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選擇結婚吉日的12大忌諱
1、選擇潤年潤月。
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並且非常講究“潤月”、“潤年”之說,即每隔兩、三年便會出現一個潤年,即該年有兩個“立春”,一個“潤月”。擇結婚吉日,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
2、避開三七九。
三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而在月初圓的“中秋節”月份,即農曆八月是最適合辦婚禮的月份。
3、避開三娘煞。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4、嫁娶擇日法。
婚姻嫁娶的擇日原則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的,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所以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不顧,將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反之,則大吉利是。
5、不選父母生辰。
在傳統習慣中,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其實只是指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在該月份內結婚卻絕對適宜。
6、真正婚嫁日。
如果你決定將註冊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如要取捨的話,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選在吉日舉行,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
7、良辰吉日計法。
有些人認為還應該有更嚴格的良辰吉時計算方法,即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不過這種做法相當繁瑣,更多人寧願去看黃曆選日子,或聽研究周易之人的建議。
8、要考慮雙方工作、學習的實際。
如果一方正在業餘時間讀書,應避開緊張的複習考試日期;如果一方正夜以繼日地投身於單位的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對方就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時間,待得捷報傳來之時再擇“吉日”。
9、要考慮雙方家庭的實際。
選擇“吉日”,需兼顧雙方老人和親朋好友都有時間參加,都能目睹喜慶和諧的場面。
10、要考慮雙方的身體狀況。
如果一方身體暫時不適,或者生病,最好不要急於安排婚事,而要及時診治,恢復健康再作商議。否則可能會影響新生活的和諧,也容易加重身體的病情。結婚日期要避開女方的月經期,女方不能羞於啟齒。選"吉日"時,男方要特別注意傾聽女方的意見。
11、將婚期和節假日統一。
如果婚期與節假日統一,或許是明智之舉。這樣做的好處是:有紀念意義;新婚披上節日盛裝,增添情趣;親朋好友有時間參加婚禮,氣氛熱烈,並且款待親朋與家中過節合而為一,既節省又喜慶,但是假期結婚的新人比較多,要注意提前預定酒店和車隊等。
12、好日子的定義。
不管怎樣,對於“好日子”的定義總是各有不同,不管選擇什麼日子,盡量選擇那些大家都滿意的日子才是上好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