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在報章上看到某對明星夫妻宣佈離婚。其實,這些新聞已是見怪不怪了。尤其是有關於娛樂圈人仕,十之有九的夫婦,他們的第一段婚姻多是不長久的,甚至有些連第二、第三段婚姻也告失敗。

這是什麼原因呢?

從人性的角度而言,從事娛樂圈的人,大都是嚮往繁華虛榮的生活,所看到的和所接觸到的,多是燦爛和美好的事物。無論在精神上或物質上,都很容易被吸引而至受到薰陶感染。久而久之,每當他們遇上新的光芒誘惑時,就會不知不覺間的想去追求和擁有,就會覺得以往自己所擁有的,比不上現在自己眼前所見的。為了爭取這個新的觀感滿足和貪念,不惜放棄以往而追求目前。

其實,從事娛樂圈的人,是要有這個心態才能使自己向前,突破自己,滿足自己和延續自己的光芒。但他們腦海中根深蒂固的思想,分不開這種觀念只是能對事物,萬萬不能用來對人或感情。

在命裡的角度而言,這種事情的原因根本是很簡單的。從事娛樂圈的人,尤其是成功的那班明星或藝人,在他們的命格中,必定要有「食神」星或「傷官」星,而且還要是自己命格中的喜用神,無破無損才可。

命理書中已很詳盡的說明了:食神、傷官,是掌管人的感情;它們是感性的、多情的、聰明的、知名的、燦爛光芒的、着重外表的、多才多藝的、追求靈慾上滿足的、遇到錯敗時會自滅的……等等。

食神與傷官的分別:食神主在內、被動。

傷官主在外、主動。

(如命中食神多見,與傷官同論。)

假若食神或傷官遇上異性星(男的異性是財星,女的異性是官、殺星),這樣它們就會變得好色多淫、昏亂不真。

所以,若要用命裡來解釋:

(一)為什麼明星藝人多離婚?

(二)為什麼他們的男女關係這麼複雜?

(三)為什麼他們能享有知名度?

(四)為什麼他們的生活是這麼的燦爛?

是易如反掌,一目了然。

但請不要忽略一點,食神星或傷官星若是沒有印星的配合,它們所發出的光芒,必不恆久。
一剎那的光輝不代表永恆
來源網站: 侯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