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泛言:易学的精神

唐、宋以后的易学研究,应该说又建立了另一“三易”之说。这个新的“三易”观念,也是说明秦、汉以后以至现代的易学内涵之范围。换言之,唐、宋以后所谓易学的内涵,它大要包括有“理、象、数”的三个要点。



 

唐、宋以后的易学研究,应该说又建立了另一“三易”之说。这个新的“三易”观念,也是说明秦、汉以后以至现代的易学内涵之范围。换言之,唐、宋以后所谓易学的内涵,它大要包括有“理、象、数”的三个要点。如果用现代的观念来说:

“理”,便是类似于哲学思想的范围。它是探讨宇宙人生形上、形下的能变、所变,与不变之原理。“象”,是从现实世界万有现象中,寻求其变化的原则。“数”,是由现象界中形下的数理,演绎推详它的变化过程,由此而知人事与万物的前因后果。反之,也可由数理的归纳方法,了解形而上的原始之本能。

再来综合这三种内涵的意义,便可知“易理”之学,是属于哲学性的。“象、数”之学,是属于科学性的。总而言之,完整的易学,它必须要由“象、数”科学的基础而到达哲学的最高境界。它并非属于纯粹的思想哲学,只凭心、意识的思维观念,便来类比推断一切事物的。

宇宙万象,变化莫测。人生际遇,动止纷纭。综罗易学“理、象、数”的内涵,无非教人知变与适变而已。知变是“理”智的结晶。适变是“象、数”的明辨。《礼记·经解》中,提到易学的宗旨,便说“絜静精微,易之教也。”所谓“絜静”的意义,是指易学的精神,是具有宗教哲学性的高度理智之修养。所谓“精微”的意义,是指易学“絜静”的内涵,同时具有科学性周密明辨的作用。但在明辨理性之间,倘使不从沉潜静定的涵养而进入易学的境界,稍一走向偏锋,便会流入歧途,自落魔障。故《经解》中,又说到易学的偏失,很可能会“使人也贼”。

从“理、象、数”的精华来看易学,由“干”、“坤”两卦开台,错综重叠,旁通蔓衍,初从八卦而演变为六十四卦。循此再加演绎,层层推广,便多至无数,大至无穷,尽“精微”之至。

如果归纳卦爻内在的交互作用,便可了解六十四卦的内容,只有“干、坤、剥、复、睽、家人、归妹、渐、姤、夬解、蹇、颐、大过、未济、既济”等十六卦象。在六十四卦的内在交互中,这十六卦象,每卦都出现四次。

再由此十六卦而求其内在交互的作用,便只有“干、坤、既济、未济”四卦,每卦各出现四次。

复由此类推,就可了知在此天地之间,除了“干、坤、坎、离”代表阴、阳的元本功能以外,凡宇宙以外的物理或人事,无论如何千变万化,它的吉凶观念价值的构成,唯有“既济、未济”两个对待的现象而已。

由此而精思入神,便可了解一画未分以前,阴、阳未动之初的至善真如之境界,可以完全体认大易“絜静精微”的精神,就能把握到自得其圜中的妙用了。 来源/《中国文化泛言》 文/南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