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標題】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Judgment and Line Statements of Hexagram Xu:
Also on How to Analyze the Images of a Hexagram
【作者簡介】李尚信,山東大學 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山東 濟南 250100
李尚信,山東大學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教授、中國哲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內容提要】 需卦是以據險而居的所在作為場景,以涉險涉渡和守險守渡為雙方,自外而內(指居住場所的由外而內,非指卦爻畫的由外而內)來展開對需待之道的闡釋。卦辭總說涉險涉渡本身,初、二、三爻講待涉待渡的問題,四爻講待守的問題,五爻講飲食以待作的問題,上爻講待客的問題,從中體現了一系列相關的生活經驗與智慧。
Employing a strategic condition as the scene and taking the wader and guard of ferry crossing as the two sides, Hexagram Xu[, Waiting, 5] unfolds its explication of the way of waiting from outside to inside of the place. The judgment generally describes the wading through a dangerous water; line 1, line 2, and line 3 talk about waiting to tide over; line 4 relates to waiting and guarding the place; line 5 speaks of waiting in eating and drinking; the top line discusses how to entertain guests embodying a series of relevant experience of life and wisdom.
【關 鍵 詞】需卦/需待/整體取象/據險而居hexagram Xu[]/waiting/taking the whole as an image/employing a strategic condition
中圖分類號:B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82(2014)02-0041-07
需卦是比較特殊的一卦。特殊在兩點上面:第一,一般的卦以下卦為內,以上卦為外,可是這一卦卻恰恰相反,以下卦為外,以上卦為內。第二,它的取象比較複雜,這一點是更重要的。我們之所以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完全讀懂這一卦,恐怕主要原因就在於還沒有弄懂它的複雜取象。
下面,先列出需卦卦爻辭全文,以方便研究時參照。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一
我曾經提出:卦爻辭“都是與中心取象有關的”,中心取象就是“核心取象(亦即卦義取象)”,“是與整卦有關的象,而不只是與個別的爻或某些爻有關”。①因此,解讀卦爻辭首先要注重分析一卦的整體取象。而整體取象是要在對卦名、卦義以及卦爻辭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象、辭、義的關係進行反覆調適,才能得到的。但是,歷來解讀《周易》古經的著作,無論是象數派的還是義理派的,即使有對整體取象的分析,也比較忽視對整體卦象與卦名、卦義以及卦爻辭的關係的分析,更何況大多數未涉及對整體取象的分析。由於沒有分析整體取象或對整體取象的分析理解有誤,他們對卦爻辭的解讀就必然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偏差,很難做到完整恰切的解讀。本文就是想從把握與卦名、卦義尤其是與卦爻辭相關的整體取象出發,來解讀需卦的卦爻辭。
“需”,上博竹書《周易》作“”②,學界對此字尚無公認的隸定字形,但多數學者認為其與“需”相通;③馬王堆帛書《周易》古經作“襦”、帛書《衷》作“”,皆與“需”通假。
“需”,《說文》曰:“需,也。遇雨不進,止也。從雨而。”段玉裁註:“者,待也。……《易·彖傳》曰:‘需,須也。’須即之假借也。”④故各家注需卦之“需”為待、需待(亦作“須待”)之義。
許慎《說文》於釋“需”字之後,又有“《易》曰:雲上於天,需”之文。大概以為需卦所以名“需”,乃在於其有“雲上於天”之象,“雲上於天”即有需之義。“雲上於天,需”乃為《象傳》釋需卦之文。需卦()卦象,上坎為雲,下乾為天,故需卦確有“雲上於天”之象。宋衷釋曰:“‘雲上於天’,須時而降也。”⑤孔穎達《周易正義》曰:“‘雲上於天’,是天之欲雨,待時而落。”⑥程頤亦曰:“雲方上於天,未成雨也,故為須待之義。”⑦故“雲上於天”的取象的確可以表示需卦“需待”的卦義。可是“雲上於天”的取象及其需待之義,怎麼會引申出其卦辭中的“利涉大川”之象,又怎麼會引申出其爻辭中的“郊”、“沙”、“泥”、“血”、“穴”以及“酒食”等象呢?所以,雖然“雲上於天”有“需待”之義,甚至也不排除需卦的卦名、卦義最初可能來源於“雲上於天”的取象,但可以肯定地說,它不是需卦卦爻辭所直接依據的整體取象。
孔穎達《周易正義》釋《彖傳》“需,須也,險在前也”曰:此“釋需卦之名也,是需待之義,故云‘需,須也’。‘險在前’,釋所以需待,由險難在前,故有待乃進也”。需卦卦象為上坎下乾。坎為險難,上又為前,故有“險難在前”。但有“險難在前”,就需“有待乃進”嗎?屯卦、蹇卦等都有坎險在前,為什麼不是“有待乃進”呢?所以孔氏只是按部就班地就《彖傳》釋《彖傳》,並未從“險難在前”的取象完整合理地解釋需卦“有待乃進”的卦義。
程頤則明顯比孔氏有所前進。《周易程氏傳》在釋需卦的引言部分說:“卦之大意,須待之義……乾健之性,必進者也,乃處坎險之下,險為之阻,故須待而後進也。”又在釋需卦卦辭的部分說:“需者,須待也。以二體言之,乾之剛健上進,而遇險未能進也,故為需待之義。”第一,程頤是在有意識地試圖通過卦象分析來釋整卦的卦義,而不只是解釋《彖傳》,因此程頤的有關解釋不僅僅體現在釋《彖傳》之文中,而且也體現在釋全卦的引言和釋卦辭的部分;第二,程頤的解釋也更全面,更完整,他不僅僅解釋了上卦坎的“險難在前”,也解釋了下卦乾的剛健上進之性,剛健上進是明智、果決之進,不是魯莽之進,剛健上進而遇險時不會止而不進,而是止而待進,是創造條件、待時而進,故剛健上進遇險而有“需待”之義。
但是僅從需卦的前三個爻辭“需於郊”、“需於沙”、“需於泥”來看,需卦並不是在一般地或抽象地談剛健上進遇險而待進,而明顯是以涉水渡河這樣具體的例子來講需待的問題。所以,程頤對整體卦象的分析仍不免流於空洞。
其實,需卦卦象上坎為水為險,下乾為人為上進,合而言之就是人涉渡險水之象;人涉渡險水往往需待舟而渡,故涉渡險水而有需待之義。
不難看出,需卦的前三爻“需於郊”、“需於沙”、“需於泥”都是在講待涉待渡的問題。可是,其後三爻“需於血,出自穴”、“需於酒食”、“入於穴”等,又與需待和涉渡有什麼關係呢?前三爻講待涉待渡,不僅與卦象有關,而且與“需待”的卦義有關,是緊扣主題的;待涉待渡以後,則是涉渡的過程本身,這個過程與需待無關,故不可能將這個過程與作為需待的具體環節的爻相對應,所以後三爻只可能是講渡河以後的事或發生在河那一邊的事;第四爻、第六爻都提到一個“穴”字,一出穴,一入穴,這很像是一處穴居之地。然後聯想到前面需通過涉渡險水,才來到這處穴居之地,可以設想,原來這是一處據險而居的所在,外面的人需要通過涉渡才能進入這個居所,而裡面的人為了防範外來的人入侵則必有防守,也有對外人的接待;還有,生活在居所內的人要生存下去就有飲食之需,這些都是與需卦的“需待”卦義有關的事情。所以,需卦的卦爻辭就是圍繞待涉待渡、待守、飲食以待作及待客等問題而展開的。
然而,這裡有個問題,就是穴居之象自何而來?需卦的卦象上面是否有體現?如果沒有體現,則據險而居的設想就會落空。需卦上卦為坎,坎為穴,穴可居,故穴居之象是有的。可是,需卦的上卦坎已取為險水之象了,還能再重複取為穴居之象嗎?確實,這種取象是比較奇怪的。但仔細研究本卦,它的確就是這樣取象的。我想,它的邏輯可能是這樣的:涉險渡河總是有目的的,渡河以後一定會有一個目的地,而這個目的地所發生的事又要與需待之義有關,這就有了據險而居的設想;可是河的那邊並非必然會有居所,所以居所必須在卦象上有所體現,而卦象上恰恰有坎象,坎有穴象,穴又可居,故有了穴居的居所之象;而且,就本卦而言,因為本卦主要是講需待之道,渡河的過程本身不是需待,而只是需待的結果,因此除作為結果與總說而不與爻相對應的卦辭會涉及外,渡河的過程本身並不需要在作為具體環節的爻上來展開,需要展開的只是發生在河兩岸的事情,所以險水之象實際上只是作為本卦不需要實際展開的背景取象在使用,而居所之象反倒是需要實際展開的主要取象了,這樣一虛一實的取象,實際上也反映出了差別,並不會發生實際的矛盾。再者,乾有郊象,郊為外圍,坎水的一邊為郊外之地,則其同時也就暗示了坎水的另一邊當為聚居的城內之地。這可以進一步印證我們關於需卦的整體取象為一據險而居的所在的設想。
據險而居,這既不是我們今天的憑空想像,也不是古人的憑空想像。它實實在在來自於古人的生活本身。據考古發掘可知,從新石器時代起,生活在我國境內的先民,就已經開始環繞聚居區開挖壕溝,以作為聚居區的防禦屏障,據險而居。⑧《周易》古經本身對此也有體現。如泰卦上六爻爻辭“城復於隍”,虞翻注“隍”曰:“城下溝。無水稱‘隍’,有水稱‘池’。”(《周易集解》)而穴居則可能起源更早,《繫辭》中就有“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的說法。甚至黃土高原今天還有窯洞,也是穴居的一種。即使當時現實生活中的據險而居的居所可能不存在穴居的情形,但因為據險而居與穴居在生活中都現實地存在,古人也可以根據卦象將兩者結合起來,藝術地“創造”出據險而穴居的場景。
以上我們討論出來的需卦的整體取象,相對來說比較複雜,而且據險而居本身是講防禦的問題,與需卦需待的卦義還是稍微有些距離。所以,需卦“需待”的卦義,最初可能不是來自於據險而居的取象,而更可能是來自於程頤等所理解的剛健上進遇險而待進的取象,或來自於“雲上於天”的取象。只是按照這樣的取象,可能無法完整系統地展開需卦“需待”的卦義,因此就對需卦的取象作了進一步的延伸,就有了“據險而居”的取象。
二
在上面分析的基礎上,下面我們來逐一解讀需卦的卦爻辭。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卦辭是講需待的結果,即對需待而終進的結果進行描述。
《周易正義》曰:“凡需待之義,先須於信,后乃光明亨通,於物而貞吉,能備此事,是需道終畢。”
“孚”,信也、誠也,這裡似應解為信實,即需待是有結果的需待,不是永遠需待下去,是有待而終得進。
“光亨”,即光明亨通。就是指需待的結果是光明的,是亨通的。
“貞吉”,諸事各得其正而吉。諸事指需待、需待而進及其結果諸方面。
“利涉大川”,即利於克渡大險大難。“大川”,喻指大險大難。
整個卦辭的意思是:
需待,(有待而終得進,)結果是光明亨通的,諸事各得其正而吉。利於克渡大險大難。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郊”,上博竹書《周易》作“蒿”,馬王堆帛書《周易》作“茭”。“蒿”“茭”皆“郊”之通假字。
“郊”者,本指城外之地。這裡指離水稍遠的水岸之上。《周易正義》謂:“‘郊’者是境上之地,亦去水遠也。”《周易正義》所釋是恰切的。
“需於郊”,就是指等待在離水稍遠的水岸之上。
“利”者,宜也。
“恆”,恆常之義也。一般解為“恆常之道”,其實就是指恆常的辦法。
“利用恆”,就是指宜於採用恆常的辦法。那麼,恆常的辦法又是什麼辦法呢?顯然它是有限定的。因為事情是發生於野外的,在野外就有不安全因素;有不安全因素,就有發生危險的可能。恆常的辦法,就是指在野外時對付或克服危險的常用辦法。其中也包括勿猥瑣膽小。如旅卦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待在郊野,與旅行在外本無二致,旅行在外,如果猥瑣膽小,往往易招致他人欺負而有災禍。
“無咎”,無咎過、無過錯之義也。
整個初九爻辭的意思就是:
在水岸之上等待(渡河),宜於採用(在野外時對付或克服危險的)常用辦法,如此便不會有咎過。
本爻《象傳》說:“‘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不犯難行”,一般被解釋成了“不犯難而行”(如《周易正義》),即“不犯冒險難而行”(如《周易程氏傳》),在“難”與“行”之間加了個“而”字。有增字為釋之嫌,同時對“犯”與“難”的解釋也有了不同。
其實,“不犯難行”,就是指不會發生或遭遇難於行動(的情況)。“犯”是遭遇之意。《莊子·大宗師》“特犯人之形而猶喜之”、“今以犯人之形”,成玄英疏:“犯,遇也。”⑨《淮南子·主術》“犯患難之危”,高誘註:“犯猶遭也。”⑩“難行”,即難於行動之意。
“‘需於郊’,不犯難行也”,是相較於“需於沙”與“需於泥”而言的,待在離水稍遠的水岸上(即“需於郊”),遇到情況時行動起來方便,故“不犯難行也”。
雖然說待在水岸之上行動起來方便,但如果事先沒有任何警覺,沒有應付野外突發危險的準備(即不“用恆”),則發生意外危險情況時,就無法正常應對,就會驚慌失措,就是“失常”了,就會有咎;反之,如果事先有所準備(即“利用恆”),那麼,遇到危險時,就會正常地沉着應對,就不會“失常”而出錯。故“‘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可見,本爻的《象傳》與本爻爻辭之意是一致的。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沙”,上博竹書《周易》此字為左邊作“土”加右上作“尾”右下作“少”之字。濮茅左先生曰:上博竹書此字,“《說文》所無,從土,從尾,少聲,讀為‘沙’”,並以《包山楚簡》以上邊作“尾”下邊作“少”之字即“沙”字為證。(11)
“沙”,此處指近水的沙地。《周易正義》曰:“沙是水傍之地,去水漸近。”是正確的。虞翻說:“沙謂五。水中之陽稱沙也。”(《周易集解》)以為沙指需卦九五爻而言,指水中有沙洲。誤之甚矣。從需卦初爻至三爻郊、沙、泥的順序看,顯然是由遠而向水邊逐漸靠近,沙只能是指二爻本身,不是指五爻,只能是指近水的沙地,不是指水中沙洲。“於沙”之“沙”,《經典釋文》曰:“鄭作‘沚’。”(12)《爾雅》曰:“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陼,小陼曰沚。”(13)故“沚”為水中小沙洲。此當為象數學家枉改。
“小有言”,《周易正義》釋為“小有責讓之言”,雖近是,但並未明確責讓什麼或因什麼責讓。其實是因近水之地危險,別人對此會有小小的告誡。而程頤《周易程氏傳》釋“小有言”為“小有言語之傷”,意指並“無大害”,則不顧本義而引申太過。
整個九二爻辭的意思是:
在近水的沙地等待(渡河),(因近水之地危險,)會引致他人給予小小的告誡,(但畢竟未進於險水之地,)故終究是吉祥的。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泥”,上博竹書《周易》作“”。濮茅左先生說:“‘’,從土,從匚,即‘坭’字,《集韻》‘坭’通作‘泥’。”(14)
“泥”,此處指水邊泥地。《周易正義》曰:“泥者,水傍之地,泥溺之處。”
“寇”,《經典釋文》曰:“鄭、王肅本作‘戎’。”(15)“寇”“戎”義通。
此爻的解釋,一般都犯了急於引申的錯誤。
王弼曰:“以剛逼難,欲進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孔穎達《周易正義》疏曰:“逼近於難,欲進其道,難必害己,故致寇至。”王弼將“需於泥”直接引申為“以剛逼難”,而未對其字面義做出解釋,孔疏同樣如此。程頤亦曰:“泥,逼於水也。既進逼於險,當致寇難之至也。”程頤此處“逼於險”的“險”,顯然不是指“水”本身,因為這樣就解釋不了“寇難之至”,所以必然也是直接用的引申義,而未對其字面義做出解釋。
整個九三爻辭的意思是:
在水邊泥濘之地等待(渡河),會招致寇盜的到來。
為什麼在水邊泥濘之地等待渡河就會招致寇盜呢?一般等待渡河,都會待在安全、乾燥的地方。現在,有人居然待在泥濘的水邊之地等待渡河,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人可能覺得此地(野外之地)不夠安全,而急於渡河到達安全的地方。可是越是這樣,越容易招致寇盜。而且,待在泥濘之地,遭遇寇盜時也不易脫逃。故有“需於泥,致寇至”。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前三爻是描述渡河者未渡前等待渡河的情況,后三爻則是發生在河的另一邊的事情。具體地說,六四爻是直接描述發生在河邊渡口的事情,五爻、六爻則都是描述發生在渡口背後的居所里的事情。
“血”,通“洫”,溝洫也。這裡指城下壕溝也,即虞翻釋泰卦上六爻辭“城復於隍”時所指“城下溝”(《周易集解》)也。
“穴”,本意為洞穴。古今皆有穴居者,故這裡為居所之意。
“需於血”,待守在(城下的)溝洫邊(以守衛城池)。據考古發掘可知,新石器時代的環壕聚落,即在“環壕(內側的聚落)出入口處”建有瞭望“哨所”,以“扼守寨門或加強聚落防禦”。(16)可見,據險而居與據險而守是同時存在的。
“出自穴”,即自穴中出來。也就是指守衛者自(城中的)居所中出來(以守衛城池)。
整個六四爻辭的意思是:
待守在(城下的)溝洫邊(以守衛城池),(守衛者)來自於(城中的)居所。
本爻《象傳》說:“‘需於血’,順以聽也。”其意乃為待在溝洫邊觀察動靜。正與本爻爻辭之意吻合。
程頤解“‘需於血’,順以聽也”曰:“四以陰柔居於險難之中,不能固處,故退出自穴。蓋陰柔不能與時競,不能處則退,是順從以聽於時,所以不至於凶也。”(《周易程氏傳》)照程頤的解釋,“需於血”是指居於險難之中,“出自穴”是指退出險難,“順以聽”是順從以聽於時,則《象傳》應該說“‘出自穴’,順以聽也”,而不應該說“‘需於血’,順以聽也”。王弼雖未直接解本爻《象傳》,但在解本爻爻辭時也說:“九三剛進,四不能距,見侵則辟,順以聽命者也。”則顯然亦是將“出自穴”解釋成了“順以聽命”。事實上,程頤的解釋即是承王弼之釋而來。他們的理解都是與《象傳》的本意不相符合的。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九五爻位於坎之中爻,坎為穴,為居所。進於坎中,為回到居所之象。
古代社會,成人白天一般要在外勞作,吃飯、休息才回到居所。吃飽了飯、休息好了,又開始下一次的勞作。所以,吃飯、休息是為下一次勞作作準備的。所以,“需於酒食”即於酒食中等待的意思,是指吃飽喝足了以待(下一次的勞作)。
“貞”,是正的意思,這裡當指飲食、勞作皆適當。“吉”,是吉祥的意思。
“貞吉”,程頤釋本爻《象傳》時將“貞吉”釋為“貞且吉”(《周易程氏傳》),將“貞”和“吉”當成了並列關係,是不對的。應釋為“以正而吉”。本爻《象傳》“‘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之“以中正也”,正是“以中正而吉”之意。經中凡“貞吉”者,皆當如此釋之。唯針對具體的卦爻辭,則會有更具體的含義。如本爻,則當指飲食、勞作適當,即勞逸結合得當,如此則吉。程頤在釋本卦卦辭中的“貞吉”時說:“凡‘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周易程氏傳》)其說似可商。
整個九五爻辭的意思是:
吃飽喝足以待(下一次的勞作),且勞逸結合得當,如此則吉。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速”,馬王堆帛書《周易》作“楚”。於豪亮先生曰:“作‘速’是,‘楚’字當假為‘速’。”(17)
“速”,《經典釋文》曰:“馬云:召也。……《釋言》云:征也,召也。”(18)《周易正義》亦以“召”為釋。
“不速之客”,指不召自來的客人。
“三人來”之“三人”,當非實指,而是概數,可一,可二,可三,可四……皆與生活經驗相符。此為以人事之理、生活之理釋辭。荀爽曰:“三人,謂下三陽也。”(《周易集解》)孔穎達、程頤等皆附和之。此為以爻象釋辭。兩者可以相互補充,然卻有主次之分:人事之理、生活之理為主,爻象為次,人事之理、生活之理優先於爻象,爻象不能違背人事之理、生活之理。此理非本文主題,容今後再作展開。
整個上六爻辭的意思是:
進(回)到居所里,(看到)有三個不召自來的客人,恭敬地招待他們,終究是吉祥的。
為什麼不召自來的客人,主人還要恭敬地招待他們呢?第一,在古代社會,常有遠方來的不速之客,主人一般都會友好地招待人家。本爻應是對此一現象的反映。第二,城中居所之外的渡口是有人把守的,放行進來的人一般都是經過別甄別的,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故友好地對待人家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三
綜上所述,需卦內卦乾為郊,外卦坎為險水、為穴。穴為居所。自穴而言,坎水、乾郊皆為外,是坎穴之居所外設險水,險水之外則為郊野之象。下三爻則是待時而涉險水以入穴者。有自外而來入穴者,則有護衛穴(居所)之安全者。四爻處穴外與險水邊,正是穴(居所)之護衛者。五爻則是居所內飲食以待作者;而下三爻待時涉險終將來到居所內,故上爻與下三爻相呼應而有“不速之客三人來”。需卦正是以這樣一種方式,展現了對需待之道的具體闡釋,並在此過程中體現了一系列相關的生活經驗與智慧。
附註:本文原為2013年8月山東大學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主辦的“第七屆海峽兩岸周易學術研討會”參會論文。本次發表做了部分增刪。來源:《周易研究》(濟南)2014年2期 作者:李尚信
注釋:
①李尚信《卦序與解卦理路》,成都:巴蜀書社,2008年,第161、162頁。
②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4頁。
③參見侯乃鋒《〈周易〉文字彙校集釋》,台北: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第39-51頁。
④[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74頁。
⑤[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等。
⑥[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正義》,載《十三經註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等。
⑦[宋]程頤《周易程氏傳》,載《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下引該書,僅隨文標註書名等。
⑧參見錢耀鵬《關於環壕聚落的幾個問題》,載《文物》1997年第8期。
⑨[清]郭慶藩《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243-244、246、262、263頁。
⑩何寧《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697頁。
(1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39頁。
(12)[唐]陸德明《經典釋文 易釋文》,毛氏汲古閣本。
(13)[晉]郭璞注,[宋]邢昺疏《爾雅註疏》,載《十三經註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620頁。
(1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40頁。
(15)[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易釋文》,毛氏汲古閣本。
(16)錢耀鵬《關於半坡遺址的環壕與哨所——半坡聚落形態考察之一》,載《考古》1998年第2期。
(17)於豪亮《帛書周易》,載《文物》1984年第3期,第20頁。
(18)[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易釋文》,毛氏汲古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