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師傅 陰宅風水擇日 安葬的幾點做法
- 作者: 上官知正 KoonSir
- 發佈於 11/12/2012
1、安葬一定要迎山立向,迎水立向。男材在上首,陰材在下首。怎樣分辯上首與下首呢?
上首在左邊,下首在右邊。這個由人站立面朝某方而定。但是,人面不宜朝東北、西北和正北,這三個方向是冷向,不宜應用。如果東北、西北有大水之地可用,這個叫做槍環水地,可用,用之不凶。如無水之境千萬不用,用叫冷向,必凶。
2、安葬的棺材應是單向,不能用兼山向。
3、一男雙妻葬法(並葬):
男在上首,下首為長妻,再下道為次妻,用之不凶,照樣並葬。
如並葬的地量不足,千萬不要並葬,不能藏葬,更不能分裙葬。所謂分裙葬,就是男女材小頭分開(不靠攏),也叫做大頭靠攏,小頭不靠攏。千萬不能葬,如葬必傷主家人口。
4、材底有材不可葬
安葬如遇材底有材,堅決不安葬,重新選新地形。如葬不叫材堆材,而叫天誅地滅。會傷地師,不傷地師,會傷主家人口。
5、不要在人家墓前安葬
安葬如在人家墓前,決不葬。這叫調人家風水,會傷人家人口的。這叫地師沒眼晴,亂用地,後葬人家優,先葬人家憂愁,眼晴出瞎子,千萬注意。
6、安葬應理:
祖父母的墓未並葬,父母的墓一般不可並葬。
父母的墓並葬,觀地形優次。如陽墓地形優於陰材,就陽並葬;如陰墓地形優於陽材,就陰並葬。不可言論,陰材一定要就陽材。優次決定不可違之而用,千萬千萬。
不管材之好壞,材一移後,將原材底血土挖一尺五寸深 全部移入新井底下,然後放材。
好材將底土移入新井中,如次材拿不上手,發現屍骨亂堆,一定將屍骨拾齊移走,到新井中,一定要將屍骨要放好,頭骨放在頭部,足骨放在足部,其於骨骼放在中間。
說明一下,原材材下血土移走一定用笆斗存放挑入新井中,不可在途中散撒。如撒下這些土 會受日曬夜露或淺踏,說實話,對不起祖上骨血肉身,其次用笆斗存移時,要用東西將笆鬥上面遮好,也不許太陽曬及風吹。因為土中為親體血肉,能讓日曬風吹 嗎?如果親人在世,他的血肉下人該怎樣愛護呢?
在移屍骨時,一定要請死者的弟兄或表兄弟即平輩之人去拾屍骨,去安放,他的下人無權隨便拿取安放。此人在世時,下人只有孝敬奉養權,是不得摸他的骨骼的。
如你按理辦就是一個孝子,狂者就是一個逆子,切記按理辦。
不管男女陰陽材並葬,材底部一定要相平,不許陽高陰低。如果此二老有兒孫,無女兒,千萬相平,不可亂埋。如果此二老無兒孫有女兒,那麼陰材底部可以高於陽材一些,但要女兒出喜錢,包女兒發福。
一般不許隨便遷墓。古人雲:[富不遷墳,窮不打門(置門)。]
7、如果發現墳墓無故自陷,草木枯死,出現淫亂風聲,六畜死絕,男女忤逆,顛狂劫盜,刑傷人口,婦人不孕,家財耗散,官司不休,人命盜賊,宜速遷之。
8、安葬從權法
擇大寒節五日後,立春節之前,乃新舊歲官交承之時,先擇日破土,又擇吉日安葬,如開山立向,不忌年月日時克山家,更不忌太歲日家諸凶神殺,就立春前謝墓,或於來年寒食節後清明節內,用人夫工匠,盡一日之內,加土謝墓,則無禁忌。
設從權之法:如遇貧乏之家,或死於四、五月或六、七月炎蒸酷熱之天,衣食尚且不足,棺 木自然薄削,臭穢莫堪,豈可停,必致敗害,故不得已,從權葬之,術士宜諒。喪家稍有力者,則抬出陰幽之所,掘土砂從壓之,使伏土氣,免致敗害。另擇吉日埋 葬,使生人致福,死者得安,乃術士仁人之心,亦喪家子孫之幸也。
9、乘凶葬法
如死者三日之內,或七日或旬日之內,擇日安葬,不忌年月諸凶,不須昭告地,斬草名曰盜葬,當日清早開壙,盡一墓亦可。
10、地理七山不葬
一不葬童山;二不葬斷山;三不葬石山;四不葬過山;五不葬獨山;六不葬逼山;七不葬側山。
《青烏先生葬經》曰[童斷與石,過獨逼側,能生新凶,能消己福。]注曰:[舊說:不生草木曰童,崩陷坑塹曰斷。童山無衣,斷山無氣,石則土不滋,過細勢不住,獨山則無雌雄,逼山則無明堂,側山則斜欹而不正。犯此七者,能生新凶,能消已受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