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孔子易學觀的轉變(廖名春)

試論孔子易學觀的轉變(廖名春)

 


 

 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和《田敬仲完世家》都說“孔子晚而喜《易》”,班固《漢書·儒林傳》所載亦同,只不過改“喜”為“好”而已。孔子為何要至晚年方才“喜《易》”?他晚年前後的易學觀有沒有變化?對此,司馬遷、班固沒有記載,人們也都沒有注意到。因為在人們的觀念中,孔子的思想終其一生,是“一以貫之”的,不可能有轉折變化,其易學觀也當如此。因此,探討孔子何以“晚而好《易》”這一問題,不但可以加深我們對孔子易學觀演變的認識,對孔子整個思想的研究也具有方法論的啟示。

  1973年底,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出土了6篇帛書“易傳”,共1萬6千餘字。其中第四篇名《要》,記字“千六百四十八”。這是一篇研究孔子易學觀的極其重要的文獻。筆者曾有幸進行過整理,做過釋文,[1]並發表過《帛書〈要〉簡說》、[2]《帛書釋〈要〉》、[3]《帛書〈要〉與孔學研究》[4]等論文。今吸收時賢的成果,參以自己的工作,再作一探討。

  從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隨葬木牘可知,該墓葬於漢文帝前元十二年,即公元前168年。從帛書《要》的書寫形制、篇題及其所記字數來看,帛書《要》系抄本無疑,應有篆書竹簡本存在。同時,從篆書竹簡本的寫成到被抄為帛書,應有一段流傳的時間。《要》系摘錄性質之書,[5]其材料來源應較其成書更早。考慮到秦始皇公元前213年根據李斯所議制定了《挾書令》,而該令直到漢惠帝四年(前191)才得以廢除。考古發掘表明,迄今在《挾書令》施行時期以內的墓葬,所出書籍均未超出該令的規定。[6]所以,帛書《要》的記載不可能出自漢初,也不可能出自秦代,應該會早到戰國。

  帛書《要》有一節文字,詳細記載了孔子“老而好《易》”而和其弟子子贛(貢)辯論的情況。其文曰:

  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子贛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蘩。’賜以此為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緡行之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剪)羊(祥)而至者,弗羊(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詭)其福。《尚書》多於(疏)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賜聞諸夫子曰:‘孫(遜)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其辭,則是用倚(奇)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謬)哉,賜!吾告女(汝),《易》之道……故《易》剛者使知瞿(懼),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忘(妄),僌(漸)人為而去詐。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子贛曰:“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粱(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於數,則其為之巫;數而不達於德,則其為之史。史巫之筮,鄉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後乎?”

  帛書《要》這一記載是否可信呢?最好的辦法是“取地下之實物於紙上之遺文互相釋證”。 [7]王國維告誡我們:“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斷言也。”[8]帛書《要》所謂“夫子老而好《易》”,說同於《史記·孔子世家》,只不過一稱“夫子”,一稱“孔子”;一稱“老”,一稱“晚”;一稱“好”,一稱“喜”。而帛書“夫子”之稱較《史記》“孔子”更近,顯然是其弟子或再傳弟子的口吻。所謂“居則在席,行則在囊”,與《史記》孔子“讀《易》,韋編三絕”說也可相互證明。正因為孔子“老而好《易》”到了居、行不忍釋手的地步,才出現了“韋編三絕”的結果。《要》篇載子貢批評孔子“老而好《易》”之事,從時間上講,是可以成立的。《史記·孔子世家》將“孔子晚而喜《易》”一段置於魯哀公十一年孔子歸魯之後,而據《左傳》哀公十一年所載,此時子貢正在魯國。至哀公十五年冬,子服景伯前往齊國,子貢為介。第二年四月孔子逝世,子貢批評哀公的致誄,隨後為孔子廬墓六年。李學勤先生說:“孔子、子貢間發生《要》篇所記的對話,恰合於當時的情事。”[9]這一論斷是準確的。上載子貢對孔子的責難,與傳統文獻所載子貢的性格也是相符的。《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子貢利口巧辭,孔子常黜其辯。”又說子貢:“喜揚人之美,不能匿人之過。”上引帛書《要》篇之文,就是一個最鮮明的例證。又帛書所謂“《周易》未失也”,“《易》剛者使知懼,柔者使知剛”云云,與《論語·述而》所載“無大過”之說若合符節。“觀其德義”,“求其德而已”,與《論語·子路》所載“不佔”之教完全可以相互印證。“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與《孟子·滕文公下》所載孟子引孔子語“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口吻酷肖。所有這些足以證明:上引帛書《要》篇所載,是研究孔子思想的可靠史料,我們沒有理由忽視它。

  從上引帛書《要》可知,孔子“老而好《易》”,竟到了“居則在席,行則在囊”的痴迷地步,對此,其弟子子貢持激烈反對的態度。子貢為何要反對“夫子老而好《易》”呢?原因就在於子貢認為孔子“老而好之”違反了孔子的“它日”之教。“它日”即往日,指以前。孔子“老而好《易》”之前,對《周易》是一種什麼態度呢?帛書通過子貢之口,揭示得非常清楚:“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蘩” [10]。喪失德行的人才乞求神靈,缺乏智謀的人才頻繁卜筮。子貢引此來批評“夫子老而好《易》”,是引子昔日之矛擊子今日之盾,說明這種“它日之教”就是孔子“它日”對好《易》者的批評。下文“賜聞諸夫子曰:‘孫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同理,也是說不須好《易》,亦能不惑,以此駁孔子“《周易》未失也”之說。從子貢所引孔子的“它日”之教來看,孔子晚年以前不但不曾“好《易》”,反而視“好《易》”為求“德行”、“遜正而行義”的對立面。在這時的孔子看來,《周易》是卜筮之書,為君子所羞稱。這一易學觀,“賜以此為然”,被子貢這些弟子所完全接受,視為孔門思想的正統;並“緡行之為也”,努力實行。


孔子晚年以後為什麼要“好《易》”呢?帛書《要》記載得很清楚。“《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所謂“未失”,是指《周易》的哲學功能而言,它具有“剛者使知懼,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妄,漸人為而去詐”的作用。過於剛強者,學了《周易》之後,就會“知懼”,懂得過於剛強之禍。過於柔弱者,學了《周易》之後,就會“知剛”,懂得要以剛去濟柔。這就是說,《周易》是一部講辯證法的書,它揭示了物極必反、相反相成的哲理。愚人學了《周易》之後就會變得聰明,漸(奸)人學了《周易》之後就會去掉狡詐之心。這就是說,《周易》又是一部講人生哲理之書,它揭諸人生的智慧,做人的正道,教人“不妄”、“去詐”。《周易》一書的這些深刻的哲理正是孔子“老而好《易》”的首要原因。

  孔子“老而好《易》”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孔子認為《周易》“有古之遺言焉”。李學勤先生說,“古之遺言”不是泛指古代的話,因為《周易》對於孔子來說本來是古代的作品,用不着特彆強調。“遺言”的“言”應訓為教或道,系指前世聖人的遺教。[11]其說極是。具體而言,這裡的“遺言”是指周文王之道。《周易》“有古之遺言焉”,就是說《周易》一書蘊藏着周文王的思想。何以見得?帛書《要》告訴我們:“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避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這就是說,《周易》一書始出於周文王,它產生於“紂乃無道,文王作”的年代,是周文王”諱而避咎”之作,反映了文王的仁義思想(“文王仁”)和憂國憂民意識(“其慮”)。孔子是“樂其知”,賞識蘊藏在《周易》一書里的文王之智才“好《易》”的。這一段話,主要是從歷史、政治的角度解釋了其“老而好《易》”的原因。對我們解決《周易》一書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周易》一書的性質提供了寶貴的史料。[12]

  《論語·子路》篇載孔子對《周易》恆卦九三爻辭“不恆其德,或承之羞”的評價是“不佔而已”。今人多以此“不佔”之教來概括孔子的易學觀。其實,孔子晚年的易學觀並不如此簡單。如上所述,孔子認為《周易》乃文王“諱而避咎”之作,所謂“諱”乃隱諱,“避咎”乃躲避商紂無道之“咎”。 [13]這就是說《周易》的卜筮形式下寄寓着文王之“仁”和其“志”、“慮”,它的外殼是卜筮,而其實質是反紂之“無道”。 [14]基於此認識,孔子認為就其“諱”的卜筮之用而言,“我后其祝卜矣”;但從“觀其德義”來論,“祝巫卜筮其後乎”。孔子輕筮重德,並不是說他於《易》只言義理,不涉象數。相反,他主張的治《易》方法是“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他認為“幽贊而不達乎數,則其為之巫”,只知卜筮之用而不知利用易數去推步天象曆法,這就是巫,是最下等的好《易》者。“數而不達乎德,則其為之史”,只知以易數去推步天象曆法,而不知從天道中推出人道,這就是史,是次等的好《易》者。[15]對於“史巫”之易,孔子認為“鄉(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嚮往和喜好都是錯誤的。而正確的方法是由明占筮之用而明易數,由明易數而明易理,並將易理與仁、義相結合。這實質是主張由象數而探義理,反對離義理而言象數或離象數而言義理。這種易學觀,其重要性不僅僅在於易學,而在於提出了一種新的君子標準,即君子既要“守道”,又得溝通天人;既要修德,還得“明數”。此不但異于思孟的心性之學,與荀子的“天人之分”說也有明顯不同。但對精於禮、樂、射、御、書、數“六藝”的孔子來說,則是完全可能的。《史記·孔子世家》記載:

  孔子學鼓琴師襄子,十日不進。師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習其曲矣,未得其數也。”有間,曰:“已習其數,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間,曰:“已習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為人也。”有間,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則遠志焉。”曰:“丘得其為人,黯然而黑,幾然而長,眼如望羊,如王四國,非文王,其誰能為此也?”師襄子辟席再拜曰:“師蓋雲《文王操》也。”

  這一記載崔述有所懷疑,[16]但又見於《韓詩外傳》、《淮南子·主術訓》、《孔子家語·辯樂解》等書,大體可信。孔子論樂由數及志,再得其為人,論定其曲為《文王之操》。這種風格,與帛書所載孔子論《易》語極近,我們不應有所懷疑。

  孔子易學觀的轉變從《論語》中也可得到證明。其《述而》篇有一段著名的記載: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此章後人訓解多歧,爭論主要集中在兩點上:一是所謂“魯讀”的問題,二是孔子說此語的時間問題。前者近代以來雖被疑古派渲染成一大訟案,但實際上已獲解決,“魯讀”不足為據。[17]後者則大體有兩說。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將這段話排在孔子暮年返魯之後,系孔子“晚而喜《易》”時之言。同書告訴我們:“孔子之去魯,凡十四歲而反乎魯。”孔子去魯在魯定公十三年(前497),返魯則為魯哀公十一年(前484),時孔子六十八歲。由此可見,司馬遷所謂“晚”,應系孔子六十八歲返魯之後至七十三歲時去世這一段時間。

  但後人多不以司馬遷的記載為然。如清儒劉寶楠就說:“《世家》與《論語》所述不在一時。”[18]程樹德更說:“《世家》將《論語》隨意編入,其先後不足為據。”[19]

  從鄭玄開始,注家多以孔子此語在其五十歲之前。抄寫於唐昭宗龍紀二年(公元890)二月的敦煌文書伯希和2510號為鄭玄《論語·述而》等篇注,其注曰:

  加我數年,年至五十以學此《易》,其義理可無大過。孔子時年四十五、六,好《易》,玩讀不敢懈卷,汲汲然,自恐不能究竟其意,故云然也。[20]

  後來三國魏何晏的《論語集解》說“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矣”、南朝梁皇侃《論語義疏》說“當孔子爾時年已四十五、六”、宋代邢昺《論語註疏》說“加我數年,方至五十,謂四十七時也”云云,顯然皆由鄭注而來。

  后儒對上說進一步加以補充。崔適《論語足征記》說:

  《史記·世家》:“孔子年四十三,而委氏強僭,其臣陽貨作亂專政,故孔子不仕,而退修《詩》、《書》、《禮》、《樂》。弟子彌眾。”其言正足與此章及下“雅言”章相證明。口授弟子,故須言;修而理之,故其言須雅。方以《詩》、《書》、執禮為事,故未暇學《易》,而學《易》必俟之年五十也。人之壽數不可豫知,故言“加我數年”。數年者,自四十三至五十也。

 

官懋庸《論語稽》也說:

  此孔子四十二歲以後,自齊返魯,退修《詩》、《書》、《禮》、《樂》時語也。蓋《詩》、《書》、《禮》、《樂》之修,非數年之功不可。因《詩》、《書》、《禮》、《樂》而思及《易》,情之常也。方修《詩》、《書》、《禮》、《樂》而未暇及《易》,理之常也。

  五十以前說有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就是孔子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五十歲才學《易》。[21]如果說是“未暇”,那麼,既有暇“修《詩》、《書》、《禮》、《樂》”,為什麼惟獨“未暇”“學《易》”?如果說“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方能讀《易》這一“至命之書”,那麼,“未至五十焉知是年知命?又焉知他年贊《易》有至命之言邪?” [22]

  為了解決這些難題,前修時賢想盡了種種辦法。或改變章文的句讀,以“五”一讀,“十”一讀,成“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或改變章文的理解,說“非以五十之年學《易》,是以五十之理數學《易》”。或改變章文的文字,將“五十”改作“卒”字、“吾”字、“七十”、九十”等等。[23]凡此種種,皆屬穿鑿。[24]

  如依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將孔子此語排在其暮年返魯之後,上述難題就不存在了。能知“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這樣的“學”,決非初學,亦非一般性的學。因為一般性地學《易》,看到的只是占卜吉凶,決不會看出《周易》是寡過之書。“學《易》,可以無大過”,這是稱讚《周易》“德義”的功能,其義與帛書《要》“《周易》未失也”同。“學《易》”,之所以“可以無大過”就是因為“《易》,剛者使知懼,柔者使知剛……”所以,“學《易》,可以無大過”,應是孔子“好《易》”后之語,不好《易》,是說不出這樣的警語來的。從《史記》、《漢書》和帛書《要》所載可知,孔子好《易》是晚年以後之事,所以,孔子說“假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必定在其暮年返魯,“老而好《易》”之後。正因是暮年之語,知其人壽不可能太多,所以說“假我數年”。正因是“老而好之”,而且到了“居則在席,行則在囊”的地步,所以不免對過去有所追悔,心想我要不是“老而好《易》”而是更早一點好《易》該多好。所謂“五十”就是更早一點時間之意。“學”與“喜”、“好”表面上有程度上的差異,其實質並沒有什麼不同。只不過一是孔子的謙稱,故謂“學”;一是他人的客觀描述,故謂“喜”、“好”。

  如《論語·述而》上述所載,孔子惜其好《易》之晚,這既是對其晚年易學觀的肯定,也是對其以前易學觀的檢討。正因為晚年以前輕《易》,視《周易》為卜筮之書,對其“德義”忽而不察,所以“老而好《易》”之後才“覺今是而昨非”,故有“假年”之嘆。所以,對孔子易學觀的轉變,《論語》和帛書《要》所載,都可相互證明。

  孔子為什麼至晚年突然改變了自己原來的易學觀,從《周易》中發現了先前所不曾發現過的“德義”了呢?這是一個頗值得玩味的問題。從古至今,人們對《周易》一書的性質,素有兩種對立的認識。一是視《周易》為卜筮之書,一是視《周易》為義理之書。視《周易》為卜筮之書的,多是就《周易》本身而立論;視《周易》為義理之書的,多是就《易傳》而立論。孔子晚年以前視《周易》為卜筮之書,對其採取排斥的態度,應該說他看到的只是《周易》的本文,是卦畫和卦、爻辭。晚年以後,他從《周易》中看出了“德義”,看出了文王之道,應該說他不僅看到了《周易》本文,還看到了一種權威的、足以使他信服的解釋《周易》的創作背景、思想宗旨的文獻。這一文獻實質就是最早的一種《易》傳。這一《易》傳並非出自一般人之手,否則孔子不會一讀到它就改變了自己原來對《周易》的看法。“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25]作為周代文化傳統自覺繼承者的孔子,能使他信服的《易》傳應該是出自周王室、與文武周公之道有密切聯繫的文獻。這一文獻看起來似乎不可確考,但事實上史籍卻留下了它的痕迹。

  《左傅·昭公二年》有一段著名的記載:

  晉侯使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矣。”

  此《易象》決非《周易》本文,而是解《易》之傳。何以見得?因為從《左傳》、《國語》的記載看,晉人以《周易》占筮論事,史不絕書,可見人們對《周易》是非常熟悉的。如果魯太史出示給韓宣子的《易象》只是人們早就習以為常的《周易》,韓宣子決不會如此大發感慨。因此,它一定是一部釋《易》之作,其創作與周公有關,其內容與“周之所以王”有關。韓宣子聘魯,時孔子方十二歲。《易象》掌於魯太史,韓宣子尚屬初見,其在社會上肯定尚未廣為流傳。所以孔子在晚年以前排斥《周易》,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尚未看到《易象》。到孔子暮年返魯,距韓宣子觀書已近六十年,這時魯太史所藏之《易象》可能在社會上已逐漸流傳開來,孔子整理文獻,既然因魯太史之《魯春秋》而作《春秋》,那麼,他就有可能見到載有“周公之德”和“周之所以王”的《易象》。見到《易象》,他就有可能說出“《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智)之……”這樣的話來。所以,孔子“老而好《易》”,其易學觀發生了轉變,應該是他見到了《易象》一書所致。傳說今本《易傳》系孔子所作。今本《易傳》的某些部分和《易象》的關係,可能也象已修《春秋》與不修《春秋》一樣。[26]由此看來,孔子晚年的易學觀和孔子關於《周易》的闡發,其中固然有孔子自己的創造,但毫無疑問,孔子也繼承和吸取了前人的成果。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人稱其“憲章文武”,因此,孔子晚年對《周易》“德義”的認識,不可能完全是孔子的憑空創造,應該有其歷史的淵源。由《易象》來看,孔子晚年轉變后的這種對《周易》一書性質的認識,可能會更符合歷史的真實。來源:原載《孔子研究》1995年第4期 作者:廖名春

  【注釋】

  [1]與陳松長合作,載《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

  [2]廖名春:《帛書〈要〉簡說》,《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

  [3]廖名春:《帛書釋〈要〉》,《中國文化》第10期,1994年8月。

  [4]廖名春:《帛書〈要〉與孔學研究》,“孔子誕辰2545周年紀念與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1994年10月。

  [5]詳見廖名春:《論帛書〈繫辭〉的學派性質》,《哲學研究》1993年第7期。

  [6]李學勤:《論新出簡帛與學術研究》,《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3年第1期。

  [7]陳寅恪:《王靜安先生遺書序》,《王國維遺書》第一冊,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影印商務印書館本。

  [8]王國維:《古史新證》,1935年1月北京來薰閣影印本。

  [9]李學勤:《從帛書〈易傳〉看孔子與〈易〉》,《中原文物》1989年第2期。

  [10] “蘩”字從池田知久說,見氏著《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要篇的思想》,載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125冊,1994年8月定稿。

  [11]李學勤:《從帛書〈易傳〉看孔子與〈易〉》。

  [12]詳見廖名春:《從帛書易傳論〈周易〉的作者與性質》,未刊稿。

  [13]這與《史記?太史公自序》“西伯拘羑里演《周易》”說可相互證明。

  [14]可參任俊華《“諱而辟咎”小議》,《國際青年易學通訊》第4期,1994年9月。

  [15]《荀子?君道》雲“官人守數”,《天論》則說“官人守天”,可知“守數”即“守天”,故此處如此釋“數”。詳見廖名春《帛書釋〈要〉》。

  [16]崔述:《洙泗考信錄》卷二,《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初版。

  [17]說詳李學勤:《“五十以學易”問題考辨》,載《中國文化與中國哲學》(1988),三聯書店,1990年。

  [18]劉寶楠:《論語正義》卷八,中華書局版諸子集成本,144頁。

  [19]程樹德:《論語集釋》卷十四,中華書局版新編諸子集成本, 471頁。

  [20]王素編著:《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 78頁,圖版22,文物出版社,1991年。

  [21]如毛奇齡《論語稽求篇》就說:“幻習六藝,便當學《易》,何況五十?”

  [22]崔適:《論語足征記》語,轉引自程樹德《論語集釋》卷十四。

  [23]前修說可詳見程樹德《論語集釋》卷十四所引,時賢說恕不繁舉。

  [24]詳見李學勤先生《“五十以學易”問題考辨》的分析。

  [25]《論語?八佾》第十四章。

  [26]詳見廖名春等:《周易研究史》,42頁,長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