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中國古代的本命禁忌(張帆)

民俗文化:中國古代的本命禁忌(張帆)

 

我們都知道中國民俗中有所謂“本命年”的禁忌。凡遇生肖屬相與本人所屬生肖相同的年份,也就是周歲逢十二的倍數,都被稱為“本命年”。人們在自己的本命年,日常行為要謹慎小心,應當盡量避開危險或不吉利的事情,以防遭遇災禍。這種習俗是古代本命禁忌的遺存。中國古代的本命禁忌,表現形式要比現代“本命年”複雜得多,受重視程度也更高。在此搜集了一些相關史料,希望對這一題目進行初步梳理。

“本命”的概念

中國古代的“本命”概念與今天不完全相同。今天所說的“本命”,通常是指某人的生肖屬相或生年地支。古代的“本命”則有廣義、狹義兩種概念。廣義概念與今天大致相當,茲不贅言。狹義概念則兼指某人的生年干支。例如宋人徐子平《珞琭子三命消息賦注》卷上云:“以四柱論之,本命、生月、生日、生時,四柱也。”《珞琭子三命消息賦》是一部講八字算命法的書,所謂“八字”,就是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時,轉換為四個干支,一共八個字。這四個干支合稱“四柱”。徐子平的注文,以“本命”代指生年,結合八字算命理論來看,這個“本命”顯然不是僅指生年的地支,而是兼指干支。

無論“本命”是指生年地支(或屬相)還是生年干支,它作為一個概念都只能在干支紀年習慣產生后才能形成。一般認為,中國古代早在商朝即以干支紀日,但以干支紀年則始於東漢。就現有史料來看,“本命”概念在東漢末年已經出現。它起初主要在廣義上使用,後來漸漸用於狹義。與“本命”相關的禁忌,因而也可以分為廣義、狹義兩種。


廣義本命禁忌

廣義本命禁忌,也就是針對生年地支(屬相)的禁忌,出現較早,持續時間也較長,現代的本命年禁忌就屬於這個範圍。但古代的廣義本命禁忌並不止“本命年”一種類型。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一)五行禁忌

按照古人的說法,十二地支與五行中的木、火、金、水四行具有直接對應關係,上述四行又分別代表東、南、西、北四方,因此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對自己生年地支所對應的“四行”及其相應方位特別留意,謹防沖犯(見圖①)。


 

①五行及其方位與十二地支的對應關係。

這方面較早的事例見於西晉末年。著名士族、後來成為東晉重臣的王導,此時正在建鄴(東晉改稱建康,今南京,見圖②)做官,久病不愈。術士戴洋分析認為:王導的本命在申(王導生於丙申年,即晉武帝咸寧二年,276),申在五行中屬金,方位為西。而建鄴城西面的石頭城設有冶煉場,造成“金火相爍”,火能克金,又恰好位於王導的西方,病情就是這樣產生的。王導接受戴洋的建議,遷居到建鄴城東南的東府(一說將冶煉場移到建鄴城南的冶城),避免使“金火相爍”現象出現在與自己本命相對應的西方,就逐漸痊癒了。

 



②建鄴城及其外圍示意圖,錄自蔣贊初《南京史話》,江蘇人民出版社,1980年。

唐朝也有一位屬於“金命”的名人,即唐玄宗。他出生於乙酉年(武則天垂拱元年,685)。酉與申一樣屬金,方位在西,因此將五嶽中的西嶽華山尊為本命神,立碑加封祭祀。玄宗在位後期,兩名宰相李林甫、李適之爭權。李林甫私下告訴李適之說:“華山有金礦,采之可以富國,上未之知。”李適之不知是計,就正式向玄宗提出這一建議。玄宗諮詢李林甫時,李林甫卻說:“臣知之久矣。然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不可穿鑿,臣故不敢上言。”玄宗恍然大悟,對李適之十分不滿,最終將其罷免。在這個事例里,李適之不僅要在西嶽華山動土,而且還是採金,兩方面都觸犯了玄宗的本命五行禁忌,所以獲罪。

(二)方位禁忌

這裡所說的“方位”,與上文提到通過五行間接對應的方位不完全相同,是指古代用六壬式等方法佔卜時所標識的與十二地支直接對應的方位。它不僅涉及東西南北等正方位,而且牽涉到東偏南、南偏東等偏方位(見圖③)。

 


 

③六壬式盤上十二地支與方位的對應關係,錄自陳居淵《中國古代式占》,九州出版社,2008年。

此類事例可舉出唐代宗、德宗父子在位時的兩起事件。代宗出生於丙寅年(唐玄宗開元十四年,726),寅在六壬式佔中方位為東偏北。貴妃獨孤氏去世后,代宗下令在長安城東的章敬寺北面修建陵寢,右補闕姚南仲上疏諫諍,提出幾條反對理由。其中第一條就說:章敬寺北面位於長安城的東方偏北,“當帝城寅山之地,陛下本命之所在,其可穿鑿興動而建陵墓乎”?結果他的意見得到了採納,工程停止。後來代宗去世,德宗為他發喪,又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德宗出生於壬午年(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午在六壬式佔中方位為正南。當代宗的靈車走出皇城南門承天門(見圖④)時,並沒有沿道路中間向正南方直行,而是“稍指午、未間”,即基本向南而略微偏西。有關官員對德宗解釋說:“陛下本命在午,不敢沖也。”因為是辦喪事,讓靈車走向德宗本命對應的方位當然是不吉利的。德宗聽后大哭說:“安有枉靈駕而謀身利乎?”仍令“改轅直午而行”。德宗出於對亡父的孝心,不惜觸犯自己的本命方位禁忌,此舉頗受後人讚譽。

 


 

④唐代長安皇城南門承天門及其周圍示意圖。

(三)屬相禁忌

十二地支與十二生肖屬相有對應關係,因此廣義本命禁忌也會表現在本人屬相的相關動物身上。這一類禁忌是最容易理解的,但也往往顯得更加荒唐可笑。早在東漢末年,張仲景所著《金匱要略方論》卷下《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敘述肉食禁忌時,就有“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的說法。所謂“本命肉”,指的就是屬相動物之肉。後代在本命屬相禁忌方面,頗有一些著名的事例。

第一例是五代時的前蜀皇帝王建。何光遠《鑒戒錄》卷六“怪鳥應”條記載:王建晚年病重,適逢地方進貢白鷹和白兔。大臣們商議說:“聖上本命是兔,鷹兔至甚相刑,貢二禽,非以為瑞。退鷹留兔,帝疾必痊。”王建沒有同意,結果當年就病死了。王建生於丁卯年(唐宣宗大中元年,847),生肖屬兔。鷹能捕兔,所以地方進貢白鷹,被認為對王建不吉利。

第二例是宋徽宗。他出生於壬戌年(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屬狗。當時大臣范致虛上書建議:“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於是朝廷頒佈命令,禁止殺狗,告發者賞錢二萬。可能由於此舉波及面較廣,影響了民間日常生活,因此並不被大家所認可,招來不少非議。有人將徽宗與其父神宗比較說:“神宗生戊子年(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屬鼠),當年未聞禁畜貓也。”還有人批評說:“狗在五行,其取類自有所在。今以忌器諛言,使之貴重若此!”

第三例是元仁宗。他出生於乙酉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屬雞。據元人楊瑀《山居新語》記載:仁宗在位時,“都城有禁,不許倒提雞,犯者有罪。蓋因仁皇乙酉景命也”。景有大的意思,景命在此即指皇帝的本命。

第四例是明武宗。他出生於辛 亥年(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屬豬。正德十四年末,武宗在以“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后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的名義南巡途中發佈命令,禁止民間養豬,並禁貨賣、宰殺,“如若故違,本犯併當房家小,發極邊永遠充軍”。其禁豬理由,除犯其本命外,還因為他的朱姓與“豬”字同音。照武宗的命令,既不準殺豬,又不準賣豬和養豬,民間的豬如何處理就成了問題。結果百姓為避免麻煩,紛紛暗中將豬屠殺殆盡。這道命令執行三個多月,引起不小的騷動,“人心惶駭,莫測其由”。明朝後期人將此事與宋徽宗禁屠狗並稱為“古今最可笑事”、“今古怪事堪作對者”。

(四)年份禁忌

廣義本命禁忌表現在年份上,就是現代所謂“本命年”。但實際上,“本命年”概念在古代經歷了一個發展變化過程。在相當長時間內,其含義與現代不同,不屬於廣義本命禁忌,而屬於狹義本命禁忌。因此放在後面一併討論。

狹義本命禁忌

狹義本命禁忌是針對生年干支的禁忌,它的出現要比廣義本命禁忌晚一些。大致有下面幾種類型:

(一)五行禁忌

如前所述,十二地支分別與五行對應,實則十天干也同樣如此。廣義本命禁忌應用在五行上,只考慮地支,而不考慮天干。但在中國古代,五行除與十天干、十二地支分別對應外,也還存在另外一種與六十干支的對應關係,其特點是先將六十干支分屬宮、商、角、徵、羽五音,繼而分別對應土、金、木、火、水五行,被稱為“納音五行”(見圖⑤、圖⑥)。這方面較早的表述,見於東晉葛洪《抱朴子》。葛洪在用“納音五行”理論對六十干支進行分類的同時,也闡述了相應的五行禁忌,稱:“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葯;屬金,不宜服赤色葯;屬木,不宜服白色葯;屬水,不宜服黃色葯;屬火,不宜服黑色葯。以五行之義: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故也。”此處所說的“本命”,指的不僅是地支,而是干支,這已經屬於狹義的本命禁忌。

 


 

⑤納音五行與五音和六十干支的對應關係。

 


 

⑥傳統算命術中的納音五行歌訣,五行各自分為六種類型,每一類型對應兩個具體干支。

後代狹義本命禁忌在五行上的表現,可舉唐人尚獻甫為例。尚獻甫通曉天文,被武則天授以渾儀監之職(由太史令更名),“數顧問災異事,皆符驗”。長安二年,獻甫上奏說:“臣本命納音在金。今熒惑犯五諸侯太史之位,熒,火也,能克金,是臣將死之徵。”武則天因而將他調任水衡都尉,說:“水能生金,今又去太史之位,卿無憂矣!”但調職並未能避禍,尚獻甫還是在這一年秋天去世了。尚獻甫的出生年份和去世年齡不詳。“納音在金”的干支共有十二項,暫時無法判定哪一項是他的“本命”。

(二)日期禁忌——本命日

與某人生年干支相符的日期,被稱為他的“本命日”。這一概念在南北朝已經出現。南朝道士陶弘景《真誥》講述旨在“令魂魄保守,長生神仙”的“太上祝生隱朝胎元之道”,其方法就是在“本命之日”向對應的五行方位叩齒再拜,念咒祈禱。隋代巢元方《諸病源候論》引隋以前成書的《養生方》,則提到在“本命日”叩齒誦咒以治療牙痛的法術。或許還不能完全肯定上述兩條資料中的“本命”是狹義概念,即專指生年干支,不僅指生年地支。但《隋書·蕭吉傳》記載術士蕭吉向隋文帝上書有雲“辛酉之日,即是至尊本命”,亦即辛酉日是隋文帝的本命日(隋文帝生於辛酉年,西魏文帝大統七年,541),這就肯定是狹義概念了。

本命日禁忌的流行,與道教關係很大。《道藏》里有一部《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大約成書於唐朝,是專講本命日的。其中說“凡人性命五體,悉屬本命星官之所主掌”。就是說,每個“本命”(狹義概念,指干支)都對應着一個“星官”。這位本命星官“每歲六度降在人間,降日為本命限期”。例如主管甲子的本命星官,每遇甲子日都會降臨人間,此時凡是本命為甲子,亦即甲子年出生的人,都應當小心謹慎,齋戒祈禱。“若本命之日能修齋醮,善達天司”,就會“三生常為男子身,富貴聰明,人中殊勝”,“消災懺罪,請福延生,隨力章醮,福德增崇”。即使是“無力修崇”的窮人,只要“能酌水獻花,實心望北極稽首禮拜,念本命真君名號”,“亦不虛過本命限期,皆得延生注福,繋系人身,災厄蠲除,獲福無量”。反之,如果對本命日不加重視,“不設齋醮,不修香火”,那就會“輕生迷本,不貴人身,天司奪祿,減算除年,多致夭喪”。由於這種說法的影響,自晚唐五代到宋元,本命日祈禳活動十分活躍。北宋道教類書《雲笈七籤》將本命日列為道教的重要齋醮日期。宋代皇帝崇奉道教,許多重要宮觀都為皇帝專門設立“本命殿”,遇到皇帝的本命日(或本命月、本命年,見下),都在此為他求福祈壽。古代進行道教祈禳活動時,往往要宣讀事先寫好的駢體祈禱文,因用青色紙書寫,稱為青詞。宋人文集中收錄大臣們為皇帝(或皇太后等)本命齋醮儀式撰寫的青詞,為數甚多。元朝更進一步,將皇帝的本命日列為官員假日,並禁刑殺。在這一天,各地官員都要率領僧道人等“就寺觀行香,祝延聖壽”。除皇帝外,一般的官員、百姓對本命日祈禳活動也很重視。根據南宋人的記載,在自己的本命日進行放生,或是吃素,這樣的做法在當時社會上相當普遍。

中國古代很早就出現了“擇日”之術,即預測時日宜忌,以趨吉避凶。在擇日術中,很多日期具有神秘含義,被認為與人事吉凶密切相關。“本命日”概念流行以後,也被納入了擇日術的體系。擇日術中的絕大多數神秘日期都是固定的,如某月某日、某干支、某節氣,對人們具有普遍意義。本命日則有所不同,它對應着每個人具體的生年干支,日期因人而異。

總的來說,本命日在擇日術中屬於避忌範圍,在這一天應當避免捲入不吉利的事情。宋仁宗皇祐元年正月己酉,已經退休的老臣張士遜病卒。張士遜曾經是仁宗即位前的老師,因此仁宗在第二天庚戌日上午親臨弔唁。庚戌是仁宗的本命日(仁宗生於庚戌年,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按照當時的禁忌習俗,本不宜出席喪事。仁宗念及師生感情,還是毅然前往。他的行動受到宰相的讚譽,認為“茲事不惟張某之幸,實為陛下聖德之美”,請求“宣付史館,庶幾光輝行遠”。這件事於是在史書中流傳了下來。但並不是人人都有仁宗這樣的勇氣。宗室趙宗懿的父親去世,下葬之日,宗懿“自以本命日,不臨穴”,結果受到朝廷降級處分。據載宗懿之所以受處分,主要是因為得罪了奉詔辦理其父喪事的宦官任守忠,似乎本來是可以逃過懲罰的。

不僅是不吉利的事情,凡屬人生大事,都應當盡量避開本命日。《永樂大典》卷二○一九七“日”字門引余元祥(應為宋人)《歷纂千圭玉》云:“家主本命日,不宜用事。”宋哲宗元祐七年冊立皇后,定議選立孟氏。太皇太后高氏為此專門頒降手書,解釋選立理由,隨後才由學士院正式起草併發布立后制書。高太后的手書本來計劃在四月丙辰日頒降,考慮到這一天是哲宗的本命日(哲宗生於丙辰年,宋神宗熙寧九年,1076),因此特地將頒降日期推遲兩天到戊午日。明代《文武諸司衙門官制》卷五《上任選擇日期法》明確規定,本命日是官員上任的忌日。甚至男女房事也在本命日避忌之列。明人汪汝懋《山居四要·攝生之要》、高濂《遵生八箋·延年卻病箋》,直至清代中葉的產科醫書《達生篇》,在開列的房事忌日中都包括本命日。不過總的來說,以本命日為主的狹義本命禁忌,在明清兩朝已經趨於衰微。著名將領戚繼光在其《練兵實紀》中論述“時日吉凶”時就說:“今人但求日吉,而不知本命沖尅所犯,是宜詳察。”其間原因,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月份禁忌——本命月

古代的月份也可以用干支表示。與生年干支相同的月份,就稱為本命月。本命月資料不多,主要見於宋代,應當是從本命日概念中推衍出來的。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一四載《萬壽觀純福殿開啟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月道場青詞》《萬壽觀純福殿開啟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長生月道場青詞》,就是為宋高宗(太上皇)本命月撰寫的祈禱文。高宗出生於丁亥年(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凡遇天干乙、庚之年的十月,即為丁亥月,也就是高宗的本命月。周必大的兩篇青詞分別用於孝宗乾道六年(庚寅)十月和淳熙二年(乙未)十月,其月份干支均為丁亥。本命月的禁忌內容,史無詳載。

(四)年份禁忌——本命年

在古代大多數場合,“本命年”專指與生年干支相同的年份,亦即某人的“花甲”之年(虛歲六十一歲),而並非泛指與生年地支(屬相)相同的年份。例如白居易詩《七年元日對酒五首》之四:“今朝吳與洛,相憶一欣然。夢得君知否?俱過本命年。”自註:“余與蘇州劉郎中(按指劉禹錫,字夢得)同壬子歲,今年六十二。”陳師道《後山集》卷十七《代醮青詞》:“天運有敘,六十餘而一周;人心所歸,五千言之大典。惟此庚辰之歲,是為本命之年。”與本命日一年大約遇到六次、本命月五年遇到一次相比,本命年六十年才遇到一次,一生只會有一個本命年。加上古人年壽相對較短,因此史料中提到本命年時,似乎禁忌色彩不很明顯,而慶祝的意義較為突出。元人胡祗遹在本命年的春節寫詩說:“白髮蕭蕭覆領巾,今年六十一年人。日髙坐受鄉鄰賀,隨例門開萬象春。”“人道今年本命年,側身修行合拳拳。吉凶悔吝生乎動,一靜由人匪自天。”所謂“側身修行合拳拳”,僅是泛泛言之,並不像碰到本命日那樣緊張。而“日髙坐受鄉鄰賀”,則是在本命日不會發生的。陸遊晚年有詩云:“不學空門不學仙,端居胸次自超然。絳人甲子君休問,新歲吾兒本命年。”炫耀長壽的意味就更明顯了。

本命年中“本命”取廣義概念,即指生年地支或屬相的例子,在清朝以前很少見。《遼史·禮志六》記載,遼代皇帝有一種名為“再生儀”的禮儀,具有紀念誕生、希望保持年輕等寓意,每十二年一次,例於“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擇吉日舉行。此處的“本命”為十二年一遇,與唐宋的本命年含義不同,或許與北方民族原本流行十二生肖紀年有關。

清朝的“本命年”概念已與今天比較接近,不僅限於“花甲”之年,而以與生年地支相符為準。例如順治帝於順治十七年十一月發佈上諭,稱“明年歲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慶”,因而下令對監獄裡關押的犯人減等定刑。皇太后,即清孝庄文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她生於癸丑年(明神宗萬曆四十一年,1613),到順治十八年(1661)辛丑為虛歲四十九歲。又如雍正四年(1726)有人提出,當年是皇帝的“本命之年”,因此“京城不宜動土”。實際上雍正帝生於戊午年(清聖祖康熙十七年,1678),到雍正四年丙午也是虛歲四十九歲。這樣的年齡,在唐宋元明諸朝還沒有見到被稱為“本命年”的事例。 作者: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