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靈風水堂易經的宇宙思維模式

  “天人合一”是一種宇宙思維模式,它是《易經》哲學思想體系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 

 《易經》的最高理想,就是實現“天人合一”的境界。 

 《易經》中用乾、坤二卦代表天、地,天、地便代表了自然界。在《易經》看來,天地間的萬物均“統”之於天,地與天相輔相成,不可缺一。但地畢竟是“順從天”的,所以,天可以代表整個自然界。 

  儘管人作為天地之所“生”、只是萬物中的一個自然成員,但人畢竟不同於萬物。因為人有“仁義”之性、有“性命”之理,所以這就決定了人在天地萬物之中,負有一種神聖的使命。

  用《易經》的話來說,就是“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自然界提供了人類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人在獲得自然界所提供的一切生存條件的同時,更要“裁成”、“輔相”自然界完成其生命意義,從而達到人之生命目的。 

 《易經》的這種“天人合一”的宇宙思維模式,充分注重了從整體的角度去認識世界和把握世界,把人與自然看做是一個互相感應的有機整體。

   《易經》的總體哲學思想:“陰陽”。

   《係詞》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是我國古代哲學的重要思想之一,也是《易經》的總體哲學思想,是《易經》內涵的核心所在。  

   《易經》卦象的核心:  

 《易經》的卦象就是建立在陰、陽二爻兩個符號的基礎上的,這兩個符號按照陰陽二氣消長的規律,經過排列組合而成八卦。  八卦的構成和排列,就體現了陰陽互動、對立統一的思想。八卦又經過重疊排列組合而成六十四卦,陰陽就是其核心。  

 2、事物的兩個方面:    除了“卦”本義上的一陰一陽,《易經》還將“陰陽”當成事物的性質及其變化的法則,把許多具體的(自然的和社會的)事物都賦予了“陰陽”的涵義。

  ⑴、從自然現象來看:“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暑為陽、寒為陰,明為陽、暗為陰,晝為陽、夜為陰,……”。

  ⑵、從社會現象來看:“男為陽,女為陰,君為陽,民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  除以上兩個方面的現象外,《易經》對自然和社會中共有的現象也以“陰陽”來解釋,並賦予其“陰陽”的涵義。如:剛、柔,健、順,進、退,伸、屈,貴、賤,高、低,等等。

  依上述,《易經》認為:無論是社會生活,還是自然現象,都存在着對立面,而這個對立面就是“陰陽”。

 

  《易經》的根本精神:“生生之謂易”。

《系辭》中的“生生之謂易”,是對“易是什麼”的最好回答,也是對“易”的根本精神的最透徹的說明。

  1、“易”以“生生”為基本的存在方式。   “易”就是“生”,而“生生”則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生成過程,沒有一刻停息。它並沒有由一個“主宰者”來創造生命,而是由自然界本身來不斷地生成、不斷地創造。天地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以“生生”為基本的存在方式。

  2、“易”表現著宇宙的生化過程。   “易”的這個生成過程,表現的就是宇宙的生生化化。

  宇宙是從混沌未分的“太極”發生出來的,而後有“陰”、“陽”,再由陰陽兩種性質分化出“太陰”、“太陽”、“少陰”、“少陽”等四象,四象又分化為八卦。

  八卦的八組符號代表着萬物不同的性質,據《說卦》的解釋:“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這八種性質又可以用“天、地、風、山、水、火、雷、澤”的特徵來表示。  由八卦又分出六十四卦,但並非說到了六十四卦,這個宇宙的生成過程就完結了,實際上仍然可以展開。所以六十四卦最後兩卦為“既濟”和“未濟”,這說明事物發展到最後必然有一個終結,但此一終結卻又是另一新的開始。

  《易經》的辨證法則:“通變致久”。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這是《系辭》中說的,也是《易經》中的一個重要的辨證法則:“通變致久”。 

 《易經》自古就有“變經”的說法,但變與不變卻又是統一聯繫在一起的。 

 1、 天道運行的規律:“唯變所適”。   《系辭》說:“《易經》之為書也,不可遠,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事物有變就有常,有常就有變。《易經》就在這種“變動不居”中、顯示了“恆常通久”的不變法則,又在這種“恆常通久”中、表現了“唯變所適”的可變規律。這種規律就是所謂的“天行”,即天道運行的規律。

  2、事物變化遵循天道運行的規律。   古人認為世間萬物都是變化著的,只有天道規律本身不變,所以事物變化必須遵循天道運行的規律。  《易經﹒說卦傳》:“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易經》每卦六爻,代表天、地、人三才之道,三才之道又各有陰陽、柔剛、仁義之分。六位的陰陽與六爻的柔剛,也就是“道”的常變,彼此交錯,互相迭用,才構成了易卦的根本演變規律。

  3、所以《易經》認為既然世間萬物都是變化著的,只有天道規律本身不變,那麼人就應該效法天道,不違天逆常,順時適變,如此才可以保持長久。

   《易經》的兩個指導人行為的概念:“時”與“中”。  在道德修養上,《易經》要求人們的行為符合“時”與“中”這兩個概念。這種時中概念是一種很高的生存智慧,它要求人“時行時止”,要求人的行為與天地人萬物的運動變化產生協動、發生共振,在順應性的相通相協的一致性中,順暢地實現人的存在。

  1、“中”指中庸之道:在天地自然之道正中運行,既不太過,又不不及。

2、“時”指與時勢一致:   識時之義:察覺時機的來臨,重視來到身邊的機會。   知時之行:知道時機來臨時,如何抓住機會。   用時之機:把握、利用來到身邊的機會,不要錯過而後悔。  待時而動:一旦時機到來,立即作為、行動。   觀時之變:能夠看到時機的變化,並隨着它的變化對自己的行為做出調整。   時行時止:在恰當的時機開始,恰當的時機停止,在與天地萬物相通相協中,順暢地實現人的存在。  《易經》的這種主動性適應、創造性順應的“時中”生存智慧,是和那些保守的、奴隸的、閉鎖的、內省的、平庸的生存方式的本質完全不同的,它構成了中國人積極進取和待時而動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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