之‘帅师’,《渐》之‘取女’,《归妹》之‘承筐’,《明夷》之‘垂其翼’,皆因商《易》旧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西溪易说·原序》,第6-7页。);到了西周后期,由于语言的发展,原本《周易》变得诘屈聱牙、艰涩难读(就如《尚书》中武、成时代的篇章一样),不便于实占的应用,于是有关人士(大约是卜筮之官)便在古本《周易》的基础上增损改写,用当时新兴且十分流行的艺术体式——韵文,撰成今传本《周易》(即《易经》),其卦爻辞称为“繇辞”,也就是歌谣体筮辞之意。(1993年湖北省江陵县王家台秦墓出土的竹简《归藏》,固可如学界所言,足以证实传辑本《归藏》之“不伪”,但倘若它也如《易经》般,大量采用押韵、排偶的唯美体式,且更为文从字顺,则应当也是后来的改写本,而非商代之原本,此余所敢断言者也。而传本《归藏》正因为经后人改作,其最后写定可能晚至春秋时期,故当中掺杂有“武王枚占”、“穆王筮卦”以至宋君占卜的内容,便毫不足怪了。)

  本人认为,这一推断极可能是事实,因有相当充分的理据支持。

  二、《周易》曾经改写

  第一,从内容看,《易经》提到不少周初、早周甚至殷商的人、物、故事。例如高宗伐鬼方(《既济·九三》)、季历伐鬼方(《未济·九四》)、帝乙归妹(《泰·六五》、《归妹·六五》)、箕子之明夷(《明夷·六五》)、为依(殷)迁国(《益·六四》)、康侯用锡马蕃庶(《晋》),以及可能是王亥丧牛羊于易(《大壮·六五》、《旅·上九》)(注:详见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周易研究论文集》第四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37页;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长春出版社,1992年)第一章第一节“周易卦爻辞年代补证”,第1-14页。);另外,还有“利西南”(《蹇》、《解》、《坤》)之语、“大国”殷之称(《未济·九四》)等等。而康王以后的事除“南征”(《升》)外,都未见明确述及。如果不是据旧有“底本”改写,而是在西周末年才由筮官“创作”,内容应不会如此详古略今。(那些商周古事,若为东周时代的人定会很感陌生,甚至已完全忘怀,但在西周后期人们对之仍有印象,故可予保留。)

  第二,“《易》以道阴阳”(《庄子·天下》),但《易经》虽蕴含“阴阳”观念,却未见“阴阳”,辞句,此亦可见其时代之古。因为据现有资料,最早把“阴阳”不是作为方位概念,而是作为表现宇宙间两种基本力量的一对矛盾概念以对举形式明确地提出来的,是西周末宣王初年的卿士虢文公,《国语·周语》上“阴阳分布,震雷出滞”一番议论,即其所言;其后幽王时的太史伯阳父,又有“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上)之说。(注:参见宋祚胤《周易新论》第51-52页;又朱伯昆《易学哲学史》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一章第二节,第31-37页。)之后,以同类观念去说明事物性状、变化的便越来越多,而《易传》主要用阴阳交感变化关系解释《易经》的原理,因此如“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之类以阴阳对举的辞句不下16处之多。但《易经》则一处也没有,可见成书之早。

  第三,在文句方面,除了“之”、“若(如)”等少数用例,全书完全没有其它句末语助词,这点和《易传》大有差别(《易传》在句末共用了936个“也”,68个“矣”,还有“乎”、“哉”等),保留了一定的周初语文特色,大约也是由沿用“底本”所致。

  第四,《易经》未使用助词“者”。“者”字用作助词,西周金文未见,东周古文字始见。或置句中、句末作语气助词,如春秋时《侯马盟书》:“而敢又(有)志复赵尼及其子孙……于晋邦之地者,及群呼明(盟)者@#$(吾)君其明亟视之,麻夷非(彼)是(氏)!”(注:刘翔、陈亢、陈初生、董琨编著《商周古文字读本》,语文出版社,1989年,第207-208页。)战国《中山王鼎》:“昔者@#$(吾)先考成王,早弃群臣。”(注:《文物》1979年第1期。)或与其它词语结合,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如《兆域图》:“建(进)退(违)乏(法)者死亡(无)若(赦),不行王命者(殃)(连)子孙。”(注:《文物》1979年第1期。)《易传》共162例,两种用法俱全,如《系辞》上:“爻者,言乎变者也。”又:“仁者见之谓之仁。”但《易经》则一例也没有。

  第五,全书用“于”不用“于”;且不见“乎”字。甲骨文、西周金文均以“于”作介词(义同“在”、“到”等),到东周金文才渐用“于”,至战国典籍又或用“乎”字。《易经》全部用“于”;而《易传》除引经外,则普遍用“于”、“乎”作介词。(在甲骨、金文中,“乎”均用其“呼”之本义,作动词。)

  第六,但是,除以上“古色古香”的内容、词、句外,另一些情况却又充分显露了其“非古”的性质。比如:

  (1)连词“而”的出现。甲骨文无此虚词,西周金文亦未见,要到东周才面世,有学者甚至认为,“‘而’作为连词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是上古汉语虚词发展史上一个划时期的标志”(注:钟旭元、许伟健编著(上古汉语词典),海天出版社,1987年,第101页。)。但在口语和非金文的书面语中其出现应较春秋略早,《易经》共有四例。《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同人·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贲·初九》:“舍车而徒。”《离·九三》:“不鼓缶而歌。”其中第二例值得注意,因为《旅·上九》也有内容相若的句子,却不用“而”:“旅人先笑后号咷。”这表明,当时“而”只是初露头角,尚属可有可无。(至《易传》,“而”已大行其道,多达363例。)

  (2)词尾“如”、“若”、“然”的使用。所谓词尾又称词缀,即与词根合成一体、可作词类标志的附加词素。“如”、“若”、“然”等为一声之转(同属日母。指上古音,下同),可相通;它们作为词尾,是由实词虚化而来,故出现较迟。“如”、“若”、“然”作形容词或副词词尾使用不见于甲骨文、西周金文和《尚书·周书》,也不见于《诗经》三《颂》,仅一例见于《大雅》(《生民》:“居然生子。”另《常武》“阚如虓虎”有歧解,《常武》为宣王时诗),其余多例则见于时代较晚之《小雅》、《国风》(西周末至春秋)。而《易经》共有21例(其中“如”15例,“若”5例,“然”1例),如“乘马班如”(《屯·六二》),“出涕沱若”(《离·六五》),“履错然”(《离·初九》)等等。(按,词尾不同于助词,词尾为词的组成部分,而助词则独立成词。故《离·九四》“焚如,死如,弃如”之类的“如”,《离·六五》“戚嗟若”的“若”等均为语气助词,非词尾。)

  (3)用“无(无)”不用“亡”。有无之“无”古无正字,由商代到西周初均借“亡”字为之,如商代卜辞常见之“亡灾”、“亡(咎)”;周原甲骨之“亡咎”(H31:3、H31:4。当文王时)、“亡眚”(H11:20。武王时)(注: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0、108页。);西周成王时《大保簋》之“亡遣(谴)”(义犹亡尤、亡咎)(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下册,上海书店,1999年,第27页。),《麦尊》之“亡尤”等等。到西周中后期才用“无”,“无”更是“无”的后起字。而《易经》一律用“无”(注:在《易经》最初写定时当作“无”,后世传抄者简作“无”。 “无”为战国时后起字,《说文)作“无”之“奇字”收入。),不用“亡”。

  (4)以“享”代“祭”。由商代到西周初,祭祀一般称“祭”不称“享”,到西周中叶后才多用“享”字。(注:《周易新论》引陈梦家说,第16页。)《易经》有“利用享祀”(《困·九二》)等六例,而“祭”仅一见:“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既济·九五》)。另《困·九五》“利用祭祀”异文也作“享祀”,故不算在内。

  (5)以“其”代“厥”。由商代到西周初,第三人称(含远指)代词均用“厥”,不用“其”,至西周中晚期才渐用“其”字。(注:参见唐钰明《其、厥考辨》,载《中国语文》1990年第4期。)而《易经》之第三人称代词几全用“其”(共100例),用“厥”仅得1例:“厥孚交如。”(《大有·六五》)另《睽·六五》“厥宗噬肤”,汉帛书《周易》作“登宗”,疑是,故不算在内。

  (6)迭词、迭音词与双声迭韵词数量甚多。迭词、迭音词共22例:“干干”、 “坦坦”、“愬愬”、“翩翩”、“谦谦”、“戋戋”、“眈眈”、“逐逐”、“憧憧”、“嗃嗃”、“嘻嘻”、“蹇蹇”、“夬夬”(两见)、“徐徐”、“虩虩”、“哑哑”、“苏苏”、“索索”、“矍矍”、“筕筕”、“琐琐”。双声迭韵词共29例(包括单纯词与合成词),其中双声15例:“牝马”(并、明旁纽)、“玄黄”(匣母)、“屯邅”(端母)、“拘系”(见母)、“王侯”(匣母)、“反复”(帮、并旁纽)、“国君”(见母)、“大耋”(定母)、“次且”(两见。精、清旁纽)、“蹢躅”(定母)、“一屋(咿喔)”(影母)、“劓刖”(疑母)、“祭祀”(精、邪旁纽。但异文作“享祀”,非双声)、“臲”(疑母)。迭韵12例:“盘桓”(元部)、“童蒙”(两见。东部)、“号咷”(两见。宵部)、“坎窞”(两见。谈部)、“暮夜”(铎部)、“涕洟”(脂部)、“株木”(侯、屋对转)、“蒺藜”(质、脂对转)、“涣汗”(元部。但有异文)。双声兼迭韵2例:“鼫鼠”(禅、书旁纽,铎、鱼对转)、“赍咨”(精母,脂部)。

  (7)齐言(以二、三、四言为多)、排比、对偶句的大量出现或频密应用。如“发蒙”、“包蒙”、“困蒙”、“童蒙”、“击蒙”(见《蒙》卦);“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离·九四》);“往蹇,来誉”((蹇·初六》); “系小子,失丈夫”(《随·六二》);“不远复,无祗悔”(《复·初九》);“震索索,视矍矍”(《震·上六》);“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泰·九三》);“君子得舆,小人剥庐”(《剥·上九》);“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归妹·上六》);“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大过》)等等。

  这些都是不早于西周中后期的语言现象。

  第七,也是最能突显《易经》语体之时代特征的,就是普遍用韵的艺术形式。关于这一点,下面再加申述。

  三、据“韵文的成熟度”判断,《易经》写成于西周晚期

    (一)《易经》的体式特点

  《易经》在体式上有个引人注目的特点,便是大量押韵,几乎所有的卦爻辞都用韵,但韵式并不规则,常为异调(不同声调)相协,文句又或整或散,参差错落,但齐言与排偶之句亦颇多;另外,它还使用了不少迭词、迭音词与双声迭韵词。这些语言形式特点,已基本上显示它不可能是文、武时代之作。

  因为中国的诗文本非一向有韵,“押韵”这种同中见异、具回环复迭之美的艺术形式实萌芽于商、周之际(公元前11世纪),而成熟于西周中晚期(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它与同采声、韵复迭形式的迭音词以及双声迭韵词的产生、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而这些发展和音乐的发展又有着异常密切的关系。(注:参见拙文《中国诗歌押韵的起源》,载《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二)“制礼作乐”与韵文的繁兴

  我们知道,在现代常见的乐曲构成中,例如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等,都含有重复、再现(单纯重现或变化重现)的部分,《诗经》时代的音乐虽未必有如今天这般丰富多样的曲式,但从《诗经》文本可知,其乐曲也一定包含不少回环复迭、整齐变化的因素(注:可参阅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一册(台北:丹青图书有限公司,1985年)第三编对《诗经》曲式的研究,第54-60页;李纯一《先秦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对《诗·大雅·大明》曲调的分析,第65-66页;等等。):那正是音乐形式美的重要来源。那些单纯重现或变化重现的结构方式,以其协同、均衡、和谐、有序,令人产生亲切、安宁、愉悦之感,遂成为人类重要的审美法则之一。而语言文学中的迭词、迭音词、双声迭韵词和押韵,以及文句的排偶、篇章的复迭,恰恰体现着同样的法则,因而也发放着相似的魅力,获得相应的美学效果;加以上古之世,诗与乐的关系极其密切,而史、巫一家(注:《易·巽·九二》:“用史巫纷若。”),往往又是兼通天道人事艺文的学者(如曾畅论阴阳灾异、五行、六律的伯阳父,便是史官),所以各门学术间的互动会易于进行。由是,音乐文化的发达必然影响到语言文学,尤其是对韵文艺术的繁荣、进步,有积极的引发、启示和推动作用;而事实正是如此。

  周人立国之初,韵语首先在乐歌中出现,后来才逐渐扩及散文。西周早期的诗篇好些尚无韵,偶见有韵者也零星而不工:入韵句较少,韵的位置带随意性,又往往同音(字)或异调(不同声调)相协,句式多不均齐;其典型代表是《诗经·周颂》的部分篇章。(注:参见拙文《中国诗歌押韵的起源》,载《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至西周中晚期的作品才走向匀称、规整化,具备多种格律因素,形式美感因此大大增强。具体表现为:押韵方面,从无序变有序,从同音(声、韵皆同)或异调相协到同韵(韵同声不同)、同调相协;词语方面,多迭词、迭音词和双声迭韵词;文句方面,从参差到均齐,从散行到排偶,后来更有章句复迭。这在《诗经》大、小《雅》以及《国风》好些篇章都可以看到。至此,汉语诗歌完成了从原始艺术向早期古典艺术的演变,犹如人类之告别童稚,而迈向体智渐长的少年时代;中国第一种古典诗体——四言体也就成熟于此时。这一切,都和礼乐文化的蔚然兴盛有关。

  历史盛传的周公“制礼作乐”,其实并非由周公个人完成,也非一下子完成的,它有个逐步发展、完备的过程。其开始当在周初,即周公东征平叛后,营建东都洛邑(成周),并还政于成王,周朝天下渐趋稳固、太平之际;而高峰期则在西周中叶的昭、穆王时(注:见《史记·周本纪》;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成王、康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39-242页;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古文字研究》第二辑,中华书局,1981年,第13-14页。),那也是乐器增多,表达力提高,特别是性能优越的铜甬钟(后来更有钮钟)、编钟开始出现并流行,而乐律也逐步精密、完善化的时候。据文献记载,当时的乐器多达七十余种,并按制作质料的不同,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号称八音。(注: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上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第47-48页。)就以钟乐而论,近年实物出土甚多,其制作工艺之精,调和律吕之巧,音色之美,令世人大为惊叹。现知西周中晚期的甬钟已形成规范化的编配制度,按音阶排列,一般以八件为一套,并普遍有意识地使用第二基音,即从第三钟开始,每钟正、侧鼓能发相距小三度的两个基音,实际测音结果表明,它们在演奏时通过共鸣互应,会形成异音相谐的“和声”关系,并可能因此特色而称为“龢(和)钟”(纯律的三度音程在和声结构中是比较完满地达到和谐效果的音程),“西周钟既在每钟内部保持谐和的共鸣关系,又在整个的音阶系列中构成‘角—征—羽—宫’的音阶骨干结构”;而同时,十二律的音律体系已经完成,七声音阶已开始应用。(注:参见《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一册第38-41页;《先秦音乐史》第三章“西周音乐”,第75-78页;黄翔鹏《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第26-32、98-101页。)当时宗庙祭祀以及朝廷典礼所奏的“雅乐”,即以钟、磬、鼓等打击乐器为主,而以管弦乐器为辅,用从容、匀称的节奏,回环往复的旋律,造成庄严隆重的气氛,对此《诗·周颂·有瞽》等有生动的描述。(注:参见杨宽《西周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三编第八章第444-447页;又,刘再生说:周代雅乐由于带有很强的礼仪性,故必然“动作缓慢,声调平和,音乐手法则以重复为主”(《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上编,第44页)。)《诗经》乐歌——尤其是《雅》《颂》部分的许多形式特点,很大程度上便是为配合“雅乐”这一特定的仪礼效果而设,或者说,是在与“雅乐”这种特定仪礼效果的互动配合过程中渐次形成的。

  撇开音乐术语不谈,这儿不妨揭露个小小的“秘密”:其实乐音也如字音,有各自的“声”和“韵”,如七声音阶的七个音:

  1(do) 2(re) 3(mi) 4(fa) 5(sol) 6(la) 7(si)

  如用汉语拼音,可标示为:

  1(dou) 2(ruai) 3(mi) 4(fa) 5(sou) 6(la) 7(ti)(注:参见张肖虎《和声学学习新法:乐曲写作与分析指导》(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第17页。)

  很明显,其中1与5,3与7,4与6,都是同“韵”的。因此,乐音的和鸣实相当于文字的押韵,也同样是同音互应或近音(“韵”同、“韵”近)相谐的“声应气求”关系。音乐“和声学”理论研究的,大致便是这些乐音音、韵之同异及其协同、转化、调配、运用的原理和方法。我们形容乐曲优美动听,常说“乐韵悠扬”,这“乐韵”二字委实用得非常恰当。由是可知,韵文与乐曲两者之间,不仅形式结构上,而且在审美机制上,实存在许多共通之处。而一般人所谓的诗文“音乐性”,也大抵体现于这些地方。

  礼乐文化的彬彬大备,还孕育了中国早期的音乐理论。在西周末,出现了阴阳音律观和主张“和而不同”的五行音乐观两种影响深远的音乐思想。(注:《先秦音乐史》第三章,第75-89页。)

  所谓五行音乐观见于幽王时史伯(即伯阳父)的议论: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

  从音乐角度看,这段话的精义在主张“去同而取和”,认为由属性相关(比如韵近、韵同或音同),而音高、色调、作用不同的乐音构成的旋律才和谐悦耳,富生命力,如果只用完全相同的乐音,便单调乏味,没有听头,甚至不成其音乐了。若移用到语言文学上理解,它不正道出双声迭韵所以会与迭音构词同兴,而“同韵相协(韵同声不同)”的方式终于取代“同音(字)相协”成为中国诗歌押韵的主流形式之关键所在吗?

  韵文艺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学术氛围中获得长足进步,绝对不是巧合。它表明,音乐文化的发达实促进人们审音、辨音能力的提高(有些双声迭韵词可能直接摹仿自互谐共振的钟磬之音),大大增强对重复再现、对称均衡以及和谐之美的体悟,由此推动了声韵、词句各种复迭形式的发展以及韵文的完善与繁荣。正是由西周中叶始,中华文化逐步形成了以礼、乐互补,诗、乐互动为特色的既博大、精严,又绚丽多姿的新面貌,精致的韵文艺术构成了这礼乐文化的一部分。事实上,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的编集和流传,便正是拜礼乐文化彬彬大盛这“时代潮流”所赐。

    (三)从“韵文成熟度”看《易经》之作年

  散文用韵既然是受诗歌影响,所以出现自较诗歌为迟。据现有资料,商、周甲骨文,西周初期金文以及《尚书》、《逸周书》中属于周武王、成王时代的作品,都还没有韵语。中期略有一些,但形式不太工整。直到西周晚期金文如厉王《钟》、宣王时《虢季子白盘》和《尚书》后期作品(如《洪范》等)才多见较纯熟的韵语。如《钟》:

  王肇遹(聿)眚(省)文武,堇(勤)强(疆)土。南国(服)子敢陷虐我土。王敦伐其至,伐厥都。(服)子乃(乃)遣闲来逆卲(绍)王,南尸(夷)、东尸(夷)具见,廿又六邦。隹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朕猷又(有)成亡竞。我隹司(嗣)配皇天,王对乍(作)宗周宝钟。仓仓悤悤,雝雝,用卲(昭)各(格)不(丕)显且(祖)考先王。先王其严才(在)上,,降余多福,福余顺孙,参寿隹。其万年,保四或(国)。

  “武、土、土、都”属鱼部,“王、竞、王、王、上”属阳部, “邦、钟、悤、雍”属东部;鱼、阳通韵(阴阳对转),东、阳合韵。“福、、国”属之部。此铭全篇用韵,但除末段外,句式颇为参差,又多异调相协。

  再看《虢季子白盘》:

  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乍(作)宝盘。不(丕)显子白,(壮)武于戎工,经维四方。伐玁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子白,献聝于王。王孔加(嘉)子白义,王各(格)周庙宣榭,爰卿(飨)。王曰:“白父,孔又(有)光。”王赐乘马,是用左(佐)王。赐用弓,彤矢其央。赐用,用政(征)蛮方。子子孙孙,万年无强(疆)!

  此铭渐多齐言之句,且同调一韵到底(“方、阳、行、王、飨、光、王、央、方、疆”均阳部平声字),显得雄浑激越,艺术性比《钟》有所提高。

  到春秋时,卜筮辞已普遍用韵,一般同调相协,句式均齐,声韵铿锵。如《左传·僖公十五年》之史苏占辞:“……《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从其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孤、弧、姑、逋、家、虚”,均鱼部平声字。)约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老子》用韵甚多,亦更考究(有人称之为哲理诗),且更多排比、对偶句子。成篇后于《老子》的《易传》,尤其是其中的《彖》、小《象》、《文言》、《杂卦》等也具备同样的特色。如《坤·彖》之文: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元”属元部,“生”属耕部, “天”属真部,“疆、亨、疆、行、常、行、庆、疆”属阳部,皆平声字;元、阳合韵,耕、真合韵。全篇均由四言句组成,整齐划一;其中“先迷”两句,对偶甚工(包括平仄声调),到“西南”四句,则转为排比:均齐中含变化。由是可见,散文之韵律化、诗化,在西周中期初见端倪;至西周末已有相当发展,但尚欠成熟;而到了春秋战国则盛极一时。

  《易经》正是西周后期对散文作全盘“韵化”的一个尝试。全书卦爻辞普遍协韵,有些更如诗句,但由于筮辞格式、术语的限制,加以散文用韵的创作经验尚浅,故形成韵语、散句、谣谚参错并用的一种“杂拌”体式,句子每每长短不一,押韵的技巧显得较为粗糙(多异调相协,韵位也不太规则),远不如后来的《老子》、《易传》或《诗经·国风》般流畅整饬,铿锵可诵,整体来说,尚处叙事、说理散文韵律化的初级阶段。若依“韵文成熟度”衡量,应与《钟》的发展水平大致相当。

  下面试举《干》、《坤》两卦为例:

  1.《干》卦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干:元亨,利贞。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初九:潜龙。勿用。       上九:亢龙。有悔。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九三: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

  (用韵情况)

  为便于讨论,古韵分部,以王力、徐中舒先生等所订之古韵十一类三十部为准,拟音则参照王力《诗经韵读》。凡同类相协(阴、阳、入对转),称通韵;异类相协(主要元音相同,如阳ang与元an;或韵尾相同,如阳ang与耕eng;或元音相近,如之与幽u等),称合韵。

  卦辞“亨”(阳部ang)、“贞”(耕部eng)协韵:阳、耕合韵。

  初爻“龙”、“用”,二爻“龙”协韵;又五爻“龙”,上爻“龙”,用九爻“龙”协韵:皆东部ong。

  二爻“田”、“人”(均真部en),又四爻“渊”(真部),五爻“天”、“人”(均真部),用九爻“吉”(质部et)协韵:质、真通韵(阳入对转)。

  三爻“子”(之部)、“咎”(幽部u),四爻“咎”,上爻“悔”(之部)、用九爻“首”(幽部)协韵:之、幽合韵。

  三爻“干”(元部an)、“夕”(铎部ak)、“若”(铎部)、“厉”(月部at)协韵:元、月通韵(阳入对转);铎、月合韵。

  2.《坤》卦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初六:履霜,坚冰至。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六五:黄裳。元吉。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用六:利永贞。

  (用韵情况)

  卦辞“亨”(阳部ang)、“贞”(耕部eng)、“往”(阳部)协韵:阳、耕合韵。又卦辞“贞”(耕部),初爻“霜”(阳部),二爻“方”(阳部),三爻“章”(阳部)、“贞”、“成”(均耕部),四爻“囊”(阳部)、“誉”(鱼部a),五爻“裳”(阳部),上爻“野”(鱼部)、“黄”(阳部),用六爻“贞”(耕部)协韵:阳、耕合韵;鱼、阳通韵(阴阳对转)。

  卦辞“子”(之部)、“得”(职部k)、“南”(侵部m)、“朋”(蒸部ng)、“北”(职部)、“朋”(蒸部),初爻“冰”(蒸部),二爻“直”(职部)、“习”(缉部p),三爻“事”(之部)、终(侵部m)协韵:之、职、蒸通韵(阴阳入对转);侵、缉通韵(阳入对转);侵、蒸,职、缉合韵。

  卦辞“迷”(脂部ei)、“利”(质部et)、“吉”(质部),初爻“至”(质部),二爻“大”(月部at)、“利”(质部)协韵:脂、质通韵(阴入对转);质、月合韵。

  根据其韵文的“成熟度”判断,这应是押韵的艺术形式已在各类文体相当流行,但韵散结合的技巧尚未达到圆熟之境时期的产物。再联系内容、用词、句法等去研究分析,很明显,《易经》写定的年代应当是西周晚期,而不可能像许多学者断言的那样早至商末周初,但也不会迟至春秋战国。这与李镜池先生等结合社会历史、思想观念、文字意义等多方面考察作出的“改写于西周末年”的结论,正好相合。我认为可以视作定论。 作者:周锡,1940年生,哲学博士,香港大学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