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钧:帛书《易传》中的象数易学思想

刘大钧:帛书《易传》中的象数易学思想





 马王堆帛书《二三子》、《系辞》、《衷》、《要》、《缪和》、《昭力》诸篇中保存了大量珍贵的象数易学资料,这些资料向我们展示了先秦时代象数易学的重要内容,以及它们与汉人象数易学之间的传承源流关系。除帛书《易经》、《昭力》另撰文讨论外,本文试析《系辞》、《二三子》、《衷》、《要》、《缪和》诸篇的象数易学内容。

  帛书《易传》中有一篇被题名为《二三子》,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二三子问曰:易屡称于龙,龙之德何如?孔子曰:龙大矣,……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上则风雨奉之,下纶则有天□□□,穷乎深渊则鱼蛟先后之,水流之物莫不隋从;陵处则雷神养之,风雨辟乡,鸟守弗干。曰:龙大矣,龙既能云变,有能蛇变,有能鱼变……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

  考《管子·水地篇》说龙曰:

  欲大则函于天地,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谓之神。

  《管子·水地篇》论龙之“欲大则函于天地,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云云,与帛本之“龙大矣,……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及“龙大矣,龙既能云变,有能蛇变,有能鱼变……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其说是一致的!

  龙作为我中华民族的象征,其特性先人早有成说,帛书《二三子》与《管子》等书只是在引述其说而已,至两汉时代,人们仍传承此说。

  案《说文》释龙:

  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

  《后汉书·张衡传》:

  夫玄龙迎夏则陵云而奋鳞,乐时也;涉冬则淈泥而潜蟠,避害也。

  另,《说苑》之言龙,与《说文》基本相同,此不赘述。

  汉人称龙为“鳞虫之长”,显然亦本于帛本之“穷乎深渊则鱼蛟先后之,水流之物莫不隋从”。

  汉人言龙春夏登天,秋冬入渊,显然源于帛本之“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因依“卦气”说,春夏阳长阴消,秋冬阴长阳消,且帛书《缪和》篇引孔子言天道曰:“凡天之道壹阴壹阳,壹短一长,壹晦一明……”而《说文》释龙曰“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此说显然传承帛本释天道之说,而以龙喻天道象干。

  《二三子》释“潜龙勿用”曰:

  孔子曰:“龙浸矣而不阳,时至矣而不出,可谓浸矣。”

  此说亦与前文孔子言龙“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相一致,然而却与今本《易传》之解有异。案今本《象传》释乾卦初九爻之“潜龙勿用”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文言》释此爻曰:“潜龙勿用,阳气潜藏。”《子夏易传》亦曰:“龙所以象阳也。”故《象传》《文言》与《子夏易传》释“潜龙勿用”显然与帛本之旨不合。我们知道,乾卦以龙喻天道,帛本以“能阳”“能阴”释龙,似较今本《易传》纯以龙象阳更符合天之道。案《说卦》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上文引《缪和》亦曰:“凡天之道,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壹晦壹明。”

  应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帛本以“时至矣而不出,可谓浸矣”释“潜龙勿用”,而西汉人亦以此释之。案《淮南子·人间训》曰:“故《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其解与帛本正同。不仅乾卦初九爻以言“时”证明西汉人确得帛本之传,其九三爻之解就更为清楚明白地证明了这种传承关系。

  《二三子》:

  卦曰:君子冬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孔子曰:此言务时,时至而动,□□□□□□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时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务时,猷驰驱也。故曰“君子终日键键”,时尽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故曰“夕沂若厉,无咎”。

  帛书《衷》篇释此曰:

  “君子冬日键键”,用也。“夕沂若厉,无咎”,息也。

  《衷》篇又曰:

  “君子冬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子曰:知息也,何咎之有?

  而《淮南子·人间训》曰:

  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夫徐偃王为义而灭,燕子哙行仁而亡,哀公好儒而削,代君为墨而残。灭亡削残,暴乱之所致也,而四君独以仁义儒墨而亡者,遭时之务异也。

  如前所知,上引《淮南子》中的两段文字,在于解《干》卦初九与九三爻辞,而其言“时”言“动”言“息”,皆传承于帛本《易》之旨也!此帛《易》在汉初仍有传授之确证!《淮南子》一书乃西汉淮南王刘安之门客所撰,刘安曾聘明《易》者九人撰《淮南道训》两篇,号九师说,此书已失传。《淮南子》中言《易》之内容,当可反映九师之说。由此可知,汉初九师说《易》,尚得帛本之传也。

  反观《周易集解》一书,其书被《四库全书总目》誉为“千百年后,人们得以考见画卦之本旨者,惟赖此书之存耳,是真可贵之宝籍也”。书中共集汉魏三十余家《易》注,然观诸家解《干》卦初九与九三两爻,已皆不见帛本之传矣,悲夫!

  自宋人始,至今人止,解《干》卦九三爻辞时多断此句作“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然若案之帛本《易》及《淮南子·人间训》解释此句之旨,其文应以“夕惕若厉”为句是非常清楚的。另外,《易纬·乾元序制记》:“每遗夕惕若厉,惧后戒。”亦以“夕惕若厉”为句;《汉书·王莽传》:“《易》曰‘终日乾乾,夕惕若厉。’公之谓也矣。”《说文》“骨”部“  ”下引《易》曰:“夕惕若夤。”《文选·思玄赋》:“夕惕若厉以省諐兮,惧余身之未敕。”其行文皆以“夕惕若厉”为句。王弼《周易注》亦曰:“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风俗通义》亦引《易》作“夕惕若厉”。而最为清楚的是《周易集解》注《文言》之“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引荀氏九家曰:“‘修辞’谓‘终日乾乾’,‘立诚’谓‘夕惕若厉’,‘居业’谓居三也。”综考以上所引,可证先秦及汉魏之人,皆断此句作“夕惕若厉,无咎”。至宋,始断此句作“夕惕若,厉无咎”,今人整理帛本时,亦断此句作“夕惕若,厉无咎”。从宋人之说,误矣。

  笔者以为,帛《易》解乾卦初九爻与九三爻,其要在顺天时而和阴阳以“知息也”,主张“君子务时,时至而动”,“时尽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亦即《淮南子·人间训》之“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就是说要因时而“动”“息”,只有这样,才可免遭“时之务异也”。帛书《二三子》又说:“圣人之立正也,必尊天而敬众,理顺五行。”又说:“德与天道始,必顺五行。”帛书《缪和》篇亦说:“上顺天道,下中地理,中适人心。”

  这种顺天时和阴阳而“动”“息”的思想,是“卦气”说的核心,亦是西汉人讲《易》的主旨。案《史记·司马迁传》记载太史公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一段讲述易学要点的话:“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张晏注:“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节,就中气也;各有禁忌,谓日月也。”

  此说显然符合帛《易》之旨,亦与“卦气”说及《礼记·月令》的精神相一致。司马谈学《易》于杨何,可知汉初田氏《易》学中有帛《易》之传。同时,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证据可证明此点。《史记·太史公自序》曾说:

  《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

  此论曾引起今人怀疑,因为今本《易传》中并无五行观念。笔者过去对此亦百思不得其解,随着帛书《易传》的出土,终于揭开了这一千古之谜:帛书《易传》中有五行的内容!帛书《要》篇曰:

  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刚柔;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

  如前所引,《二三子》亦一再强调“必顺五行”“理顺五行”。汉初所传《易》中肯定有此内容!故司马谈才言及五行,此帛《易》在汉初仍有传授的又一补证!不可忽视的是,文中“又(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这种以八卦代表四时与万物之变的思想再次证明了帛本确以“卦气”说《易》!

  帛本《要》篇中的如下文字,更可作为其以“卦气”说《易》的铁证。其曰:

  孔子繇《易》至于损益一卦,未尚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受冬之时也,万勿(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损],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终)也凶;损之始凶,亓冬(终)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憙,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凶,顺于天地之[□]也,此胃(谓)易道。

 我们知道,依汉人所传“卦气”说,《益》居正月立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之后,故“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损》居七月立秋后“白露降”“寒蝉鸣”“天地始肃”之际,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此段文字很清楚地解释了《杂卦》“损益,盛衰之始也”之所指,可证今本《易传》确以“卦气”说《易》。《彖传》释《损》卦曰:

  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释《益》卦曰: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损》《益》两卦皆强调“与时偕行”。所谓“与时偕行”,即与春夏秋冬偕行也;所谓“损刚益柔”,即损阳益阴,此指秋冬也。“日进无疆”“天施地生”云云,此指春夏也。此亦《彖传》以“卦气”释《损》《益》二卦之确证。如无帛书《要》篇出土,今人又何以能知此《杂卦》《彖传》之“要”也。

  再案之《淮南子·人间训》:

  孔子读《易》至《损》《益》,未尝不愤然而叹,曰:“损益者,其王者之事与!事或欲以利之,适足以害之,或欲害之,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祸福之门户,不可不察也。”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仔细对比《淮南子》此段与上引帛《易》谈《损》《益》的文字,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淮南子·人间训》中对《易》之《损》《益》的讲解,乃师承于帛本《要》篇对《损》《益》的解说而来,更知汉初之“九师说”,其学递禀师传,恪守所闻,确得帛《易》之旨也!

  不可忽视的是,帛本《要》中论《损》《益》的这段文字,向我们展示出一条重要证据:“卦气”之说,绝非汉人孟、京所出,先秦早已有之!从而证实了笔者多年前在拙著《周易概论》中对此问题的论断。

  作为“卦气”说先秦已有的重要证据,还有帛书《二三子》和《衷》篇释《坤》卦初爻的文字。《二三子》曰:

  卦曰:履霜,坚冰至。孔子曰:此言天时  戒葆常也,岁□□□□□□□西南温□,始于□□□□□□□□□□□之□□□□□□□□□□□□□□□□□□□□□德与天道始,必顺五行,亦孙贵而宗不崩。

  《衷》篇曰:

  天气作□□□□□□□□,亓寒不冻,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逊)从之胃(谓)也。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  。

  《衷》篇又曰:

  履霜,坚冰至,豫□□也。

  案《淮南子·诠言训》:

  阳气起于东北,尽于西南;阴气起于西南,尽于东北。阴阳之始,皆调适相似,日长其类,以侵相远,或热焦沙,或寒凝水,故圣人谨慎其所积。

  荀爽注《文言·坤》之“天玄而地黄”亦曰:

  天者阳,始于东北,故色玄也。地者阴,始于西南,故色黄也。
  
《象》释坤卦初六爻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至其道,至坚冰也。”《文言·坤》:“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亦皆寓有顺其天时之义,与帛本之说一致。而帛本则更为清楚地指出:“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正如前文所述,帛本时代已经使用“卦气”说解《易》,而“岁之义”三字,更是明白无疑地指出了这一点。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在后文中还要详细讨论。

  帛本《易传》已经讲到“卦变”“互体”与“连互”之法,并论证了每卦阴阳爻之失。可证此说确有所本,绝非汉人自造也。

  案《缪和》篇称:“《谦》之初六,《谦》之《明夷》也。”可证汉人“卦变”说与帛《易》同,因为《谦》卦卦象其外卦为坤,内卦为艮,若初六爻变,则内卦由艮变离,于是卦变而成《明夷》之卦,此汉人“卦变”说先秦早有之又一证。

  今本《系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帛书《系辞》之文字与此基本相同,但却不作《夬》卦,而作《大有》卦,于是有人以为此处系帛本抄写错误。但《夬》卦与《大有》卦一为单字名,一为双字名,绝不可能因字形相近而误。实际上,帛本作《大有》与今本作《夬》,名虽不同而其义无异,盖因《大有》卦初九爻至六五爻其五爻连互而成《夬》卦也。故作《夬》卦与作《大有》卦,义皆相同。然而,由今本作《夬》卦而帛本作《大有》卦思之,可证连互之说先秦早已有之!《周易集解》引虞翻解此卦曰:

  干为“扬善”,坤为“遏恶”为“顺”,以干灭坤,体《夬》“扬于王庭”,故“遏恶扬善”。

  此处虞翻亦以《大有》卦初九爻至六五爻其五爻连互而体《夬》卦,并引《夬》卦之辞“扬于王庭”而解《象》辞“遏恶扬善”。其实,《大有》卦之《象》“遏恶扬善”,与《夬》卦卦辞“扬于王庭”,其义皆与《系辞》“百官以治,万民以察”之旨相同也!虞氏此解,或得古之遗说耶?

  帛书《衷》篇说:

  《大蓄》兑而诲[也]。

  案《大蓄》内卦为干,外卦为艮,内外二卦并无兑卦,此“兑”之出,显然指《大蓄》之九二爻、九三爻与六四爻互体成兑也!此亦互卦说先秦早已有传之证!《周易集解》引虞翻亦以此释《大蓄》。虞氏曰:

  又互体兑,兑为口,皆有食象,故曰“家食”。

  顺便提及,《衷》篇有一处失误,即:

  《履》者 之行也,《益》者上下交矣,《妇》者[阴]阳奸矣……

  此处之“益”当为“泰”,估计乃抄者笔误而致。因帛本此处论卦乃依今本卦序,由上文论及《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诸卦,下面又论及《妇》(即《否》),故中间当为《泰》卦无疑,不应为《益》卦。况“益者上下交矣”,显与今本《彖传》释《泰》“上下交而其志同”相合,故此“益”字为笔误无疑。

  帛书《衷》篇曰:

  天地相 ,气味相求,阴阳流刑,刚柔成□。

  又说:

  子曰: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中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动则沈,此柔之失也。

  又说:

  川之至德,柔而反于方;键之至德,刚而能让。

  这种天地变化,阴阳流形,刚柔互为动静及柔反于方,刚而能让的易道变化观,正与汉人之说相合。由此可知汉人象数易学之源!

  《衷》篇接着说:

  是故天之义,刚建动发而不息,亓吉保功也,无柔救之,不死必亡,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之义,柔弱沈静不动,亓吉[保安也,无]刚文之,则穷贱遗亡,重阴者沈,故水不吉也。

  帛书此段说明阴阳刚柔互济的文字,人们皆能理解。然而,令一般人不解之处在于:“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重阴者沈,故水不吉也”。“动阳”“重阴”亡沈之后,何以会生出“火”与“水”的“不吉”呢?

  案帛《易》“是故天之义,刚建动发而不息,亓吉保功也”此段文义与今本《彖传》释乾卦“大明终始,六位时成”之义相近。《周易集解》引荀爽注《彖传》释此句曰:“干起于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也,六位随时而成干。”

  汉人以为,《干》二五之坤成《坎》,《坤》二五之《干》成《离》,坎为月,离为日,故有日月象。《干凿度》曰:“离为日,坎为月,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终始万物,故以坎离为终。”《周易集解纂疏》李道平疏解此段荀氏之注曰:“《坤》二五之《干》成《离》,《干》二五之《坤》成《坎》,《坎》《离》为天地之交,而得乾坤之中者也。《坎》本《干》之气,故《干》起于《坎》之一阳,而终于《离》之二阳;《离》本《坤》之气,故《坤》起于《离》之一阴,而终于《坎》之二阴。《干》寓《坎》中,《坤》寓《离》中,故《坎》《离》为《干》《坤》之家而阴阳之府。”又疏《坤》卦卦辞曰:“《干》之《坤》成《坎》,故阴极阳生……阳施阴生,故《干》流《坤》形。”

  荀氏以坎为月,离为日注“大明终始,六位时成”,如将坎月离日换作坎水离火,则荀氏注义正合帛书之旨。

  我们再看帛本“是故天之义,刚建动发而不息,亓吉保功也,无柔救之,不死则亡,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又说:“□之义,柔弱沈静不动,…… [无]刚文之,则穷贱遗亡,重阴者沈,故水不吉也。”今以上下文义考之“□之义”显然是“地之义”,“地”字在此残缺。所谓“地之义”即“坤之义”。由帛本此段文字看,干“刚建动发而不息”,但若“无柔救之”,则“不死必亡”。因此,“动阳者亡,故火不吉也”。反之,“天之义,刚建动发而不息”,若有柔救之,则可无“不死必亡”之虑,而“火”亦吉矣!同样,坤虽“柔弱沈静不动”,但若有刚文之,则可确保无“穷贱遗亡”而化解其“重阴者沈”,而坎“水”亦吉矣!由此而观之,帛本此段干之动阳寓于离火而坤之重阴沈于坎水的文字,正与荀氏注文之义相合!可证汉人解《易》确有所本,帛书《易》旨至汉时仍有传授也!

  再者,《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注《同人》卦曰:“干舍于离,同而为日。”荀爽亦注曰:“干舍于离,相与同居。”其义亦与此同。

  这样又使我们想起《左传·闵公二年》鲁桓公占卦的一段记载:“又筮之,遇《大有》之《干》。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据《说卦》:干为君为父。此卦中,“离”变为“干”,而文中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莫非春秋时代已有离坎为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的说法了?

  同时,荀氏此段注文,亦与京房之卦变八宫卦次说相符:我们知道,京氏干宫之游魂卦为火地《晋》卦,其归魂卦为火天《大有》卦,其游魂归魂之卦皆有离火,故干“终于离”。同样,坤宫之游魂卦为水天《需》卦,其归魂卦为水地《比》卦,其游魂归魂之卦皆有坎水,故坤“终于坎”也。

  如若此一推断成立,今由荀氏注义与帛本之义相合而思之,则京氏八宫卦次恐亦先秦早已有之!  

  由此可见,《彖》《象》《文言》《说卦》《系辞》及出土文献帛书《易传》所表达的这些精妙义理,它们的出辞吐语,有很多是本之于古代的象数学说,是象数蕴含着义理,义理脱胎于象数而出。由此而观之,两汉先秦的易学,乃至两汉先秦的哲学,都需要在如上认知的基础上,重新反思,重新审视乃至重新总结!  作者:刘大钧  来源:易学与中国哲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