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 取名 取名忌諱 服裝店取名 馬來西亞風水 王建珉大師 風水 風水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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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己的服裝店起個好聽容易記的名字,也是一件麻煩的事情。但是卻能帶來無限的客流量。以下大家需要切忌的幾點。

 

 

忌用多音字

 

起名使用多音字,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以多音字起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例如:樂海餐館,其中的“樂”有兩讀,一讀LE,一讀YUE,使人不知讀什麼音更好。如下面這些字都有兩讀:行(XING,HANG)、省(SHENG,XING)、重(CHONG,ZHONG)、茜(QIAN,XI)朝(CHAO,ZHAO)等。當然我們並不是說起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不至於讀錯。

 

 

忌用意不良

 

比方說,您正好從事化妝品的製造與販賣,於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那麼您可能乘興而入商標局卻又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一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義,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再說,宣傳手段未免毒了些!既害人又害己!也許您會答辯:國外名牌香水的品牌更“毒”,像“鴉片”(OPIUM)、像“毒藥”(POISON)??為什麼她們會通過商標登錄?為什麼紅粉佳人都躍躍欲試?這隻能說是東西方國度不同、風俗不同、政風不同吧。比如國外就允許裸泳、裸體日光浴,而在國內的話,有關單位會立即判定您‘“妨害風化”或“違反善良習俗”的意思是一樣的。

 

 

忌用偏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有些商標在起名用字上也存在者一些十分嚴重的問題。某大豆蛋白粉廠則為自己的大豆蛋白粉、速溶豆乳品等類產品商標起名為“罡鳳”。這樣的商標不要說一般的農民、市民不認識,恐怕連大學裡的老師也未必人人認識。我們很難設想這樣的商標能夠成為名牌商標,也很難設想這種商標的商品能夠在市場上暢銷。

 

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起名,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從建恢於能否選到個好字眼。所以,一提到起名,首先想列的便是去翻《康熙字典》。殊不知,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

 

好的名字正像好的文章一樣,是在平淡中見神奇,而不是靠以冷僻字、多筆畫字和異體字。“四通”、“方正”、“金利農”、“康師傅”這些悅耳動聽的名字,哪一個不是常用字。

 

忌語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

 

企業、商標名稱具有標明企業性質、暗示產品功能等作用,要求有較強的可讀性。如據《光明日報》載:浙江省蘭溪市有家起名館,他們先給自己起了寓意頗深的名字“叱石成羊”起名館。可是牌子掛出后,別人都不懂,店主連忙在店名招牌旁又補上了“蘭溪市企業文化服務社”的牌子以作補充。何謂“叱石成羊”呢?據古書《神仙傳》記載:古時傳說黃初平牧羊遇道士引至金華山石室中。其兄初起尋之,但見有白石塊。初平叱之,石皆成羊。一個面對公眾服務的小店,其名字居然蘊含這麼玄妙的典故,難怪人們都看不懂。同是起名館,“釀名廬”和’正名齋”就通俗而令人回味,店名本身就是一則極好的廣告。

 

 

忌用不吉字

 

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一個人、一個企業,還是一件商品,甚至連政治也會受到影響。1987年2月18日《參考消息》轉載了一條題為“為討吉利,港督正名”的消息:“港府與倫敦方面向時宣布,香港第27任總督魏德巍爵士改名為衛奕信,他會在4月19日下午抵港履新,陪同他赴港有包括其夫人及18歲幼子。在情人節即滿52歲的新港督根據普通話讀音改為‘魏德巍’,被不少港人批評改錯名:魏與魏雙鬼出格,魏諧音危,象徵不吉利等。新港督於是根據港府提供的意見,決定採納改名建議。而港府發言人解釋採用上述新名字,主要是粵語發音與他的英文名字更為接近。而衛奕信這個名字代表了信任與保衛,而奕又指神采奕奕。”難以置信的是,名字不吉居然關係到人們對一個官員的接受與否,可見影響之大。

 

對於商品來說,一個不吉利的名字則意味着它將失去大量的生意。據說在香港曾爆發過一場“白蘭地”(法國)和“威士忌”(英國)的銷售大戰。結果“白蘭地”售出四百餘萬瓶,“威士忌”卻只售出十萬瓶,只相當於“白蘭地”的一個零頭。論質量和知名度,“威士忌”都不比“白蘭地”差,那為何“威士忌”一敗塗地呢?經調查分析,問題出在“威士忌”這個中文譯名上。“威士忌”??連威士都忌怕,誰還願買?而再看看“白蘭地”,一個多麼充滿詩情畫意,令人喜愛的名字。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人們在購買物品時,其實不是單純地在購物,還在購買一個看不見的東西,這就是吉利。

 

 

忌雷同近似

 

見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國人的通病。您取了三個字品牌,我就設法兩個字與您一樣,好混淆消費者。您叫“波蜜”我叫“×蜜”。您是“怡康”,我就叫“x康”:,您是“七星”,那我變成“×星”。上述還是溫文儒雅的雷同、類似手法。

 

更可惡的是,有人乾脆與您來個諧音(存着要打混大家一起混的心理)。像洗衣粉的幾個品牌中的服務標章就“自律”得非常好。既能將自己徹底與他人相區隔,又能樹立品牌獨特風格。像“一匙靈”、“白蘭”、“獅王”、“汰漬”、“活力”、“熊貓”等,彼此都有井水不犯河水之共識(品牌中沒有任何一字近似或相同)!而VCD機品牌中,就很明顯看出彼此過於雷同、近似。起碼“xx王”、“x達”這兩個品牌就很容易讓消費者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