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名字要避諱,人的歲數、屬相也有所避諱。中原一帶最普遍的歲數忌諱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歲等等。據《北平風俗婁征、語言》引《朔紀》 云:“燕人諱言四十五歲,人或問之,不曰‘去年四十四歲’,則曰‘明年四十六歲’,不知何所謂也。”

    一些調查資料表明,諱言四十五歲的由來是與包公陳州放糧有關。傳說包公陳州放糧這年是四十五歲,中途遇盜,喬裝王八(妓行鱉腿一類的角色),逃出險地,增 免遇難;又有傳說為,當年包公設計扣拿趙王。因趙王好淫,包公詐言身死,密囑夫人與前來哭祭弔唁的趙王調情,騙取其上方寶劍然後一瘵交趙王拿獲鍘死。這些 傳說雖不一定確切,然而從傳說中可以看出,忌言四十五歲,實際上是與遇險、假死、當王八等凶禍不吉之事相關的。這些事中任何一點都足以形成民間的禁忌習 俗。

    歲數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所說與孔孟二聖的終年有關。傳說孔子是七十三歲死的,孟子是八十四歲死的。因此人們以為這兩個歲數是人生的一大關口。連聖人都難 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諱。俗語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窩刺”“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等等一些說法。此俗滸於中原一 帶,其他地區也習見,至今不衰。歲數又忌稱言“百歲”。百歲常常用來指人壽之極限,如“百年好和”“百年之後”等等都是暗指壽限之極的,所以若要問到某個 人的歲數時,是忌諱說百歲的。真正是一百歲整,也要只說是九十九歲。否則,不吉。山東一些地區還有說百歲是驢、刺蝟等動物的。關於歲數的禁忌,各地還有一 些特別的說法。例如山東一帶,男人又忌說四十一歲,傳達室說四十一妨妻,不知是根據什麼說的。然而到了這一年,則必須跳過去,多說一歲。台灣忌諱歲數逢 九。以為九歲、十九歲、二十九歲……九十九歲等等的為厄關,恐有病災傷亡禍事發生。可能與與九是最大的吉數,過此則必轉而為凶的信仰心理有關。

 
   因屬相可以標明一個人的年齡,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人喑有忌言屬相的禁事。舊時,藝人進宮唱戲除了記住當天宮中的“忌字”外,還要記住皇上、太后、皇 妃等人的名諱、屬相的忌字。否則,就要受現罰。清太后慈禧是屬羊的,因而諱忌唱戲時提到羊字。連劇目、台詞都要改。象《變羊記》《牧羊圈》《蘇武牧羊》等 都不能演。《女起解》中“羊入虎口,有有我還”也要改成“魚兒落網,有去無還。”據《清稗類抄》云:“鹽城有何姓者,其家主人自以子為本命肖鼠也,乃不畜 貓,見鼠,輒禁人捕。外之,鼠大蕃息,日跳梁出入,不畏人。”可見此種視屬相為本命忌言及的習俗是有着廣泛的民間信仰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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