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既重“連續性”,也重“國際性”,更重“發音性”和“簡單明了性”等諸多特性,比單純商品取名難度要大。但注意以下十二條規則就能取得理想的名字。
 

    規則1:天下一家
 

    公司或企業取名要樹立全球意識,發音要符合外國人的發音習慣,像“KODAK”、“CANON”、“FUJI”的共通性都是“簡潔有力又帶韻律”。
 

    規則2:中英一致
 

    如果您不關心中文字的英文表達力,讓“大宏”變成“大公”,或“開元”變成“開涮”。那請不用再細讀取名的遊戲規則,以免眼睛“閃到”。缺少意境,商品很難和大眾結緣。
 

    規則3:反映公司實力
 

    說真的要做到這點很難,有時候連老闆對自己的文化特質都“搞不清爽”!
 

    規則4:適合遠觀
 

    正因為全球的戶外看板業愈來愈受歡迎,所以如果您的公司名無法從老遠的地方就讓開車人士或旅客辨識,那麼,廣告效果將會大打折扣。
 

    規則5:適合書寫
 

    在勉為其難情況下設計字形,其結果勢必讓人搖頭嘆息。
 

    規則6:不要“自相矛盾”
 

    商品名與公司從事行業“不能自相矛盾”。如公司名是“海陸空進口公司”賣的卻是燒餅,如賣煙草的公司名卻變成“香格里拉”都是矛盾的、不當的!
 

    規則7:移情別戀
 

    新成立公司最好與舊公司能有連續性,好讓消費者產生“移情別戀”之心。如寶潔公司就有同一公司生產的多種洗髮及洗滌用品問世。“聲寶企業”與“新寶科技”也是移情之例。如果“愛之味”之後再出現個“海之味”的品牌或公司名,“康師傅”之後再來個“馬師傅”,企業形象將會在大眾腦海中更持續,因此很容易想!
 

    規則8:升級換代
 

    如果新商品名出現后不能將舊商品來個升級還是會很容易拖垮企業形象!即使您使用單打獨鬥型的名字。“XXX可樂”之後出現“XXX純凈水”即是一例。比較保守的公司通常會以母品牌帶動子品牌來確保升級成果。
 

    規則9:異曲不能同工
 

    像“英姿帶”、“背背佳”爭爭吵吵又過了許多時候還是沒個說法,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規則10:使名衝擊力
 

    廣告人一天到晚說“衝擊力”,可惜,名字中帶有它的太少了,真正對顧客有衝擊力的公司仍是昨日黃花。
 

    規則11:沒有歧義
 

    日本一家蛋糕公司好高興取了“LAPUTA”拉丁式名字。結果行銷葡萄牙時這個字卻變成“煙花女”,有誰敢拿賣肉為生的蛋糕。由此可見,同樣的取名在不同國情下,仍會產生天壤之別的效果。
 

    規則12:全球能行
 

    有一家汽車取名“NOVA”后在西班牙上岸才發現NOVA在西班牙語中為“不會走的東西”。那時候,取名人員幾乎淚灑巴塞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